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不够完善的原因

   2023-04-03 08:44:32 网络310
核心提示:1、大多数预案都是针对特定的灾种展开。这强调了特定灾害的唯一性,而忽视了不同灾害的结果具有相似性。这让人难以关注到针对所有类型灾害的普遍预案原则。2、应急预案大都是分割的,这是缺乏协调的原因。本文提出了更为有效的预案单元是一个更大范围的地方

景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不够完善的原因

1、大多数预案都是针对特定的灾种展开。这强调了特定灾害的唯一性,而忽视了不同灾害的结果具有相似性。这让人难以关注到针对所有类型灾害的普遍预案原则。

2、应急预案大都是分割的,这是缺乏协调的原因。本文提出了更为有效的预案单元是一个更大范围的地方社区系统。

3、大多数预案的目的是创造人为的社会结构,并将这些结构强加于人。

景区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安全应急预案一样吗

旅游景区的安全、服务、检查与管理的重要。

没有范文。

以下供参考,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

我估计一样,因为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安全应急预案都不是标准名字,一听就不专业,我了解的预案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这都是标准用语)

宿州市新汴河风景区管理办法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供大家参考!

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范文一

各县(区)安委办、各中省直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领导要求,市政府安委办于7月2日组织市旅游、安监、交通、海事等部门,对杜蒙县、林甸县、肇源县、红岗区、大同区、华能集团大庆新华电厂、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水生态环境公司、黎明湖公园等县区和企业水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现场实地检查,大部分水上旅游景区、属地政府部门及中省直有关单位能够高度重视水上安全工作,工作部署迅速,部门配合密切,收到较好效果。

(一)组织领导有力。各县区、各部门能够认真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结合季节特点和旅游行业规律,开展有针对性水上安全检查。特别是,杜蒙县安委办推行了“一督三查”工作机制,通过自检自查、执法检查、行业检查方式,对各涉水乡镇所有船舶进行排查摸底,并利用市海事部门检查的有力契机开展水上安全督查活动,对各单位水上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和经营单位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促进了水上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重点突出。各县区、各部门深入研究监管工作,夯实基础,突出重点,收到良好效果。市城管局河湖管理处积极加强黎明湖公园管理,为避免水上事故发生,管理处取缔了公园水上游乐项目,并禁止在公园湖边钓鱼,同时在浅水处设置专门儿童嬉水区域且布置安全警戒线,沿湖四周均设置明显的警示标牌,配备了10名专业救生人员进行安全巡视,并与市海事部门进行联动,经常开展水上救援演练,确保了位于市区中心、人员相对集中的黎明湖公园的水上安全。

(三)日常管理到位。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企业能够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强化日常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突出巡检巡查,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大庆油田公司水生态环境公司牢固树立“安全要常态,安全是习惯”管理思想,认真落实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库区全封闭管理,设置13道门减少水库与外界接触,并安装了雷达监控系统,预防潜在风险发生并在景区内设置安全警示牌和游客须知,配备专职水上安全巡查人员,救生员定点监督对游客看护,扎实强化水面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各县(区)人民政府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不懈努力,全市水上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但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肇源县民意乡大庙村沿江旅游景区存在主体责任不清、景区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经营人员安全意识淡漠、监管责任未落实等问题。水上旅游的安全管理也存在失控漏管和管理不到位等现象。

二是个别码头、水上旅游景区涉水旅游安全意识不强。肇源港区内未按规定设置限速牌、限速标志、警戒牌,码头作业车辆无人员指挥林甸县鹤鸣湖景区安全警示标识不多、不明显,有两艘快艇相关证照不齐全大同区卧龙湖水上乐园救生衣、救生圈、安全围栏等一些安全防护设施未投入到位,有一艘快艇相关证书不齐全。

三是部分水上旅游项目如手划船、脚踏船、水上摩托、橡皮艇等存在监管缺位问题。目前依据各相关行业法规条令,各水上旅游景区的手划船、脚踏船、水上摩托等非机动船未列入管理范围、未列为监管对象,缺少专业行业部门管理,存在潜在的水上事故风险。

四是松嫩两江肇源段适宜停靠船舶江岸较多,一些个体船主经常因水位高低而改变停靠地点,尤其水运旺季还存在个别渡船带病上岗问题。

五是水上应急救援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各渡口、浮桥、景区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水上安全责任落实。各县(区)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中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安全”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水上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监管,强化联合执法,建立水上安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水上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各县(区)、乡、村、船主要自上而下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环环相扣的闭环管理网络体系。重点抓好乡镇船舶在农忙、汛期、开封江等事故易发多发期的现场管理,必要时安排专人死看死守。

(三)强化水上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要严格区分水上游游景区的船舶停泊区和泳区,设置旅游船夜间停靠照明灯等必要安全设施,杜绝船、艇与游泳者争道通行现象,消除潜在安全隐患。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手划船、橡皮艇、水上摩托等水上休闲运动活动提出有效管理意见,实施规范化、集中化管理,避免失控漏管。

(四)强化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大对全员水上安全法规、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力度,不断强化社会公众、水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各渡口、码头、旅客乘船点要设置旅(游)客乘船须知、安全警示牌、水上安全公示标牌、渡口告示板、安全宣传标语等。严格执行水上运输市场准入制度和从业人员资质审查考核制度,切实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遵章航行、安全畅通”。

