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小学周边卖“二货丸”薄荷糖被罚,商家违反了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2022-12-01 02:20:49 网络940
核心提示:扬州有一小学周边售卖“二货丸”薄荷糖被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当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这件事情之后,也是进行了了相应的调查,发现这家小卖部当中售卖的很多产品都使用的是一些低俗的名字。比如说什么“复方脑残片”,还有“节操片”等等,这种名称也是会给小

扬州一小学周边卖“二货丸”薄荷糖被罚,商家违反了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扬州有一小学周边售卖“二货丸”薄荷糖被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当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这件事情之后,也是进行了了相应的调查,发现这家小卖部当中售卖的很多产品都使用的是一些低俗的名字。比如说什么“复方脑残片”,还有“节操片”等等,这种名称也是会给小学生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而最后,对小卖部进行3000元的行政处罚,也希望小卖部能够认识到这个行为的问题。

而当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进行调查的时候,发现小卖部并没有进货查验,而且也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以说商店的行为也是违反了一些法则,于是就对商店进行了相应的惩罚。我们都小卖部是开在学校周边的,每天的顾客也就是一些学生,如果说自己的孩子经常的吃这样的东西,那么我们会不会觉得非常的担心呢?所以说在做生意的过程当中,大家也应该要选择摸着自己的良心。

商家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而且卖的东西,没有任何的资格证书,并且商家也是没有食品经营证书,因为商家也售卖了一些吃的食物,没有食品经营证书的话,就不能够去卖一些饮食。其实小编觉得这确实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并且也是给大家都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所有的家长也是应该要提起警示,不要让自己的孩子随意的去买一些垃圾食品,家长平时可以选择带着孩子去正规的超市购买一些正规的零食。家长如果不给孩子买零食的话,孩子可能就会偷偷摸摸的到一些小卖部去购买没有任何证书的零食,这些零食可能也会给孩子的身体带来非常巨大的影响,所以各位家长也应该要重视这个问题。

四川一火锅店使用“地沟油”被判赔2289万,为何此类事件屡禁不止?

不能溯罚厂家。

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的监管,销售不合格产品违反《产品质量法》,工商部门可以处罚。厂家属生产领域,责任由技术监督局追究。工商局处罚之后,可以找厂家追偿。

工商局主要职责: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2、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3、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商行政管理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品质量法

食用菌类超标怎么处罚

审查不彻底,商家抱有侥幸心理。

由于地沟油的二次使用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所以我国并不允许各种餐饮商家使用地沟油。然而,四川的一家火锅店却因为使用不合理的地沟油,最终被处罚金额高达2289万元。这件事情发生之后,许多网友直呼震惊,毕竟我国已经明确制定相关政策,餐饮行业中的工作人员更应该不断地遵守政策。

原因一:商家抱有侥幸心理

事实上,许多餐饮行业中的商家都在追求更多的利润,在排除外卖配送费和平台佣金和人工费用之外,商家还需要承担大量的店铺租金费用。如果商家将一系列的费用与食材本身的价格相对比,势必会使用少数金钱购买食材,从而获得最大的利润。地沟油的成本更低,许多商家认为相关部门不会对地沟油的使用进行彻查,他们抱有侥幸心理,使用地沟油。

原因二:追求极致的利润

随着生活用品的成本价格越来越高,蔬菜水果迎来了多次涨价热潮。商家花费大量的资金使用合适的蔬菜,难免会造成商家无法获得大量的利润。可是商家却没有办法用低质量的蔬菜代替新鲜蔬菜,只好寻求其他的方法,或许商家会使用地沟油。更何况,商家追求利润,在合法和利润二选一阶段,商家更偏向于后者,不过也有制作方法和食材符合法律的商家。

总的来说,商家开门做生意,更应该本持着为人处世的本质原则,例如诚信和尊重消费者。我国之所以不允许商家使用地沟油,最主要的原因是地沟油的安全性比较低,容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商家完全不应该在违反相关行业标准的基础上使用地沟油,使用健康的原材料才能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淘宝进口化妆品没有备案可以在网上销售吗

象你所说的情况准确来说应该由质量监督部门来进行行政处罚,依据的是《产品质量法》,工商部门虽然也有行政处罚权利,但它所依据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涉及到产品质量标准的认定,工商部门是在产品质量法未作出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才有权做出行政处罚,你的情况并不与此相符,因此如果找工商部门,只会作为消费投诉来处理,说白了就是调解,调解不成,工商部门并不能为你提供太多的帮助。。而质量监督部门处理这样的事件明显更具有力度,只要你商家违反产品质量法,除了吊销营业执照由工商部门做出外,其他的直接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具体的法律条款如下: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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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进口化妆品无备案不能销售

