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销商的三证是指哪三证

   2023-04-23 19:26:14 网络1100
核心提示:食品经销商的三证是: 1.《食品流通许可证》2.《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

食品经销商的三证是指哪三证

食品经销商的三证是: 

1.《食品流通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做一个食品经销商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一、首先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营场所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

二、是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所需材料:1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2.从业人员健康证(到疾控中心办理)3.经营场所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经营场所的照片4张,法人证件相片一张;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清单内容一般为柜台、称重设备、冰柜、货架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内容一般为经营设备、工具在室内的放置位置和收银台、通道的位置等)5.卫生间平面分布图,一般含有消毒池一个,清洗池两个,消毒柜一个;6.食品经营者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其他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三、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要求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条码证、第三方检验报告及其他一些相关的证明文件。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整个办理程序不仅仅只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还有组织机构代码证:x0dx0a具体如下:x0dx0a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当地工商局办理,大概30元左右,时限是1天;x0dx0a【2】、银行验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x0dx0a3、去工商局提交工商设立材料,拿核准通知、验资报告、身份证、户口薄【或暂住证】、相片、租房协议【或房产证】等身份、营业场所等相关证明;x0dx0a4、去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时限大概5工作日,正副两个本缴费23元吧,每年要年检,年检是50元;x0dx0a5、刻章,拿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去刻章,各地行情不同;x0dx0a6、去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带上营业执照和复印件还有身份证等,还有章,交工本费18元【一共正副两个本】,技术服务费90,电子副本IC卡40元;x0dx0a7、去国、地税局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基本都是在一起,有些城市证都是一个,有些城市国税地税分开发本,正副两个本,拿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有交50的,有些地方取消了;x0dx0a【8】、开设银行基本账户x0dx0a如果是办理有限责任公司需要通过【2】,个体基本简化了;【8】是可选项,也可以不设基本账户。

有关食品需要公示的到底有哪些标准和要求谢谢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强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场,是指从事食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包括集贸市场、超市、百货店、仓储式会员店、便利店、食杂店等)。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从事食品批发、零售、现场制作销售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市场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第五条 市场和经销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经营食品的相关证照,其食品经营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第六条 市场应当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控本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第七条 市场应当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应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明确食品经营的安全责任。

鼓励市场与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厂"场地挂钩"、"场厂挂钩",建立直供关系。

(二)经销商管理制度。市场应当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如实动态记录经销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基本信息。经销商退出市场后,其档案应至少保存二年。

禁止伪造经销商档案。

(三)索证索票制度。市场应当对入市经营的食品实行索证索票,依法查验食品供货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的复印件备查。

(四)购销台账制度。市场应当建立或要求经销商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记录销售的对象、联系方式、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

发现在本市场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确认,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第八条 鼓励市场申请绿色市场认证,并使用相应的认证标志。

禁止冒用、使用伪造的前款规定的认证标志。第九条 市场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鼓励市场现场制作食品在消费者可是范围内操作。

市场生、熟食品应分区销售,防止交叉污染。第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场巡查制度,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一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的市场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第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与食品流通行业中介组织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第十三条 鼓励新闻媒体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第十四条 市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第十五条 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依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food safety)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损害的所有危险都不存在,是一个绝对概念。食品安全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食品质量的要求 食品质量的要求:1、有营养价值;2、有较好的色、香、味和外观形状;3、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 199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其发表的《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把食品安全解释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担保”,将食品卫生界定为“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用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在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上,国际社会已经基本形成共识:即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包括食物量的安全和食物质的安全。食物量的安全是指能不能解决吃得饱的问题,而现在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人们,提起食品安全,更多考虑的是质的安全。 食物质的安全是指确保食品消费对人类健康没有直接或潜在的不良影响,是食品卫生的重要部分,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食品污染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 查询 查询服务提供对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信息全方位的查询,实现对链条上各个主体和环节点的信息查询。 跟踪与追溯 跟踪(Tracking)是指实现对食品全流程的信息跟踪。从初级农产品的种植/饲养、到初级农产品的收获运输以及检验、到产品的再加工/包装及储藏、到产品的运输及流通全过程必须做到关键信息的跟踪,以便对关键环节、重点食品进行有效监控。 追溯(Tracing)是通过输入产品的基本信息,如追溯码、生产批号等可以查询到产品的种植作业环节、原料运输环节、基地加工环节、成品运输环节的所有信息。通过追溯,实现由下至上的信息追溯,使食品生产流通的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可以明确界定。 统计分析可以按时间、品种、状态等进行各种统计汇总。即时统计产品的生产批量、个数、品种等信息,并可以按照时间序列或品种序列等要求进行排列。统计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流通环节信息,按照关键点进行归纳汇总。为食品安全技术的研究分析提供数据基础。 召回与预警 召回是指对有潜在安全危险的食品可以按照批号快速追踪到同批号产品的流向并实现快速召回。 预警是系统将提示用户将预警信息按指定的格式,通过手机短信、语音的方式发送到指定用户,实现预警信息的实时通知。预警信息包括针对追溯系统的食品预警情况以及相关企业的检测抽查情况、退市下架情况等等。安全购买食品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二、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三、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四、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 五、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六、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七、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八、购买肉制品、腌蜡制品最好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慎购游商(无固定营业场所、推车销售)销售的食品。 九、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食品安全标准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添加剂的小知识 根据1962年FAO/WHO食品发电委员会(CAC)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制造、加工、调整、处理、包装、运输、保管中,为达到技术目的而添加的物质。食品添加剂作为辅助成份可直接或间接成为食品成份,但不能影响食品的特性,是不含污染物并不以改善食品营养为目的的物质。我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将其分为22类:(1)防腐剂(2)抗氧化剂(3)发色剂(4)漂白剂(5)酸味剂(6)凝固剂(7)疏松剂(8)增稠剂(9)消泡剂(10)甜味剂(11)着色剂(12)乳化剂(13)品质改良剂(14)抗结剂(15)增味剂(16)酶制剂(17)被膜剂(18)发泡剂(19)保鲜剂(20)香料(21)营养强化剂(22)其他添加剂。 为了确保将食品添加剂正确的使用到食品中,一般来说,其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经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证明,在其使用限量内长期使用对人安全无害。 2. 不影响食品自身的感官性状和理化指标,对营养成分无破坏作用。 3. 食品添加剂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并批准执行的使用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 4. 食品添加剂在应用中应有明确的检验方法。 5. 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参杂、掺假、伪造为目的。 6. 不得经营和使用无卫生许可证、无产品检验合格及污染变质的食品添加剂。 7. 食品添加剂在达到一定使用目的后,能够经过加工、烹调或储存而被破坏或排除,不摄入人体则更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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