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水总磷的排放标准是什么?

   2022-09-24 18:23:29 网络720
核心提示:国家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涵盖了各类工业污水排放指标,概括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20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9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8年等最新排放标准。其中总磷的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0.3.一级A类标准0.5mg/l,一级B

工业废水总磷的排放标准是什么?

国家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涵盖了各类工业污水排放指标,概括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20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9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8年等最新排放标准。其中总磷的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0.3.一级A类标准0.5mg/l,一级B类标准1.0mg/l。备注:对于污水排放标准而言地方标准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高于地方标准。

排放标准汇总的磷酸盐,是总磷吗

地表水活性磷酸盐执行标准是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GB11607-89《渔业水质标准》。根据查询相关公开资料得知,在我国有关于表水的执行标准,都可以参考这五个文件。

污水三级排放标准总磷多少?

国家环保总局在1998 年下发了“关于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磷酸盐及其监测方法的通知”(环函[1998]28 号),明确指出:“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磷酸盐指总磷,即废水中溶解的、颗粒的有机磷和无机磷的总和.

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磷酸盐排放标准如下:一级,0.5mg/l;二级,1.0mg/l;无三级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 质量标准是什么

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总磷

一级标准:A标准:1.0mg/l

B标准 1.5mg/l

二级标准:3.0mg/l

三级标准:5.0mg/l

磷酸盐排放标准如下:

一级标准:0.5mg/l

二级标准:1.0mg/l

无三级标准。

磷酸酯双淀粉等14个食品添加剂的

质量规格标准

一、磷酸酯双淀粉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g/100g) ≤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 20

铅/(mg/kg)≤ 1.0

砷/(mg/kg) (以As计) ≤ 0.5

磷酸盐残留量(以P计)/(%) ≤ 马铃薯和小麦淀粉0.5;其他淀粉0.4

注:用三偏磷酸钠或三氯氧磷为酯化剂

二、醋酸酯淀粉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 20

铅/(mg/kg)≤ 1.0

砷/(mg/kg) (以As计) ≤ 0.5

乙酰基含量/(%)≤ 2.5

乙酸乙烯酯/ (mg/kg) ≤

(仅限用乙酸乙烯酯作为酯化剂) 0.1

注:用乙酸酐作酯化剂时,其用量不超过8.0%(w/w,占淀粉干基),用乙酸乙烯酯作酯化剂时,其用量不超过7.5%(w/w,占淀粉干基)。

三、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20

砷/(mg/kg) (以As计) ≤ 0.5

铅/(mg/kg) ≤ 1.0

辛烯基琥珀酸基团/(%) ≤ 3.0

辛烯基琥珀酸残留量/(%) ≤ 0.3

注:生产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时,辛烯基琥珀酸酐用量不超过3.0%(占淀粉干基,w/w);生产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时,辛烯基琥珀酸酐用量不超过2.0%,硫酸铝用量不超过2.0%(均为占淀粉干基,w/w)。

四、氧化羟丙基淀粉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 20

铅/(mg/kg)≤ 1.0

砷/(mg/kg) (以As计) ≤ 0.5

氯丙醇/(mg/kg) ≤ 1.0

羧基含量/(%) ≤ 1.1

羟丙基含量/(%)≤ 7.0

注:用次氯酸钠作氧化剂,使用量中的有效氯不超过5.5%(占淀粉干基,w/w),用过氧化氢作氧化剂,使用量中的活性氧不超过0.45%(占淀粉干基,w/w);用环氧丙烷作醚化剂,使用量不超过25%(占淀粉干基,w/w)。