扩展资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了更好的规范淘宝网化妆品行业的市场管理,维护淘宝网化妆品行业的日常运营秩序,提高会员对化妆品类商品的购物体验,根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行业标准适用于淘宝网化妆品行业卖家。

第三条【类目范围】化妆品行业包含一级类目“彩妆/香水/美妆工具”(不包括美妆工具)、“美容护肤/美体/精油”、 “美发护发/假发(不包括假发)”、以及二级类目“洗发沐浴/个人清洁”。

第四条【效力级别】本行业标准是对《淘宝规则》的有效补充。淘宝网卖家在化妆品行业下发布商品及信息均须同时遵守《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则及本行业标准的规定。本标准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标准执行,未有规定的,依据《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则执行。

第二章 卖家和商品准入

第五条【入驻条件】淘宝网卖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发布化妆品类目商品:

(一)须是淘宝网会员,已绑定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且店铺状态正常。

(二)加入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并根据类目要求在支付宝账户中缴存足额的保证金。

第六条【商家要求】

化妆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化妆品标签的要求贮存、运输和配送化妆品,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

第七条【商品准入条件】

(一)卖家在淘宝网发布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须取得相应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须完成相对应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二)不得出售无化妆品生产资质来源的自行配制、分装化妆品。

第三章 商品发布

第八条【商品发布】化妆品的定义为:发布的商品是以涂擦、喷洒或者其它类似的方法, 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 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化妆品行业卖家须遵守《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等中关于商品及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

(一)在发布商品时,须如实描述,不得对商品进行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宣传,不得夸大商品的功效,比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宣传祛斑、美白等特殊功效。

(二)在发布商品时,须正确选择宝贝类型,二手商品不得选择全新宝贝类型,全新商品不得选择二手宝贝类型。

(三)对同一件商品的描述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商品资质信息、店铺基础信息(如店铺信誉等)、官方资质信息(如金牌卖家、极有家等)、标题、主图、属性、详情等位置的信息,应保证商品各要素间的一致性;同时也须保障发布的商品信息与实际商品相符。

(四)商品品牌信息应在标题、属性区域和图片描述三方保持一致,若任意一方显示为A品牌,则另两方中不得出现除A以外任何品牌名称信息;若属性区域品牌属性为other/其他,则标题、图片描述中不得出现任何品牌名称。

(五)商品发布到线上后,不得通过编辑商品类目、品牌、型号等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

1、将商品A修改成为完全不同品类的商品B。

2、将商品A修改成为完全不同品牌的商品B。

(六)商品发布数量限制

为了淘宝网有限的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卖家经营的需求,因此对商品的发布数量进行了限制,具体详见规则《商品发布数量限制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化妆品行业卖家还须遵循以下发布要求:

第九条【商品标题】

(一)标题命名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化妆品命名规定》的要求,商品标题中不得带有任何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符号,包含但不限于医疗术语、明示或者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用语、虚假/夸大/绝对化的词语、医学名人的姓名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词。

(二)商品标题中出现的属性信息应与属性区域保持一致,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妆功效,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详见:http://www.sda.gov.cn/WS01/CL1188/。

(三)临保商品(特指保质期<=90天)的商品,应在标题中明确标注为临保商品。

第十条【商品图片】

(一)商品图片须为实物拍摄图,包含对应品牌官网图、杂志图等。以下情况不算实物图:其他品牌物品图片,主图中只有文字信息等。

(二)商品图片不得进行与商品信息无关的描述,比如出现外部网站的联系账号、二维码等广告信息,或出现虚假宣传信息等情形。

第十一条【商品SKU】

SKU定义:SKU即Stock Keeping Unit (库存量单位),是指宝贝的销售属性集合,供买家在下单时点选,如“规格”、“颜色分类”、“尺码”等。部分SKU的属性值可以由卖家自定义编辑,部分不可编辑。

发布的宝贝须遵循销售属性的本质内容,合理的范围下对SKU自定义编辑,SKU的最低价和最高价的价差不得过大,否则有恶意引流的嫌疑。

利用SKU低价引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不同品类的商品应以单独的商品链接进行发布,不得在SKU区域将不同商品以多个图片或文字的形式发布在同一个商品,且商品涉及用此类SKU进行低价引流。

错误示例:假发和护理液属于不同的品类,商品应该发布在对应的类目下,但在下述商品中,

假发商品里出现了低价SKU“护理液”。

(二)不得在SKU中发布任何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图片,比如“周年庆”, “勿拍”,“拍下联系客服”等,且涉及用此类SKU进行低价引流。

