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适应新要求,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加强群团组织建设

   2022-11-24 18:21:13 网络920
核心提示:第一,着力抓基础,扩大“两个覆盖”。要按照规模以上抓巩固提高、规模以下抓拓展延伸的要求,着力提高“两个覆盖”的水平。一要加大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按照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一般

如何适应新要求,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加强群团组织建设

第一,着力抓基础,扩大“两个覆盖”。要按照规模以上抓巩固提高、规模以下抓拓展延伸的要求,着力提高“两个覆盖”的水平。一要加大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按照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一般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对于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通过发展党员、吸收党员职工等方式,创造条件,建立党的组织。二要推动区域联建。在各类开发区、园区、街区、商务楼宇等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集聚区,探索区域化、网格化、集群化管理模式,通过建立区域性党组织,统筹抓好党组织的设置、党组织工作的开展,实现辖区内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三要探索行业统建。主要是依托行业协会(商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龙头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组建行业性党组织,通过重点帮扶、结对共建、活动共搞等方式,实现行业内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四要坚持党群共建。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作用,做好联系群众、推优入党等工作,把具备条件的群团组织负责人发展成党员,推动建立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以党组织建设带动群众组织建设。同时,要探索建立网络党组织,通过QQ群、微博客、微信等开展党的活动。已经建立党组织的,要通过开展党的活动把党的工作落到实处;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挂靠其他党组织开展活动等方式,抓实工作覆盖。

第二,着力抓队伍建设,壮大骨干力量。加强党员、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三支队伍建设,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大计。一要发展壮大党员队伍。采取适度倾斜政策,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要注意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资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入党。要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探索“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方便党员转接组织关系。要通过社会招聘、有组织地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推荐、输送党员职工,壮大党员队伍。二要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要按照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要求,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拓宽选人渠道,采取内选、外派、公开招聘等方式,创新党组织书记选拔方式。企业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企业,是主要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应当配备专职副书记。要将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采取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市、区)普遍轮训方式,确保党组织书记每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探索实行党组织书记资格认证制度。完善党组织书记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待遇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上级党组织可给予党组织书记适当的工作津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书记工作室”。三要抓好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要认真总结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经验,完善措施,尽量采取“一对一”方式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特别是要到党员少或没有党员、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单位开展党的工作,帮助有党员的单位尽快建立党的组织,指导新建党组织建章立制、开展活动。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选派机关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这既是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举措,也是培养锻炼干部的一种途径,要积极探索,逐步完善。同时,要注重抓好非公企业出资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队伍的教育引导。要探索建立定期培训等制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的信心,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强化对社会、对职工的责任意识。

第三,着力抓作用发挥,创新活动载体。要充分发挥好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一要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同领域方式有别、作风建设没有例外,切实聚焦解决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要组织“一走访三推动”活动,从实际出发,组织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的党员领导干部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联系点,实行面对面指导,推动解决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的认识问题,推动解决党的建设中的实际问题,推动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党的政策宣讲、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为困难职工办一两件实事,帮助党员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开展一次公益活动等。二要围绕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中心任务开展党的活动,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把“共产党员先锋工程”作为重要载体,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通过设岗、划区、立项等实践载体,在本单位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中凝心聚力、履职尽职、发挥作用。三要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要按照“六有”目标要求,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建设服务型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重点围绕促进生产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搞好服务;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重点围绕凝聚群众、激发活力、促进发展搞好服务,引领社会组织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四要引领建设先进文化。要把党建工作与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夯实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要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素质,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第四,着力抓基础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坚实的工作保障是重要基础。一要加强场所建设。强化阵地意识,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档案、有制度”的标准,加强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三建三送”活动,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提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以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和沿海经济带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省里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二要加强经费保障。按照中央要求,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财政投入力度。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按照《关于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组通字[2013]12号)要求,真正落实好党组织的活动经费。继续执行为新建党组织提供1000元启动经费的规定。建立党费拨返制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缴纳的党费可部分返还本单位党组织,也可从各级党组织留存的党费中,按照一定比例,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三要完善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制度,认真执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工作制度,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建立创先争优制度,使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如何做好新形式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建设“四个麓谷”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群团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和作用,注重动员组织群众、教育引导群众、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发展目标

