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问题!100分可追加,请权威人士解答!!!

   2022-07-15 00:44:00 网络330
核心提示:行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由我国各主管部、委(局)批准发布,在该部门范围内统一使用的标准,称为行业标准。例如:机械、电子、建筑、化工、冶金、经工、纺织、交通、能源、农业、林业、水利等等,都制定有行业标准。 在全国某

行业标准问题!100分可追加,请权威人士解答!!!

行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由我国各主管部、委(局)批准发布,在该部门范围内统一使用的标准,称为行业标准。例如:机械、电子、建筑、化工、冶金、经工、纺织、交通、能源、农业、林业、水利等等,都制定有行业标准。

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当同一内容的国家标准公布后,则该内容的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公布该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1]

行业标准分类

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行业标准:

(一)药品行业标准、兽药行业标准、农药行业标准、食品卫生行业标准;

(二)工农业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四)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行业标准;

(五)互换配合行业标准;

(六)行业范围内需要控制的产品通用试验方法、检验方法和重要的工农业产品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出版一览表

序号

标准类别

标准代号

批准发布部门

标准组织制定部门

出版单位

1

安全生产

AQ

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

煤炭工业出版社

2

包装

BB

国家发改委

中国包装工业总公司

中国标准出版社

3

船舶

CB

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中国船舶集团公司综合研究所

4

测绘

CH

国家测绘局

国家测绘局

中国测绘出版社

5

城镇建设

CJ

建设部

建设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6

新闻出版

CY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印刷工业出版社

7

档案

DA

国家档案局

国家档案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部分)

8

地震

DB

中国地震局

中国地震局

地震出版社

9

电力

DL

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

中国电力出版社

10

地质矿产

DZ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11

核工业

EJ

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核工业标准化所

12

纺织

FZ

国家发改委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中国标准出版社

13

公共安全

GA

公安部

公安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14

建工国标5万号以上

GBJ

国防科工委

15

供销

GH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16

国军标

GJB

17

广播电影电视

GY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广电总局标准化规划研究院

18

航空

HB

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301所

19

化工

HG

国家发改委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

环境保护

HJ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1

海关

HS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出版社

22

海洋

HY

国家海洋局

国家海洋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23

机械

JB

国家发改委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

24

建材

JC

国家发改委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中国建材出版社

25

建筑工业

JG

建设部

建设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26

建工行标

JGJ

27

金融

JR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金融出版社

28

交通

JT

交通部

交通部

人民交通出版社

29

教育

JY

教育部

教育部

语文出版社

30

旅游

LB

国家旅游局

国家旅游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31

劳动和劳动安全

LD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

32

粮食

LS

国家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33

林业

LY

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34

民用航空

MH

中国民航管理总局

中国民航管理总局

中国民航出版社

35

煤炭

MT

国家发改委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煤炭工业出版社(部分)

36

民政

MZ

民政部

民政部

中国社会出版社

37

农业

NY

农业部

农业部

中国农业出版社

38

轻工

QB

国家发改委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轻工出版社

39

汽车

QC

国家发改委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计划出版社

40

航天

QJ

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

中国航天集团公司708所

41

气象

QX

中国气象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42

国内贸易

SB

商务部

商务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43

水产

SC

农业部

农业部

中国农业出版社

44

石油化工

SH

国家发改委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中国石化出版社

45

电子

SJ

信息产业部

信息产业部

人民邮电出版社

46

水利

SL

水利部

水利部

中国水利出版社

47

商检

SN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标准出版社

48

石油天然气

SY

国家发改委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石油工业出版社

49

海洋石油天然气

SY(10000号以后)

国家发改委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石油工业出版社

50

铁道

TB

铁道部

铁道部

铁道出版社

51

土地管理

TD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52

铁道交通

TJ

铁道部标准所

53

体育

TY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54

物资管理

WB

国家发改委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中国标准出版社

55

文化

WH

文化部

文化部

文化部印刷厂

56

兵工民品

WJ

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

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

中国兵器标准化所

57

外经贸

WM

外经贸部科技司

58

卫生

WS

卫生部

卫生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59

文物保护

WW

国家文物局

60

稀土

XB

国家发改委稀土办公室

国家发改委会稀办公室

中国标准出版社

61

黑色冶金

YB

国家发改委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冶金工业出版社

62

烟草

YC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63

通信

YD

信息产业部

信息产业部

人民邮电出版社

64

有色冶金

YS

国家发改委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标准出版社

65

医药

YY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66

邮政

YZ

国家邮政局

国家邮政局

人民邮电出版社

67

中医药

ZY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注: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表中给出的是强制性行业标准代号,推荐性行业标准的代号是在强制性行业标准代号后面加“/T”,例如农业行业的推荐性行业标准代号是NY/T。

