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只要拿出医疗保险卡就可以了。
2、记得发票编号就可以去医院补打发票的,去医院出示自己的处方,还有医疗保险卡身份证。
3、加盖医院印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医院发票丢了可以补吗
医疗发票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前提是两年内丢失的发票。建议可以先打电话询问医院财务部咨询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其次在医院指定的时间前去补办,因为医院并不是每天都可以办理补打发票这件事的。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法律依据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医保票据丢失怎么补办
可以补开。一般而言,医院开具的发票丢失后,可以不需要重新开具发票也可以报销。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住院原始发票丢失的,由参保人员提供住院时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医保经办机构严格审核后,可作为报销凭证。
【法律依据】:《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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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发票丢失能补吗
补办具体办法如下:
(1)首先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33(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可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
(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
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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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单位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1、医保卡; 2、门急诊病历本;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7、住院病历复印件;
二、 医保报销流程如下: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三、 医保报销比例:1.前提条件: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2.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3、一级医院8 8、二级医院8 6、医院843、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6. 5、一级医院9 4、二级医院93、医院924、其余费用由个人负担。
四、 医保新规:
第一点就是统筹账户的扩大,个人账户缩水,医保基金更加强大。 国家医保局在年初公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障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取消单位部分划转个人账户部分,个人账户部分取消,全部进入统筹账户,这对退休人员来说没有影响,对在职人员肯定有影响。就是在职员2%计入个人账户,单位部分全部计入统筹账户,不再向个人账户划拨30%。
第二点就是医保报销,普通门诊也可以报销了。 这项变化对于老百姓来说特别受欢迎,对于在职和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可以报销的比例最低50%起步,也就是说,看病不管住院与否只要在可报销的范围内,门诊可以直接报销,这样比住院更经济方便。普通门诊可以报销并且有的省份已经可以全省通用了比如像山东省的门诊“一卡通行”,在7月28日山东医保局个人账户在全省范围内买药刷卡、门诊结算、刷卡等方便了民众。
第三就是拓展个人账户使用的范围,个人账户可以全家共济,一人参保可以全家人共用。过去医保个人账户仅用于本人门诊药房消费及住院报销,不可用于其他用途,现在不同了建立了健全保障机制后,给广大医保人员带来了好消息,拓展个人医保账户使用范围,比如内蒙古自8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由本人使用拓展到家庭成员共济,可以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提高了门诊待遇。
医疗发票丢失能补。发生住院原始发票丢失的,由参保人员提供住院时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医保经办机构严格审核后,可作为报销凭证。外出检查治疗的门诊原始发票丢失的,由参保人提供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标明发生医疗费用具体数额的证明材料,并且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过医保经办机构严格审核后,可以作为报销的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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