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week半导体照明网讯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中心企业服务署决定开展2016年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备案确认和复核工作:
一、 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如何划分?
1、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2、2015年度工业类销售额营收不超过2000万元。建筑业营收不超过6000万元。文化业人数不超过100人。以上三类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均可进行备案和补贴申报。该补贴不支持中型企业。
企业划分可参考:www.szsmb.gov.cn/szsmb/c/a91f78f7-bd8f-473a-b491-0d98ba9b6257
二、哪些企业可以获得最高20万的补贴
1、在我市依法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经我署备案确认的创新型小型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可进行备案。
2、所谓小型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3、每家企业资助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时还需满足相关规定。
4、近三年已获得过小型微型企业培育项目资助的企业,本年度不再受理此资助计划申报。
三、补贴资金怎么申报?
该补贴采取先备案,后申报的方式。即2016年备案,2017年申报补贴。今年申报窗口开放时间为2016年3-4月,一年一批。2017年具体时间待政府相关文件下发后,协会会第一时间通知企业。
四、企业符合条件,在哪里进行备案?
请企业于2017年12月31日前,登陆以下网址,根据相关要求填写。
www.szsmb.gov.cn/Szsmb/C/1340ae01-f888-4801-b40f-5e68c289e49f
五、企业之前已经备案,是否还可以申请补贴?
2014年6月前已备案且没有复核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备案以企业自愿为原则,符合复核范围的企业应参加复核。没有领取过补贴的企业可以申请补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振苏
联系电话:13530265918 0755-36933910
邮箱:3394857577@qq.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南山智园C3栋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