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有较大发展空间

   2017-05-17 08:46:42 6820
核心提示:文章摘要:5月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土地市场蓝皮书:中国农村土地市场发展报告(2015-2016)》发布会在京举行。

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有较大发展空间

5月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土地市场蓝皮书:中国农村土地市场发展报告(2015-2016)》发布会在京举行。蓝皮书指出,当前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发展将拥有广阔的空间。     土地市场蓝皮书指出,中国农村土地经营主体发展必须紧密联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整个国民经济是一个有机整体。中国农村土地经营主体的发展,不仅是关系农业的问题,更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问题。因此,必须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来判断整个农村土地经营主体的发展方向。     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形势下,农村工作必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只有这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没有缺憾。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要从这个意义上理解。绝不是重新从农村抽取剩余,而是要加强农村土地经营主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同时为工业和城市开辟新的市场。由此可见,当前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发展将拥有广阔的空间。     《土地市场蓝皮书:中国农村土地市场发展报告(2015-2016)》是国内第一部专注于农村土地市场发展的蓝皮书,旨在研究中国农村土地市场制度改革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梳理农村土地市场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农村土地市场发展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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