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奶 油 GB 54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奶 油
GB 5415-85
Butter 代替 GB n38-77
━━━━━━━━━━━━━━━━━━━━━━━━━━━━━━━━━━━━━━━
本标准适用于从牛乳分离出的稀奶油,经杀菌、成熟、搅拌、压炼而成的脂肪制品。
1 技术要求
1.1 供制造奶油原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1.1 供制造奶油的牛乳,其酸度应低于22°T。
1.1.2 供制造奶油的牛乳,其他指标应不低于GB 5408-85《消毒牛乳》附录A(补充
件)中等级品的规定。
1.1.3 供制造奶油的稀奶油,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滋味及气味:新鲜、微甜、有浓郁的纯乳香味。
b. 组织状态:组织均匀,稠度适中,呈乳黄色。
1.1.4 食盐:应符合GB 5461-85《食用盐》中精制盐优级品的规定。
1.1.5 色素:须符合GB 2760-8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色素。
1.2 奶油按制造方法可分三类:
鲜制奶油:用杀菌稀奶油制成的淡或咸的奶油。
酸制奶油:用杀菌稀奶油,经过添加发酵剂发酵制成的淡或咸的奶油。
重制奶油:用熔融了的稀奶油或奶油制成。
1.3 制造奶油要符合《乳与乳制品卫生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1.4 奶油根据感官和微生物指标分为特级品、一级品和二级品。
1.5 奶油的感官指标及评分。
1.5.1 感官指标按百分制评定,其各项的分数如表 1。
表 1
—————┬—————————————————————————————
│ 分 数
项 目├—————————┬——————————┬————————
│ 加盐奶油 │ 不加盐奶油 │重制奶油
—————┼—————————┼——————————┼————————
滋味及气味│ 65 │ 65 │ 65
—————┼—————————┼——————————┼————————
组织状态 │ 20 │ 25 │ 25
—————┼—————————┼——————————┼————————
色 泽 │ 5 │ 5 │ 5
—————┼—————————┼——————————┼————————
加 盐 │ 5 │ — │ —
—————┼—————————┼——————————┼————————
铸型与包装│ 5 │ 5 │ 5
—————┴—————————┴——————————┴————————
1.5.2 各级产品应得感官评分见表 2。
表 2
————————┬———————————┬—————————————-
级 别 │ 总 评 分 │ 滋味和气味最低得分
————————┼———————————┼—————————————-
特 级 │ ≥88 │ 60
————————┼———————————┼—————————————-
一 级 │ ≥80 │ 50
————————┼———————————┼—————————————-
二 级 │ ≥75 │ 45
————————┴———————————┴—————————————-
1.5.3 奶油感官评分表见表 3。
表 3
————┬—————————————————┬———————┬———————┬———————
│ │ 不加盐奶油 │ 加盐奶油 │ 重制奶油
项 目│ 特 征 ├———┬———┼———┬———┼———┬———
│ │扣 分│得 分│扣 分│得 分│扣 分│ 得分
————┼—————————————————┼———┼———┼———┼———┼———┼———
│具有奶油的纯香味,无其他异味者 │ 0 │ 65 │ 0 │ 65 │ 0 │ 65
滋味和 │纯味,但香味较弱者 │ 2~4 │63~61│ 2~4 │63~61│ 2~4 │63~61
气 味 │平淡而无滋味,加盐奶油咸味不正常者│10~15│55~50│10~15│55~50│10~15│55~50
(65分) │有微弱的饲料味者 │15~20│50~45│15~20│50~45│15~20│50~45
│有明显的其他不愉快味者 │20~25│45~40│20~25│45~40│20~25│45~40
————┼—————————————————┼———┼———┼———┼———┼———┼———
组织状态│组织状态正常者 │ 0 │ 25 │ 0 │ 20 │ 0 │ 25
(25分) │较柔弱、发腻、粘刀或脆弱、疏松者 │ 6~10│19~15│ 5~8 │15~12│ 6~10│19~15
(20分) │有大小孔隙或水珠 │ 6~10│19~15│ 5~8 │15~12│ 6~10│19~15
(25分) │外表面浸水 │ 6~10│19~15│ 5~8 │15~12│ 6~10│19~15
————┼—————————————————┼———┼———┼———┼———┼———┼———
色 泽 │正常、均匀一致 │ 0 │ 5 │ 0 │ 5 │ 0 │ 5
(5分) │过白或着色过度 │ 2~3 │ 3~2 │ 2~3 │ 3~2 │ 2~3 │ 3~2
│色泽不一致 │ 3~4 │ 2~1 │ 3~4 │ 2~1 │ 3~4 │ 2~1
————┼—————————————————┼———┼———┼———┼———┼———┼———
加 盐 │正常、均匀一致 │ — │ — │ 0 │ 5 │ — │ —
(5分) │分布不均匀 │ — │ — │ 2~3 │ 3~2 │ — │ —
│发现食盐结晶 │ — │ — │ 3~4 │ 2~1 │ — │ —
————┼—————————————————┼———┼———┼———┼———┼———┼———
铸 型 与│良好 │ 0 │ 5 │ 0 │ 5 │ 0 │ 5
包 装 │包装不紧密、切开断 │ │ │ │ │ │
(5分) │面有空隙,边沿不整齐,或使用不合理│ │ │ │ │ │
│的包装纸者 │2~3 │ 3~2 │ 2~3 │ 3~2 │ 2~3 │ 3~2
————┴—————————————————┴———┴———┴———┴———┴———┴———