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是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利益表达者和活动组织者,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紧紧围绕“四个麓谷”的建设目标,把群团组织建设成为园区自主创新的重要组织者,党政联系群众的重要支持者,组织服务群众的重要领导者,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动员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引领者,最大限度集中全社会智慧,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水平,实现“产业倍增”,推进“四个麓谷”建设。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方向。自觉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群团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组织带领各界群众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围绕动员各界群众积极投身“四个麓谷”建设,在创新和转型发展中找定位、谋思路、尽职责、作贡献,在发挥优势中有所作为,在服务大局中建功立业。

3、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积极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积极作为、科学务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群团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4、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不断扩大群团组织的覆盖面。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群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各自所联系群众的正当权益,让广大群众共享建设和发展成果。

5、坚持依法依章,分类指导。各级党组织要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的作用,努力实现群团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指导群团组织履职尽责,促进群团事业全面发展。

二、全面深化群团工作改革创新

(一)优化群团工作环境

各级党组织要从群团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从政策、经费、人才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改善群团工作的条件,优化工作环境,每年进行一次群团工作研究。党工委、管委会把群团组织所属群众活动、服务场所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鼓励社会投入,力争5年内实现群众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有较大发展。公益性群众工作阵地以政府投入为主,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坚持规划布局科学化,资金投入多元化,管理运行高效化,服务群众优质化。

(二)拓展群团组织工作领域

各级党组织要发挥主导作用,大力支持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把更多的社会性事务交给群团组织。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委托群团组织承接社会公共事务的办法和机制,赋予相应职责,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并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和提高群团组织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手段和能力。积极探索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模式,在组织设置、作用发挥和建立机制等方面,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参与民主管理,培养群众的社会责任感和依法行使权利的意识。

(三)鼓励青年创新创业

创建国家级“青年创业基地”,积极探索完善就业引导、就业见习、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等多位一体的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格局,重点建设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培养扶持一批青年创业者。通过举办青年创业就业大讲堂、青年创业典型沙龙,分享创业故事和感悟,进行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导师指导等活动,加大青年创业就业意识引导和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创业中心、人社、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合作,探索并搭建更加方便快捷的青年创业贷款审批等服务机制。

(四)搭建职工素质提升平台

联合人社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基层工会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扩大免费职业培训的范围和种类,帮助更多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和下岗职工,通过工会组织提升职业技能,实现自主就业。因地制宜地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培养造就一支与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队伍。

(五)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借助社会力量,成立园区妇女心理咨询工作室;结合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成立职工维权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完善园区反家庭暴力工作体系。在园区企业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现源头维权,争创国家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进一步加大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力度,切实把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救助行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等服务职工的实事抓紧抓好,努力使职工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群团组织的温暖。

(六)创新群众文体活动模式

开发“麓谷之恋”网站,实现在线婚恋交友,扩大“麓谷之恋”的影响力,丰富青年文化生活;探索政府引导、企业自行组织、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文体活动举办模式;完善麓谷科技新城信息沟通交流体系,加强园区文化建设,提升广大职工的归属感、凝聚力、向心力。

三、加强群团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一)加强群团组织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性观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同级党组织在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步。切实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落实到群团工作的方方面面,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准确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对群团工作的新要求,增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本领。

(二)加强群团组织基层组织建设

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群团建设,根据社会经济结构和群体分布变化,积极探索“工会联组”等基层群团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进一步抓好社区、农村、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的群团组织建设,加强对群众性组织的规范引导,积极推进社区建群团、联合建群团工作,进一步落实基层群团组织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经费投入的有关规定,不断扩大群团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活动覆盖,努力构建组织健全、工作活跃、作用显著的群团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三)加强群团组织干部能力建设

按照专业务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和社会管理、经济、法律、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群团干部综合素质。加强实践锻炼,提高广大群团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成为组织动员职工群众、协调劳动关系、关心服务职工群众的服务专家、心理学家。改进工作方法,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手段,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群团工作的群众化和社会化,特别是要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的非公企业工会、青年、女职工工作者队伍。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区廉洁自律等规定,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切实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时刻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教育引导群团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振奋精神,充满激情,干事创业,创造性做好本职工作。