例: 46 建筑工业 JG 建设部

建筑行业 建设部 JG 替代原建筑工程部标准,曾用“建规、BJG、JZ”

建筑行业 建设部 JGJ 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行业 建设部 JGJ/T 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

建筑行业 建设部 BJG 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行业 建设部 CJJ(CJ) 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工程建设标准

行业标准由谁制定

一、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一)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XX省标准化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

凡在本区域内从事生产并用于销售的产品在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由企业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判定产品质量的依据。企业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企业标准备案手续

1.企业标准应在标准批准发布后30日内,按企业隶属关系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市属和开发区企业到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备案。委托加工企业,由委托方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备案手续。

2.企业标准备案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标准文本;(2)编制说明;(3)备案表;(4)审定纪要;(5)审定人员名单;(6)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及电子副本。

上述材料1-5项一式两份。

3.提交材料的要求

(1)标准文本

企业标准文本格式应符合GB/T1.1-2000和GB/T1.2-2002规定要求。标准文本格式包括:标准封面、前言、

首页、中间页和末页。其中封面右上角Q/**中的**为各县市区局、集团公司、总公司的代号。

企业标准编号按下述规定执行。

  Q/ ** *** *** - ****

  ① ② ③ ④ ⑤

各编号对应代号说明如下:

① 企业标准代号;

② 企业隶属行政区域代号(二位);

③ 企业代号(三位);

④ 顺序号(三位);

⑤ 年代号(四位)。

各编号注释如下:

1)企业标准代号Q/代表企业制定、批准、发布的企业标准。

2)企业隶属行政区域代号是用县(市)、区名称或工业局、总公司名称的二位汉语拼音字头表示。

3)企业代号由企业定,一般用企业名称的汉语拼音字头或英文缩写的三个字母表示。如金吉利制衣有限公司代号是JJL。

4)顺序号是企业自己制定的企业标准号,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01。

5)年代号为标准发布的年代,用四位数表示。如2005。

(2)编制说明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任务来源,制订该标准的目的和意义,工作简要过程。其中包括:调研、试验、验证、起草过程等。

2)采用和借鉴国内外标准资料的情况,包括国内外标准水平分析。

3)标准主要内容的解释,修订标准时应有新旧内容的对比,同时还要写出修订的理由。

4)贯彻该标准的措施、要求、建议。

5)技术经济效果分析及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3)备案表

企业标准备案前,企业须填写《XX县市企业标准备案表》,《XX县市企业标准备案表》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企业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加盖企业公章。

(4)审定纪要

企业标准审定纪要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标准审定会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持人等。

2)讨论中重大问题的一致修改意见,一般问题的原则修改意见。

3)对标准起草单位的要求,如修改进度、修改方法以及修改后是否需要再进行审定。

4)审定结论性意见,即完全通过,还是基本通过,还是没通过。

(5)审定人员名单

企业标准审定会由企业组织,审定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专业知识。审定人员可以是本单位的技术人员,也可外聘专家,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审定人员应在审定人员名单上签字。

4.受理机关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符合《XX市企业标准备案规定》的企业标准即予以备案,并在《XX市企业标准备案表》和企业标准文本封面上加盖备案专用章。不符合《XX省企业标准备案规定》的,退还企业并一次性书面告之理由。[Page]

(四)企业标准的修改和复审

1.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如有修改或补充的,应由企业填写《企业标准修改通知单》一式三份,到原备案机关办理修改或补充手续。备案部门应在原备案的标准文本上注明修改日期。已采用国际标准的,修改时不得降低其标准水平。

2.企业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不得超三年。当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发布时,企业标准必须及时复审。企业标准复审时,应由企业填写《企业标准复审结果通知单》一式三份,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确认继续有效或废止手续。经复审,被确认有效的企业标准,备案机关应在原备案的标准文本上盖章注明确认日期。确认后的企业标准,原标准编号继续有效。经复审,被认为需要重新修订的企业标准,应予以废止。废止的企业标准,由备案机关加盖标准注销印章。重新修订的企业标准,应到备案机关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所有的资料都按要求完成以后,质量技术监督局会给你一个备案的回执,拿到回执以后4-7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证书!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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