(五)强化水上交通行政审批管理。进一步加大码头、船舶及水上救生避险设备设施的安全投入,对于不合格的渡船和其他船舶,应按照要求进行改造或进行更新严把各类船只和驾驶人员的行政审批和培训持证关,坚决杜绝“三无”船舶、无证上岗等违法现象发生逐步取消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渡口。

(六)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按照《黑龙江省水上搜救条例》和《黑龙江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并完善由地方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参加的水上应急救援机制,全面提升水上应急搜救能力。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增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在人员、船舶密集水域制定水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专业救助力量,并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水上应急救助演练,以有效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类水上突发事件。

大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7月14日

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范文二

为进一步加强衡水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安全管理,维护衡水湖旅游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衡水市人民政府令【2005】第4号《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管理办法》及《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衡水湖旅游秩序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广大游客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旅游景区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争当文明游客的模范。

二、游客乘船入湖游览必须到指定的湿地公园码头,或迷宫临时停靠点、王口临时停靠点、顺民临时停靠点。

三、严禁“三无”(无牌、无照、无证)船只(含小木船)载客入湖运营严禁游船在非运营时间内载客入湖严禁游客在非运营时间内乘游船入湖观光游览严禁游客任何时间乘坐非法运营船只入湖观光游览。

四、小木船经营区域为衡水湖湿地公园北侧透湖区,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木船必须在此区域统一编队运营,其它区域禁止任何小木船载客运营。

五、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的游泳活动。所有游客必须到指定的区域衡水湖沙滩浴场游泳。游客游泳必须按要求穿戴救生衣或携带其它救生器材,未带救生器材的绝对不允许下水游泳。私自下水游泳的,如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六、所有旅游船只不得允许乘客下水游泳,违者按规定对船主罚款500至2000元。

七、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场合禁止裸泳,对裸泳者从严查处。

八、对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伤亡及其它事故,责任自负对不遵守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阻止、抗拒工作人员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与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月四日

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范文三

为了确保禹迹山景区2015年春节旅游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通告:

一、因景区道路、照明和游览条件有限,安保难度大,南部县旅游局建议广大市民错峰安排行程,除夕夜尽可能不要进入景区。

二、景区车行道路路面窄、没有形成环线,南部县公安局要求:农历除夕至初七,禁止8座(含8座)以上机动车辆进入禁止摩托车载客除夕至初三,将在景区入口实行高峰期流量限制,请车辆和游客主动避峰凡进入景区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现场指挥和引导禁止乱停乱放。

三、禹迹山风景区是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和在林区吸烟、野炊或以其他方式动用明火。禁止在景区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禁止携带烟花爆竹、高香大蜡、黄膘纸进入景区或在景区燃放。文明进香,有序上香,只能在指定的地点焚香。

四、景区提示:自觉维护秩序,自觉保护文物,争当文明游客,服从指挥,不酗酒滋事、不打架斗殴、不传谣信谣和利用宗教场所从事其他非法邪教活动。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新汴河风景区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区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安徽省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汴河风景区及其保护地带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

新汴河风景区(以下简称风景区)包括西起京台高速,东至宿州闸的新汴河水体及其两侧堤防、护堤地,具体范围依据风景区规划划定,并设定界标。第三条 风景区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有序开发、依法保护、服务民生的原则,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风景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区的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国土、旅游、交通运输、公安、林业、农业、环境保护、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风景区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风景区保护和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和旅游设施建设,保障风景区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的经费投入。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区资源和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举报破坏风景区资源和设施的行为。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七条 风景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风景区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执行。风景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经批准的风景区规划是风景区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风景区规划范围外毗邻地带划定规划控制区域,作为风景区保护地带,并设定界标。第八条 风景区总体规划应当包括风景区资源评价、发展目标和范围、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环境承载能力分析、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旅游项目策划与设计等专项规划,以及投资、效益分析等内容。

风景区总体规划应当纳入市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利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第九条 风景区详细规划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并根据核心风景区和其他景点的不同要求编制,确定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配套商业网点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等控制要求,并明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

编制有关专项规划涉及风景区及其保护地带的,应当告知并征求风景区管理机构的意见。第十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风景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配套商业网点等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在风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其选址、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和色彩等应当与风景区景观、生态环境相协调。

风景区内已经建设的建筑物,除水利工程及其配套建筑外,应当按照风景区规划进行改造或者逐步迁出。

在风景区保护地带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不得破坏风景区景观、污染风景区环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时,应当告知并征求风景区管理机构的意见。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在风景区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保护施工现场生态环境,并采取下列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高度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挡,并设置防溢沉淀井;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

(三)施工现场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降尘措施;

(四)施工现场施工材料实行集中、分类堆放;

(五)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垃圾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六)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建筑物拆除后,场地闲置三个月以上的,用地单位对拆除后的裸露地面采取绿化等防尘措施;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第三章 管 理第十三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在危险地段、水域设置安全设施和警示牌。

风景区内兴建的游览、娱乐设施,从事观光游览等经营服务的车辆、船舶,应当经有关部门许可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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