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小行业指的是小食品经营及加工单位(含小食品店、卤食店、职工食堂、糕点、冷饮等)、小饭店、小熟食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旅社、招待所)、小浴室(含洗浴、沐足)、小歌舞厅(含歌厅、舞厅、影剧院及娱乐场所等)。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导手册》内容介绍
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2005年8月全国爱卫会重新组织修订颁布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新标准在适当提高对基础设施指标要求的同时,进一步强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突出了对公共卫生和卫生防病工作的要求,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新的考评管理办法增加了评审的透明度,重申了分级管理的原则,强调了“国家卫生城市”不搞终身制,进一步完善了考评和管理机制。
为了帮助各地学习和掌握新标准,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在广泛听取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编写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导手册》。希望各级爱卫会和开展创建活动的城市,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创建水平。
百度百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导手册》
行业标准分为哪几类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
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1、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住宿业和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注:6、7、8三条,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注:8、9、10三条,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11、邮政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注:10、11两条,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和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
12、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扩展资料
不同国家、不同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同行业对其界定的标准不尽相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动态变化。各国一般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定义,质的指标主要包括企业的组织形式、融资方式及所处行业地位等,量的指标则主要包括雇员人数、实收资本、资产总值等。
量的指标较质的指标更为直观,数据选取容易,大多数国家都以量的标准进行划分,如美国国会2001年出台的《美国小企业法》对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为雇员人数不超过500人,英国、欧盟等在采取量的指标的同时,也以质的指标作为辅助。
其他国家划分标准
1、美国
雇员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为中小企业。
2、英国
质的规定:市场份额较小;所有者亲自管理;企业独立经营。量的指标:小制造业:从业人员在200人以下;小建筑业、矿业:从业人员在25人以下小零售业:年销售收入在18.5万英镑以下;小批发业:年销售收入在73万英镑以下
3、欧盟
雇员人数在250人以下且年产值不超过4000万埃居、或者资占年度负债总额不超过2700万埃居、且不被一个或几个大企业持有25%以上的股权。其中:雇员少于50人、年产值不超过700万埃居,或者资产年度负债总额不超过500万埃居,并且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4、日本
制造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本额3亿日元以下;批发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资本额1亿日元以下;零售业:从业人员50人以下或资本额5000万日元以下;服务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资本额5000万日元以下。
参考资料中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资质代办:各行业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
行业标准一共分为二十类。目前国家统计局所采用的标准,应该是最权威的国家标准。这个标准将行业分为二十大类,分别是: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H—批发和零售业。I—住宿和餐饮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业服务业。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具体什么企业是小微企业,我国有着具体的划分标准,下面,曼德企服为你整理了关于各行业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的详细信息。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以上就是曼德企服为你整理的各行业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各行业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有任何疑问,欢迎您与我们联系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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