四、切实加强群团工作组织保障

(一)健全群团领导体制

各级党组织要把群团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理顺群团工作体制机制,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分管群团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加强群团工作研究,解决群团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健全完善群团工作例会制度,推动群团工作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要通过群团组织征集所联系群众的意愿。各级党组织把群团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明确目标、责任,实行严格考核,推进群团组织和群团工作健康发展。各界要关心支持群团工作,努力形成党组织全面领导、政府大力支持、群团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重视群团队伍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把群团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和使用纳入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要按照德才兼备原则,把政治素质好、群众公认、热心群团工作、善于做群团工作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群团组织领导岗位上来。鼓励干部、青年参与竞聘,到区工、青、妇兼职任部长,锻炼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湘发〔2001〕23号)精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科教文卫等单位的基层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级干部配备,是党员的应为同级党委成员。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加强党建带工建的意见〉的通知》(湘组〔2009〕135号)规定,镇(街)工会主席由党政副职干部兼任的,可配备专职副主席,享受镇(街)中层正职待遇;镇(街)一级工会采取直选办法当选为专职主席的,任职期间可作为选聘干部并享受相应待遇。

(三)加大群团经费投入

管委会每年按机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提取工会经费转入机关工会账户,实行单独核算,规范使用,用于机关工会组织、队伍、阵地建设及工会等活动开展。加大群团经费投入,建立专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对于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基层群团组织按相关文件执行奖励。对非公企业,采用联组工作法形成工、青、妇等群团片组,制定考核办法,群团办认真考核、加强管理。

(四)加大群团干部培训力度

组织部门和群团组织要制定落实好群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工、青、妇等群团干部实行三年一轮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加强群团组织间的多向(机关、企业、学校、社区、村居等)交流与联系,促进相互学习、交流和提高。

(五)营造群团工作氛围

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广群团工作先进典型。针对群团组织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研究出台支持群团工作的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积极为群团组织提供支持和帮助,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强大合力,为做好群团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健全的组织性。群团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如何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群团工作,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的重要课题。

一、对新形势下群团工作定位的认识

群团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做好新时期群团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客观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首先,应把群团工作放在党的工作全局中去看,加强群团工作有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人民群众是党的执政基础,群众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群团组织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加强群团工作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特别在新时期新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对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其次,应把群团工作放在实现中国梦的高度去看,加强群团工作有益于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需要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对于调动群团各自所联系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投身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征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再次,应把群团工作放在创新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去看,加强群团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群团组织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群团组织来源于群众、扎根于群众,具有广泛联系群众、紧密贴近群众、直接服务群众的特点和优势,是调节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化解社会矛盾的缓冲器和调节器。长期的实践证明,群团组织已经成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

二、群团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形势

(一)群团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省群团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群团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的要求和广大群众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党政尤其是个别基层领导对群团组织的性质和地位认识不够,对群团工作研究不够深入、缺乏有效指导,工作支持乏力,存在重经济工作轻群团工作倾向。一些地方党组织在引导群团组织发挥作用方面重视不够,没有把群团事业发展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在考虑各项工作时,把群团作为一支重要力量纳入总体考虑的自觉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是组织建设不够健全。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群团组织设置不合理、有被弱化边缘化倾向等问题。群团组织机关编制普遍偏少(县级工会组织一般为3至5人,县级团委、妇联分别为1至3人),基层专职群团干部更少。在城市化和企事业改革过程中,一些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对设置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存在“可有可无”的现象;一些机关单位和改革重组企业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与其他科室归并到一起,加之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很不合理,已不适应新时期群团工作需要。

三是政策法规不尽完善。目前国家已制定了一些涉及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体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但规定较原则,可操作性有待加强,再加上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对滞后,使群团组织代表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缺乏刚性条款和制约措施。加之,群团组织依法维护群众权益的法制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少数部门还存在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不力的现象,从制度层面上缺乏监督制约措施,群团特别是基层群团组织不能充分履行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职能,导致部分群众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

(二)群团工作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国处于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群团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挑战。

一是工作对象多元化。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在原有“两阶级一阶层”中分化产生了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新的社会阶层,并出现了失地农民、农村留守人员、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群体。据统计,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69亿,其中外出农民工1.66亿。另据全国总工会的调查,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高达3700多万人,占职工总数的13.1%。社会阶层不断分化,新的社会群体不断涌现,群众工作对象日趋多元。

二是利益诉求多样化。当前,经济成分、分配方式、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广大群众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的多样化,利益诉求从相对单纯的物质需求和生存需求,逐步向精神需求和民主权利需求拓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过去就业住房、就学就医为主,逐渐扩大到社会福利保障、贫富差距、公平正义等多个层面,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领域。