注:奶油的感官评分应在室温15~20℃的环境中进行。
1.6 对腐败、生霉而有苦味、鱼腥味、金属味、化学药品味和石油产品等气味者作为废
品处理。
1.7 奶油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4要求。
表 4
————————————┬——————┬—————┬—————————
项 目 │ 无盐奶油 │ 加盐奶油 │ 重制奶油
————————————┼——————┼—————┼—————————
水分,% ≤│ 16.00 │ 16.00 │ 1.00
————————————┼——————┼—————┼—————————
乳脂肪,% ≥│ 82.00 │ 80.00 │ 98.00
————————————┼——————┼—————┼—————————
食盐,% ≤│ — │ 2.00 │ —
————————————┼——————┼—————┼—————————
酸度,°T ≤│ 20.00 │ 2.00 │ —
————————————┼——————┴—————┴—————————
汞(以Hg计),ppm │ 按鲜乳折算 ≤0.01
————————————┴——————————————————————
注:酸性奶油的酸度和细菌总数不作规定。
1.8 奶油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5要求。
表 5
————————————————┬——————┬——————┬——————
项 目 │ 特级品 │ 一级品 │ 二级品
————————————————┼——————┼——————┼——————
细菌总数,个/g ≤│ 20000 │ 30000 │ 50000
————————————————┼——————┼——————┼——————
大肠菌群(近似数),个/100g ≤│ 40 │ 90 │ 90
————————————————┼——————┴——————┴——————
致病菌 │ 不得检出
————————————————┴————————————————————
注:奶油内不得发现霉斑。
1.9 奶油微生物指标(不包括致病菌)不合格者,经高温杀菌后允许作食品加工原料用。
2 取样和检验
2.1 产品按奶油搅拌器分批,按批编号取样检验。每批产品取两件。对大包装作微生物
检验者,用无菌采样器在箱内不同部位取样。
所取样品应贴上标签,标明下列各项:
a.产品名称;
b.工厂日期;
c.采样日期;
d.产品数量及批号。
2.2 检验程序
2.2.1 小包装样品(500g以下者),要进行净重测定,其重量与标签上重量差不应大于
±2%。
2.2.2 每批样品一件做微生物检验,另一件做理化和感官检验。
2.2.3 产品成分、酸度、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感官鉴定为工厂化验室必检项目,致病
菌、霉菌应由工厂化验室卫生防疫部门定期抽检。
2.2.4 成品出厂须有工厂化验室或检验科的质量合格证明单。单上标明品名、数量、生
产日期、化验结果和质量等级。
2.3 复检:检验结果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可取样复验,复验以一次为限。复验时单独
取样检验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复验取样数量应为原取样数的一倍。但产品的卫生指标不得
复验。
复验符合技术要求时,作合格论。
3 包装与标志
3.1 奶油包装规格,分大包装和小包装两类。
3.1.1 大包装为散装奶油,普通用木箱或纸箱包装,内衬硫酸纸和牛皮纸各一层,每
箱25kg。
3.1.2 小包装应以硫酸纸或特制铝箔纸包装,外面套纸盒。包装规格有15g、125g、
250g和500g四种。
3.1.3 其他包装规格和形式可按合同办理。
3.2 奶油外包装材料规格同GB 5410-85《全脂乳粉》3.3条。
3.3 奶油包装盒和箱上应注明:
a.产品名称和等级;
b.商标;
c.生产日期及批号;
d.生产厂名;
e.主要成分。
外包装箱还应注明件数、容积、净重和毛重。
4 保管和运输
4.1 成品应放在温度不高于-15℃的冷藏库中保存,其保证期为6个月。成品如放在温
度4~6℃的冷库内,存放时间不得超过7天。
4.2 成品转运时,应注意保持低温、清洁的条件,成品送往用货部门时的贮存温度不
得超过12℃。
4.3 成品贮运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放。
━━━━━━━━━
无水奶油属于人造奶油吗?
gb/t5415-2008奶油属于推荐性国家标准。这个标准现在已经作废了。
GB/T是指推荐性国家标准(GB/T),"T"在此读"推"。推荐性国标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
GB/T 5415-2008 奶油
作废日期:2010-12-01
被替代标准: GB 19646-2010部分
无水奶油不属于人造奶油。
无水奶油是经过加工的水分含量很低的一种脂肪产品,人造奶油也是经过加工制成的脂肪产品,这样看起来就有点像无水奶油就是人造奶油。
无水奶油的国家标准是GB19646-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在标准中规定:无水奶油的脂肪含量不能低于99.8%,水分含量不能超过0.1%。
奶油的存储
奶油是比较容易氧化的食品,所以保存的方法一定要有所讲究才行,否则的话是会出现变质的,变质后的奶油千万不能吃。很多人认为只要把奶油放入冰箱就可以了,其实并不是这么简单。最好先用纸将奶油仔细包好,然后放入奶油盒或密封盒中保存,这样,奶油才不会因水分散发而变硬,也不会沾染冰箱中其他食物的味道。
不管是什么样的奶油,放在冰箱中以2—4度冷藏,都可以保存6~18个月。如果将放在冷冻库中,可以保存得更久,但缺点是,使用前要提前拿出来解冻。有一种无盐奶油,极容易腐坏,一旦打开,必须要尽快吃完。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无水奶油
以上就是关于请问有人知道奶油的国家标准吗?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