五、羧甲基淀粉钠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 10

SO2残留量/(mg/kg) ≤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 20

铅/(mg/kg) ≤ 1.0

砷/(mg/kg) (以As计) ≤ 0.5

氯化物(以cl计)/(%) ≤ 0.43

硫酸盐(以SO4计)/(%) ≤ 0.96

注:一氯乙酸为醚化剂。

六、淀粉磷酸酯钠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 20

铅/(mg/kg)≤ 1.0

砷/(mg/kg) (以As计) ≤ 0.5

磷酸盐残留量(以P计)/ (%) ≤ 马铃薯和小麦淀粉0.5;其他淀粉0.4

注:用正磷酸、磷酸钠、磷酸钾或三聚磷酸钠酯化。

七、氧化淀粉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 20

铅/(mg/kg)≤ 1.0

砷/(mg/kg) (以As计) ≤ 0.5

羧基含量/(%) ≤ 1.1

注:用次氯酸钠作氧化剂,使用量中的有效氯不超过5.5%(占淀粉干基,w/w)。

八、酸处理淀粉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 20

铅/(mg/kg)≤ 1.0

砷/(mg/kg) (以As计) ≤ 0.5

注:采用盐酸、正磷酸或硫酸处理。

九、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 20

铅/(mg/kg)≤ 1.0

砷/(mg/kg) (以As计) ≤ 0.5

乙酰基含量/(%) ≤ 2.5

己二酸盐/(%) ≤ 0.135

注:用已二酸酐(用量占淀粉干基不超过0.12%,w/w)交联,乙酸酐(用量占淀粉干基不超过8.0%,w/w)酯化。

十、羟丙基淀粉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 mg/kg )≤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20

铅/(mg/kg)≤ 1.0

砷/(mg/kg) (以As计) ≤ 0.5

氯丙醇/(mg/kg) ≤ 1.0

羟丙基含量/(%) ≤ 7.0

注:用环氧丙烷作醚化剂(用量占淀粉干基不超过25%,w/w)。

十一、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20

铅/(mg/kg)≤ 1.0

砷/(mg/kg) (以As计) ≤ 0.5

磷酸盐残留量(以P计)/ (%) ≤

马铃薯和小麦淀粉0.5;其他淀粉0.4

注:采用三聚磷酸钠和三偏磷酸钠作酯化剂。

十二、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20

铅/(mg/kg)≤ 1.0

砷/(mg/kg) (以As计) ≤ 0.5

磷酸盐残留量(以P计)/ (%) ≤ 马铃薯和小麦淀粉0.14;其他淀粉0.04

乙酰基含量/(%) ≤ 2.5

乙酸乙烯酯残留量/(mg/kg) ≤

(仅限用乙酸乙烯酯作酯化剂) 0.1

注:用乙酸酐作酯化剂时,其用量不超过8.0%(w/w,占淀粉干基),用乙酸乙烯酯作酯化剂时,其用量不超过7.5%(w/w,占淀粉干基)。

十三、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品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 20

铅/(mg/kg) ≤ 1.0

砷/(mg/kg) (以As计) ≤ 0.5

磷酸盐残留量(以P计)/ (%) ≤ 马铃薯和小麦淀粉0.14;其他淀粉0.04

羟丙基含量/(%)≤ 7.0

氯丙醇/(mg/kg) ≤ 1.0

注:采用三氯氧磷(用量占淀粉干基不超过0.1%,w/w)或三偏磷酸钠酯化交联,环氧丙烷醚化(用量占淀粉干基不超过10%,w/w)。

十四、聚丙烯酸钠

项 目 指 标

硫酸盐(以SO4计),w/ % ≤ 0.49

重金属(以Pb计)/(mg/kg) ≤ 20.0

砷(以As计)/(mg/kg) ≤ 2.0

残存单体,w/ % ≤ 1.0

低聚合物,w/ % ≤ 5.0

干燥失重,w/ % < 6.0

烧灼残渣,w/ % ≤ 76.0

pH(0.1%水溶液) 8~10

0.2%水溶液粘度

(60rpm.20℃) 250~430 cps

注:生产工艺,丙烯酸+NaOH→中和催化剂→聚合→精制→干燥→粉碎→成品。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

卫生部办公厅2010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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