三是工作环境多变化。市场经济、社会变革、群众诉求、舆论监督等构成了群团工作的复杂环境。当前矛盾纠纷趋向复杂化,往往是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相互交织,合理诉求与不合法方式相互交织,多数人的合理要求与极少数人的无理取闹相互交织,群众的自发行为与敌对势力的人为操纵相互交织,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快速发展,群团工作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导致群众工作的复杂程度和难度明显加大。

三、加强与创新新时期群团工作的思考

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全省群团组织应立足实际,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推进群团组织转型发展,推动群团组织由单一参与走向联合运转,实现多方协同发展,提高“服务能力”;推动群团组织由相对封闭走向开放多元,通过社会化动员和运行机制,增强“凝聚力”;推动群团组织由自成体系走向整体联动,实现资源共享互补,扩大“影响力”,努力使群团组织适应时代新发展、群团工作适应群众工作新要求。

(一)遵循“三个原则”,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群团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群团组织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是必须坚持服务大局。群团组织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由党的性质和群团组织性质决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必须始终自觉把群团工作放到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去推进,切实凝聚各自所联系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必须坚持服务群众。群团组织是各自所联系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必须始终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把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建立“四大平台”,构建“大群团”工作格局

一是建立融合资源手段的“共享平台”。推动完善党委定期研究群团工作制度和群团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涉及所联系群体利益的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建立同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制度,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等作用,推动解决涉及职工、青年、妇女儿童等切身利益和群团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是建立推动民生改善的“惠民平台”。进一步加强惠民帮扶中心(站、点)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动惠民帮扶中心窗口单位把帮扶资源、帮扶力量、帮扶手段整合到“中心”,在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工作中构建全方位联动平台,努力形成“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帮扶工作体系,为更多群众提供多元服务。

三是建立保障群众权益的“维权平台”。整合和优化各个群团组织维权工作资源和手段,把工会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省(城)际维权网络、法律维权微博和网络舆情制度,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的维权岗、维权热线、法律援助中心等集中整合,逐步形成触角覆盖所有群众的维权网络,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提升群众素质的“活动平台”。整合工人文化宫(俱乐部)、青少年活动阵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残疾人专项服务设施、科普基地等公益性群众活动阵地,优化配置群团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培训资金等资源手段,加强群团网络平台建设,增强群团组织正面引导群众、有效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化发展”,形成“一体化”工作模式

一是实施项目化推动。完善群团工作项目化管理和运作模式,创新项目科学策划、资金投入、激励考核、宣传引导机制,合理选择项目,有效实施项目,着力打造群团工作品牌,实现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特别是在“四季送”、青年创业就业、关爱留守学生、幸福家庭、“侨爱心工程”、“量体裁衣”个性化服务、科普惠农等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工作上实施项目化。

二是实施社会化运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社会手段、社会力量开展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种非营利组织、企业和社会组织和公众多形式多渠道参与社会治理,逐步形成“党政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群团工作社会化模式。重点是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兴办福利产业、社会募捐、企业赞助、海外捐赠等多方筹措资金,推进服务手段社会化;探索建立社会化群团工作者队伍,吸引、集聚、招募更多专家学者、爱心人士和志愿者等社工人才参与公益事业,推进服务队伍社会化。

三是实施规范化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按照“党政所需、群众所急、群团所能”确定工作主题和方案,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工作考核,强化目标管理,突出工作实效,实现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着力“三个创新”,构建“枢纽型”工作体系

一是创新协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体系。推广芦山强烈地震群团参与灾区社会管理服务的“雅安模式”经验做法,成立省群团社会服务中心,逐步实现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依法管理、信息发布、项目规划、工作对接和服务支持中的全方位协同,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水平。推进藏区群团社会服务站(点)建设试点工作,完善省、市、县三级志愿者服务体系,逐步在乡镇(街道)、社区设立群团社会服务中心,探索形成上下联动的网格化组织体系,协同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依法有序有效地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

二是创新协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内容。依托群团社会服务中心,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提供政策咨询、宣传推介、项目对接、培训交流等开放式服务。特别是积极参与受灾群众、城市流动人口和农村留守学生(儿童)、妇女、老人等特殊群体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项目发包、委托管理等方式,吸引凝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社会事务。

三是创新协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依法规范、多元协同、开放服务、项目运作、培训提升等工作机制,建立群团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委托群团承接社会公共事务的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一线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群团参与社会治理的科学评估机制,努力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协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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