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

   2022-07-22 18:00:36 网络1070
核心提示:第一条 为了促进美容美发业的健康发展,规范美容美发服务行为,维护美容美发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美容美发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美容,是指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美容美发业的健康发展,规范美容美发服务行为,维护美容美发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美容美发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美容,是指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服务的经营性行为。

本办法所称美发,是指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等服务的经营性行为。第三条 商务部主管全国美容美发业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美容美发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第四条 从事美容美发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具有与所经营的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四)具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五条 美容美发经营者应当具有明确的服务项目范围,并按照其服务项目范围提供服务,同时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应当符合卫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第六条 国家鼓励美容美发经营者采用国际上先进的服务理念、管理方式和经营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第七条 国家在美容美发业推行分等定级标准,实行等级评定制度,促进美容美发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第八条 美容美发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色情服务等违法活动。第九条 美容美发经营者应当执行本行业的专业技术条件、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第十条 从事美容美发服务的美容师、美发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有关专业组织或机构进行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第十一条 美容美发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上明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第十二条 美容美发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说明服务价格。对在服务过程中销售的美容美发用品应当明码标价。对所使用的美容美发用品和器械应当向消费者展示,供消费者选择使用。

美容美发经营者在提供服务后,应当向消费者出具相应的消费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第十三条 美容美发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应当询问消费者的要求,向消费者提供与服务有关的真实信息,对消费者提出的有关产品、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十四条 美容美发服务所使用和销售的各种洗发、护发、染发、烫发和洁肤、护肤、彩妆等用品以及相应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的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第十五条 美容美发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规定和标准,具有相应的卫生消毒设备和措施;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持健康证明上岗。第十六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美容美发业的管理与协调,指导当地行业协会(商会),在信息、标准、培训、信用、技术等方面开展服务工作。第十七条 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商会)应当积极为经营者提供服务,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美容美发行业发展的引导和监督,做好行业自律工作。

美容美发经营者应当向当地美容美发协会(商会)进行企业信息备案登记。第十八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于违反本办法的美容美发经营者可以予以警告,令其限期改正;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告。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美容美发业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

申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三)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美容行业怎么样?

法律分析:从事美容美发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具有与所经营的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四)具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美容美发经营者应当具有明确的服务项目范围,并按照其服务项目范围提供服务,同时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应当符合卫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国家鼓励美容美发经营者采用国际上先进的服务理念、管理方式和经营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国家在美容美发业推行分等定级标准,实行等级评定制度,促进美容美发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美容美发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色情服务等违法活动。 美容美发经营者应当执行本行业的专业技术条件、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从事美容美发服务的美容师、美发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有关专业组织或机构进行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法律依据:《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美容美发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应当询问消费者的要求,向消费者提供与服务有关的真实信息,对消费者提出的有关产品、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十四条 美容美发服务所使用和销售的各种洗发、护发、染发、烫发和洁肤、护肤、彩妆等用品以及相应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的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五条 美容美发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规定和标准,具有相应的卫生消毒设备和措施;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持健康证明上岗。

第十六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美容美发业的管理与协调,指导当地行业协会(商会),在信息、标准、培训、信用、技术等方面开展服务工作。

成为一个合格汽车美容技师的标准是靠什么衡量的?

1、美容的发展近些年是迅猛的,人们有条件有能力追求美了,所以美容的需求还是很大的,而美容师行业的门槛低,对从业者的要求并不高,但是需要美容师喜欢美容这份工作,对工作抱有激情,只要你肯努力,能吃苦,做起来还是非常简单的。

2、美容师最大的压力来自于业绩,前期是比较难熬的,薪资待遇都不会太高,转正后都比较稳定了,有条件的可以向大的美容企业发展,制度完善,风险小。

3、如果是考虑开店的话,可以选择加盟品牌商做综合店,善于经营还是能获得很好的回报的。

1.热爱汽车美容行业

2.穿着得体,具有责任感

3.对汽车美容知识有着很深的认识,具备专业汽车美容知识

4.能很好的吸收新的事物,新的项目,对新的项目有认知能力。

5.具备一定的汽车美容管理知识。

6.善于研究车主的心里,能很好的和客户交谈。对汽车美容专业知识能脱口而出。

7.虚心接受新的知识,不以高姿态做事和做人。

8、有积极向上的精神,同同事老板之间搞好关系。

9、能随时帮助老板分析当前店面的情况,必要时出具一份店面项目分析方案。

10、对自己所做的车辆要仔细认真的检阅,必须达到自己的标准才能确定项目施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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