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磺酸的物性及毒性防护

   2022-09-10 16:01:09 网络1150
核心提示:氨基苯磺酸分子式:C6H7O3NS 相对分子质量:173.19(按199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执行标准:HG/T3678—2000 CAS号:120-57-3 质量指标: 项目指标 1)外观 白色至灰白色粉末 2)含量(总氨基值)

苯磺酸的物性及毒性防护

氨基苯磺酸

分子式:C6H7O3NS

相对分子质量:173.19(按199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执行标准:HG/T3678—2000

CAS号:120-57-3

质量指标:

项目指标

1)外观 白色至灰白色粉末

2)含量(总氨基值),% 99.0

3)苯胺含量,% 0.02

4)水不溶物含量,% 0.1

5)碳酸钠溶液中的溶解状态 透明

性能特点:

该产品是一种白色至灰白色粉末,在空气中吸收水分后变为白色结晶体,带有一个分子的结晶水,温度达100 ℃时即失去结晶水,熔点为288℃,在300℃时开始分解碳化,密度1.485(25℃/4℃)在冷水中微溶,溶于沸水,微溶于乙醇乙醚和苯,有明显的酸性,能溶于苛性钠溶液和碳酸钠溶液。

产品用途:

对氨基苯磺酸是一种重要的染料中间体,它可用于酸性橙Ⅱ,酸性嫩黄2G,酸性媒介黄棕4G,酸性某介深黄GG,直接黄GR,活性黄K-RN,艳红K-10B,艳红K-2G,枣红K-DG,以及紫K-3R等;还可用于制造印染助剂,如溶解盐B,荧光增白剂BG,荧光增白剂BBU,防染盐H等,还可用于农药杀菌剂,防治小麦锈病,另外还是香料、食品色素、医药建材等行业的理想原料中间体。

亚硝酸盐测定如果样品溶液的吸光度不在工作曲线线性范围,应如何处理

柠檬黄是一种人工合成色素,在中国是一种合法的食品添加剂。

适量的柠檬黄可安全的用于规定的食品、饮料、药品、化妆品和饲料等,过量则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按照中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柠 檬黄可用于果汁饮料、碳酸饮料、糖果、果冻等食物,但用量有严格限制。

卫生执法人员介绍,人如果长期或一次性大量食用柠檬黄、日落黄等色素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过敏、腹泻等症状,还有可能引起儿童多动,当摄入量过大,超过肝脏负荷时,会在体内蓄积,对肾脏、肝脏产生一定伤害。

其他:

柠檬黄又称酒石黄、酸性淡黄、肼黄。化学名称为1-(4-磺酸苯基)-4-(4-磺酸苯基偶氮)-5-吡唑啉酮-3-羧酸三钠盐,为水溶性合成色素。

呈鲜艳的嫩黄色,是单色品种,多用于食品、饮料、药品、化妆品、饲料、烟草、玩具、食品包装材料等的着色,也用于羊毛、蚕丝的染色及制造色淀,亦有石材和颜料名为柠檬黄。

物化性质:一种偶氮型酸性染料。橙黄色粉末。溶于水呈黄色,其水溶液遇硫酸、硝酸、盐酸及氢氧化钠仍呈黄色。主要用于食品、饮料、药品及化妆品及化妆品的着色,也可用于羊毛,蚕丝的染色及制造色淀。

由对氨基苯磺酸经重氮化,与1-(4-磺基苯基)-3-羧基-5-吡唑啉酮在碱性溶液中耦合、精制而成,用于涂料、油墨、塑料等行业及文教用品的着色,染料柠檬黄主要用途为用作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产品的染色剂。

食用因素 :柠檬黄之所以能用作食品药品染色剂,是因为它安全度比较高,基本无毒,不在体内贮积,绝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少量可经代谢,其代谢产物对人无毒性作用。

而它的生产所用原料对氨基苯磺酸、酒石酸及2-萘酚-6-磺酸都是基本无毒的物质,因此,世界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早在1994年就给了它一个很宽容的每日答应摄用量。若按标准使用柠檬黄,则进入人体的量距每日答应摄用量相差很多。

柠檬黄-百度百科

亚硝酸盐测定如果样品溶液的吸光度不在工作曲线线性范围这样处理。

亚硝酸盐是一种广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之一。常用于乳制品、肉类、腌渍蔬菜等食品加工行业,剩菜剩饭、久置的蔬菜和白开水中也会产生亚硝酸盐。亚硝酸盐具有良好的防腐抗氧化、发色及抑菌等作用,能延长食品的保质期,使食物颜色更鲜艳、味道更鲜美,但亚硝酸盐存在一定的毒性,若过量使用会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亚硝酸盐进入人体血液后,会使血红蛋白变性,血液的携氧能力降低,造成人体缺氧症状,影响人的生命健康[1]。亚硝酸盐在人体内很容易与蛋白质分解产物在酸性条件下反应转换成亚硝胺,而亚硝胺是一种强致癌物质,大量或长时间摄入能够诱发肿瘤的产生,所以必须对食品中的亚硝酸盐含量进行控制和定量检测[2]。

1分光光度法测定亚硝酸盐标准曲线制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检测食品中亚硝酸盐的方法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009.33—2016),检测方法有离子色谱法和分光光度法[3]。分光光度法具有简单、快速、灵明度高、经济等优点,被各检测实验室广泛使用,但在实际的检测工作发现分光光度法在标准曲线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1标准曲线线性范围较窄,高含量食品无法直接测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腌腊肉制品类、肉灌肠类、酱卤肉制品类等食品残留量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 m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肉罐头类等食品残留量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70 mg/kg[4]。按照标准曲线系列浓度里最高点12.5 μg进行计算,取样品西式火腿5.000 g,代入亚硝酸含量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得出该标准曲线的最高点的亚硝酸钠含量为12.5 mg/kg,因此当西式火腿、肉罐头等样品中的亚硝酸盐含量大于12.5 mg/kg时,按照分光光度法测定,样品的吸光度值一定大于标准曲线的最高点的吸光度值,超出了标准曲线的范围,所测定值误差较大,不能使用。对亚硝酸钠含量低于12.5 mg/kg检测样品可以直接进行测定,但对于亚硝酸含量大于12.5 mg/kg检测样品需要进行稀释后,才能进行测定,当大批量进行样品检测时,给检测工作带来了额外的工作负担,造成了试剂的浪费和人力的消耗,同时也会因样品进行二次稀释造成最终结果不准确,导致误差变大[5]。

1.2标准曲线各点的吸光度值偏低,不在最佳范围内

吸光度值过大过小都会造成测量误差。吸光值过小,造成仪器信噪比下降,使分析误差增大。吸光值过大,会因为杂散光的影响,造成分析结果偏大或偏小,使分析误差变大。由朗博-比尔定律可知,当普通的分光光度计吸光度值为0.434 3时,吸光度的测量误差最小。使用分光光度法测定样品时,吸光度读数最佳范围应为0.2~0.8,同时所测定的样品吸光度值要低于标准系列中的最大吸光度值[6]。采用分光光度计对亚硝酸盐标准系列最高点12.5 μg的吸光度值进行了反复多次测定,得出的最高吸光度值为0.253 5,标准系列共9个点,其余各标准系列点的吸光度值均小于0.2,表明亚硝酸盐的标准曲线不在最佳的线性范围内,得到标准曲线可能不符合质控要求,造成最终的测量结果误差较大。

为了解决以上存在的两个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实验误差,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009.33—2016)中第二法分光光度法线性范围的基础上对标准曲线的点进行适当的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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