错误示例:SKU信息写“诚信开店”。

(三)不得将不存在的SKU(指这个SKU的商品实际并不存在)与常规的SKU放在一起售卖,且涉及用此类SKU进行低价引流。

错误示例:将不存在的SKU“缺货”与正常商品一起出售。

第十二条【商品详情描述】

(一)商品属性

1、属性栏填写的商品属性必须真实,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属性区域的功效选择应与商品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不得夸大商品的实际效果。

3、属性栏填写的品牌、关键属性值不得编辑或变更。

(二)商品描述

1、产品描述中不得含有医疗术语、明示或者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用语、虚假/夸大/绝对化的词语、医学名人的姓名等国家相关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词,详见国家关于《化妆品命名规定》的要求。

2、临保商品(特指保质期<=90天)的商品,须在详情描述中注明保质日期或限制使用日期。

3、商品不得进行与商品信息无关的描述,比如出现外部网站的联系账号、二维码等广告信息。

(三)商品资质

商品发布时,可上传商品相关的资质信息,淘宝平台支持上传和披露的商品资质类型包括:批准文号、实拍商品包装、实拍商品中文标签、进货发票、报关单、质检报告,详细信息参考:《淘宝美妆洗护保健品行业商品资质管理公告》。

第十三条【商品召回】

对于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妆品,卖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召回,并对在淘宝网出售的该商品做下架或删除的处理。对于应当召回的商品,卖家怠于召回的,淘宝网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商品监管、限制商品发布、店铺监管、店铺屏蔽、查封账户等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 化妆品标签和质量规范

第十四条【产品标签】

国产和大贸进口的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包装须包含中文化妆品标签,涵盖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委托加工的实际生产加工地(国产),原产国或地区和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制使用日期、化妆品全成份表、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国产)、备案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

(二)凡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有要求或根据化妆品特点需要时,应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标注安全警告用语。

(三)供消费者免费使用并有相应标识(如赠品、非卖品等)的化妆品,可以免除标注净含量,化妆品全成份表,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国产)、备案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

(注:以上要求均来源于《GB 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具体要求建议自行参阅相关标准。)

第十五条【质量标准】

化妆品的质量标准应满足《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的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配方原料、禁限用组分、微生物指标、有害物质限量等)。

第五章 行为规范及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如实描述】卖家应遵守《淘宝规则》关于如实描述的相关规定,并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若买家收到的货物与卖家的描述不相符,视为描述不符。

第十七条【交易承诺】卖家应遵守《淘宝规则》关于违背承诺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售后保障责任。卖家若未按照约定向买家提供承诺的服务,视为违背承诺。

第十八条【争议处理】如交易双方有争议,按照《淘宝争议处理规范》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品质抽检及违法行为处理】淘宝网将依据《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则》,对化妆品行业卖家商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化妆品商品抽检标准详见《淘宝网抽检标准(化妆品)》。

第二十条【进口化妆品】大贸进口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取得相应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大贸进口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进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一旦发现商家销售违反上述规定的化妆品,将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违规处理】卖家违反本标准相关规定,淘宝网将依照《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滥发信息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行业标准于2017年2月24日首次生效。

第二十三条 淘宝网卖家在化妆品行业下发布商品或信息的行为,发生在本行业标准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行业标准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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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化妆品行业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

违规情形

违规处理

滥发信息

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及淘宝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依照《淘宝规则》滥发信息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发布违禁信息

发布国家禁止出售的商品或信息,即《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如发布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或不符合淘宝公布的规则、淘宝与卖家签订的协议中采用的推荐性标准的商品(标识标签不合格除外)

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发布禁售信息

发布《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构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如发布标识标签中内容的标注形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

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市场管理

卖家出售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批次的商品或其他要求协查的商品

淘宝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商品监管、店铺监管、店铺屏蔽等处理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

出售假冒商品

卖家存在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

依照《淘宝规则》出售假冒商品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描述不符

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淘宝官方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

依照《淘宝规则》描述不符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其他违反《淘宝规则》的行为

依照《淘宝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附参考标准

《化妆品命名规定》: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5/45942.html

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详见:

http://www.sda.gov.cn/WS01/CL1188/

《GB 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http://www.ziq.gov.cn/portal/chnl18636/11293.htm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

http://www.sfda.gov.cn/WS01/CL1870/140161.html

资料来源:淘宝行业规则

以上就是关于扬州一小学周边卖“二货丸”薄荷糖被罚,商家违反了哪些相关法律规定?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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