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1228—2009《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山东省地方标准
5.1.2.2 人工接地体可按设计文件要求分别按A型地或B型地安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A型地为每根引下线终端所连接的独立接地体。其接地体不应少于两根,可在土壤中接地线端头(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m)的左右方向焊接两根水平接地体或两根垂直接地体或水平、垂直接地体各一根。
5.1.2.5 接地体的连接
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并宜采用放热焊接(热剂焊)。当采用通用的焊接方法时,应在焊接处做防腐处理,如涂防腐漆。钢材、铜材的焊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接地体为钢材时,焊接时的搭接长度及焊接方法:
扁钢与扁钢: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
圆钢与圆钢: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圆钢与扁钢: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应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并应焊以由扁钢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扁钢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b) 接地体为铜材与铜材或铜材与钢材时,连接工艺应采用放热焊接(热剂焊),其熔接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的导体必须完全包在接头里;
2) 应使连接部位的金属完全熔化,连接牢固;
3) 放热焊接的接头表面应平滑;
4) 放热焊接的接头应无贯穿性气孔。
5.2.2 桩基础接地体
5.2.2.1 应利用建筑物桩基础内的结构钢筋作防雷接地体。其中,桩内主筋作为垂直接地体,承台(桩台板)内钢筋作为水平接地体。
5.2.2.2 桩内主筋应至少两根分别与承台内上下层配筋相连接,宜采用焊接,当工程设计要求不允许采用焊接法连接时,可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
5.2.2.4 利用地梁内靠外侧(或同方向)的2根主筋通长焊接,或者在地梁外侧敷设不小于25mm×4mm镀锌扁钢,作为均压环,并与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相连。在总等电位连接端子安装处以及电子系统线路进线处,从该均压环上就近引出接地预埋件,作为总等电位连接端子和各种金属管道和金属护管在入户处的接地之用。具体做法可参见图集L04D502第94页。
防雷接地规范?
一、防雷接地相关国家标准
1、GA371-2001《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
2、GB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3、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4、GBJ57-8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二、防雷接地规范
防雷产品接地分成两个概念,一是防雷,预防因雷击而形成危害;二是接地,保障用水设施的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而采取的一种用水措施。接地安装是接地体和接天线的,其作用是将银线直流电导入地下,防雷系统的保护在很大水平上与此相关。
扩展资料:
防雷接地装置部分概念:
1、 雷电接受装置:直接或间接接受雷电的金属杆(接闪器),如避雷针、避雷带(网)、架空地
线及避雷器等。
2、 引下线: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
3、 接地线:电气设备、杆塔的接地端子与接地体或零线连接用的正常情况下不载流的金属导体。
4、 接地体(极):埋入土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体。分为垂直接地体和水平接地体。
5、 接地装置:接地线和接地体的总称。
6、 接地网:由垂直和水平接地体组成的具有泄流和均压作用的网状接地装置。
7、 接地电阻:接地体或自然接地体的对地电阻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其数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体流入地中电流的比值。同时接地电阻也是衡量接地装置水平的标志。
参考文献:百度百科-防雷接地
防雷接地桩有什么标准?
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国家标准:《复合接地极技术条件》“GB/T
21698—2008”
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065-2011”
国家标准:《高压输电设备的绝缘配合,高电压试验技术》“GB311.1~311.6-83”
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国家标准:《建筑物施工现场共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行业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
行业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和绝缘配合》“DL/T620”
行业标准:《接地装置工频特性参数的测量导则》“DL475-2006”
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
建设部图集:《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99(03)D501-1”
建设部图集:《等电位联接安装》“02D501-2”
建设部图集:《接地装置安装》“03D501-4”
防雷接地桩的所应执行的标准是《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0)。具体要求是:
第3.3.5条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本规范第2.0.3条二、三、八、九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尚宜利用其作为接闪器.
二、当基础采用硅酸盐水泥和周围土壤的含水量不低于4%及基础的外表面无防腐层或有沥青质的防腐层时,宜利用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接地装置.
三、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防雷装置的钢筋或圆钢,当仅一根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被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为10mm钢筋的截面积.
四、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S≥4.24kc2(3.3.5)
式中S-钢筋表面积总和(m2).
五、当在建筑物周边的无钢筋的闭合条形混凝±基础内敷设人工基础接地体时,接地体的规格尺寸不应小于表3.3.5的规定.
六、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的连接,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连接或悍接.单根钢筋或圆钢或外引颈埋连接板、线与上述钢筋的连接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其他具体详细情况,那就得自己再去查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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