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会议于昨日闭幕,人大代表原发改委副主任彭森11日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将公布具体定价公式。考虑到内陆省份天然气价格偏低的实际情况,天然气价改扩大试点可先行调整增量气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在发改委此前的明确表态下,业内预期成品油新定价机制将在本轮油价下调的同时推出。
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日前表示,正在研究油价形成机制的改革方案,针对目前成品油定价的两个突出缺陷(即调价周期长达22个工作日和4%的涨跌限制),计划把周期调短,取消4%的涨跌限制,该调就调,以适应国际油价的频繁变动。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种种迹象表明,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真的来了。
林伯强认为,按发改委的改革思路,今后成品油价格调整更快、更及时、幅度更大。如果在一个比较短的期间内,国际油价大幅度上涨,(如周期缩短为十个工作日,意味着每个月可以上调2次),消费者会难以接受。因此,政府需要建立油价快速上涨的应对机制。
事实上,自2009年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以来,业内一直质疑现行定价机制缺乏透明度。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定价原则是以国际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但具体和哪个国际油价接轨,权重如何,国内平均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等数据从未公开。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最应该的就是公开定价公式。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原发改委副主任彭森11日表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将公布具体定价公式。他还认为,总体说来,现在新机制出台对通胀造成的压力不大。只要国际油价下行,新机制随时可以出台,但具体时机仍要由国务院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