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2010修正)

   2023-03-10 23:28:34 网络1340
核心提示: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装饰装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饰装

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2010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装饰装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古建筑、重要近现代建筑、军事管理区的建筑的装饰装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装饰装修,是指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活动。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是本市装饰装修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装饰装修活动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的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工、房产、环保、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工商行政、规划、劳动、市容、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第五条 装饰装修应当遵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安全、消防等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鼓励采用环保节能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第二章 装饰装修的一般规定第六条 在本市从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的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在其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业务。

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应当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专业人员的相关资料向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备案。第七条 从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其资格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业。

装饰装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施工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

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工种,其从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由依法设立的考核鉴定机构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依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工种的施工技术人员还应当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从事装饰装修培训的单位应当定期向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提交培训情况资料。第八条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者个人。分包装饰装修工程劳务作业的,应当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单位实施。承包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第九条 本市实行装饰装修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公示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条 市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制定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示。

装饰装修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装饰装修项目的地址、位置、房屋间数、建筑面积;

(三)装饰装修的内容、方式、规格、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四)开工、竣工时间;

(五)项目的保修内容、期限;

(六)价格、计价标准和支付方式、时间

(七)安全责任的分担;

(八)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十)合同的生效时间;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第十一条 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应当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厂名等产品标识。第十二条 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结构安全,并按照国家有关装饰装修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第十三条 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的外立面;未经燃气经营企业同意,不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

(二)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三)符合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规定;

(四)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设施,不得侵占公共空间或者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五)施工应当符合装饰装修的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六)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并按照规定堆放、清运;施工的材料、工具、设备进出场时,不得污染公共环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标准

一、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分为2种,一种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另一种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记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3.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记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10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三、单独装饰装修工程如何定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定义: 条文说明:关于建筑装饰装修,目前还有几种习惯性说法,如建筑装饰、建筑装修、建筑装潢等。从三个名词在正规文件中的使用情况来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在“条文说明”中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新兴行业,年产值已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从业人数达到500多万人。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为公众营造出了美丽、舒适的居住和活动空间,为社会积累了财富。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标准,与建筑工程装修装饰验收标准是相联系的。对于这些装修装饰的工程,需要考虑它们的防火、防雷以及抗地震的涉及,并且对于装修装饰的材料,也有着相应的要求。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材料的防火性。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新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在抹灰工程、外墙防水工程、门窗工程、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饰面板工程、饰面砖工程、幕墙工程、涂饰工程、裱糊与软包工程、细部工程中对有可能严重污染室内环境的装饰装修材料都明确提出了材料有害物质释放量复验要求,与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无缝对接,使绿色建筑落在实处,有效保证了人民工作居住环境健康安全。

2、摈弃了过去现场配制水泥砂浆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删除了工艺落后且不环保的木门窗现场制作相关条文,删除了影响散热,不利于节能的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相关条文,要求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均为工厂化产品,要满足产品标准,所有的预制装饰装修材料安装装配施工质量验收都有明确要求,预制装配构件中的抹灰找平、面层涂饰、饰面材料安装等都可以按照标准相应的分项工程验收要求进行控制,为绿色施工、装配式施工保驾护航。

3、增加了外墙防水工程验收要求,改变了外墙大量渗漏水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无处管的局面,填补了空白,为有效解决外墙渗漏水难题创造了条件。保温层薄抹灰不利于养护的构造,加上聚合物砂浆保水率得不到有效监控,导致保水性差的聚合物砂浆也免水养护出现大量抹灰层养护不良强度差、面层开裂脱层、渗漏水,造成难以维修不可挽回的损失,新标准增加了保温层薄抹灰工程验收要求,要求对聚合物砂浆保水率进行复验,强化对保温层薄抹灰的重视,解决保温层薄抹灰养护不良难题。

4、将吊顶工程划分成整体面层吊顶工程、板块面层吊顶工程和格栅吊顶工程,根本改变了原规范吊顶按明龙骨吊顶和暗龙骨吊顶的不科学划分。新标准将原饰面板(砖)工程拆分成饰面板工程、饰面砖工程,其中饰面砖工程包含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和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饰面板是工厂化预制生产、装配式安装后免现场饰面施工的绿色环保工法,得到本标准积极引导推广;、饰面砖工程细分成的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和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分开,有利于有针对性提出合理的验收要求。通过以上标准内部整合,引领装饰装修行业进一步规范发展,更好的服务于住宅全装修和带装修的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对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从事人员来说,其工程质量的验收规范和标准及其重要,既是对自己工作质量的考核,也是对业主们的一个慎重交代。所以下面就请大家跟随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 承建单位和人员应有专业资质

所有承建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都应该具备从业资质,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流程,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控。 其所属职员也需要有相应岗位的专业资格证书。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满足国家制定的行业相关规范,如果违反设计文件或者擅自改动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以及擅自改动权威部门批准的水暖电燃等等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3、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条款规定

承建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粉尘、废气、废物和噪音排放。严格遵守施工安全劳动保护规范,在防火、防毒等等方面建立安全保护机制。

4、施工材料质量和施工工艺应符合检验标准

承建施工单位购买的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由专人验收质量合格以后方能入场进行使用。施工工艺应达到行业标准,每一阶段施工完成以后都应报备到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对于隐蔽工程必须要有随工或者监理公司工作人员全程进行监督施工。

文章小结:以上就是关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内容解答,希望能够给有需要的朋友带来一些参考帮助。需要了解更多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方面的资讯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的其它相关介绍信息或者找行业内建筑专业工程师进行咨询。

以上就是关于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2010修正)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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