OFweek半导体照明网讯 关于日亚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日亚化学」)对立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立花公司」)及 E&E Japan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E&E 公司」)输入、贩售台湾 LED 厂商亿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亿光公司」)制造之蓝光LED 所提起之专利侵权诉讼,东京地方法院於2016年10月14日作成判决,认定立花公司及E&E公司对于该等蓝光LED之输入及贩售行为,已对于日亚化学之专利权构成侵害。
东京地方法院认为,立花公司及E&E公司贩售亿光公司制蓝光LED(产品型号:1254 系列及7344系列)之行为,已侵害日亚化学之日本第2780618号专利权;上开判决并命立花公司及E&E公司应以金钱赔偿日亚化学所受之损害。
日亚化学持续寻求专利及其他智慧财产权之保护,并在适当且必要时,于全球对侵权者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