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产检均正常却生下畸形儿,产妇起诉医院赔偿30万丨医法汇

   2023-03-01 06:37:43 网络840
核心提示:作者:医法汇 产妇王女士自怀孕后一直在市医院进行孕检,期间做了两次彩色多普勒检查,两次四维彩色多普勒检查,检查结果均未发现异常。之后,王女士在市医院妇产科剖腹生育一女婴,女婴诞下后,其右手五指短小、指节不清。王女士认为,市医院在进行超声检查

四次产检均正常却生下畸形儿,产妇起诉医院赔偿30万丨医法汇

作者:医法汇

产妇王女士自怀孕后一直在市医院进行孕检,期间做了两次彩色多普勒检查,两次四维彩色多普勒检查,检查结果均未发现异常。之后,王女士在市医院妇产科剖腹生育一女婴,女婴诞下后,其右手五指短小、指节不清。王女士认为,市医院在进行超声检查时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胎儿手指存在畸形,工作人员存在严重失职,侵犯了其知情权,使其丧失了优生优育的选择权,起诉至法院要求市医院赔偿右手畸形修复手术费、精神损失费等经济损失共计30万元。

市医学会鉴定认为,被告诊疗过程符合规范;婴儿右手指畸形为先天发育异常,与超声检查无直接因果关系;胎儿手指畸形是目前产前超声难题,不属于常规产前超声检查应初步筛查的六大畸形内容,市医院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

法院查明,市医院进行产前常规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时,在报告单中告知:“本次主要检查报告中‘超声描述’的内容,没有描述的胎儿结构不在检查范围内,比如目前技术条件限制胎儿耳、眼、指、趾、甲状腺、内外生殖器等众多的人体结构尚不能作为常规项目进行检查,超声也不能显示胎儿染色体,亦不能检测胎儿智力、听力、视力等,已经检查的胎儿形态无异常,不能说明这些结构无异常。医生已书面及口头告知超声检查的局限性,本人表示理解,且签字认可:”,王女士签字认可前述内容。

一审法院认为,市医院就常规产前超声检查内容已经履行向王女士告知的义务,不应就此承担赔偿责任。且根据相医学会的意见,现有医疗水平难以在进行常规产前超声检查时检测出胎儿指、趾畸形内容,且该部分内容不属于常规产前超声检查应当筛查的胎儿畸形范围,故市医院未筛查胎儿手指畸形,不属于市医院的过错。判决驳回原告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王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产检正常却生出畸形儿,这种情况被称为“不当出生”或“出生缺陷”,是指胎儿在母体内器官形成过程中,由于遗传因素和/或环境因素的作用所导致的胚胎发育紊乱,大致包括形态结构异常、生理和代谢功能障碍、先天智力低下和宫内发育迟缓等4大类。我国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之一,每年新增出生缺陷儿数量高达80万-120万人,给家庭和 社会 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据医法汇《2020年全国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大数据报告》显示,妇产科连续多年占据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高发科室的第一位,而“出生缺陷”也是妇产科医疗纠纷高发的因素之一。

产前检查是每一位孕妇都要进行的常规孕期检查,是发现胎儿畸形的重要方法,其目的是及时发现母亲和胎儿的异常,并进行相应的处理。2019年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学分会对《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年版)进行增补修订后,发布了《中国产科超声检查指南》(2019年版),其中将中、晚孕期的检查分为五类,Ⅰ级超声检查,主要进行胎儿生长径线的测量,胎儿羊水的观察;Ⅱ级超声检查,除了I级超声检查的内容外,还应对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腔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骨骼发育不全等6种畸形进行检查;Ⅲ级超声检查(系统筛查),在Ⅱ级超声的基础上,按胎儿各个系统检查相应的结构,包括:胎儿数目、胎心搏动、胎儿大小、胎儿结构畸形的筛查、胎盘位置和羊水情况;Ⅳ级超声检查,针对胎儿或孕妇存在的高危因素,或Ⅰ级、Ⅱ级、Ⅲ级超声检查发现或怀疑的异常,进行有目的的详细的超声检查;单项超声检查,针对某个需要了解的项目或者某个结构进行的检查,如胎儿方位、胎心搏动是否存在、胎盘位置、羊水等。无论是《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年版)还是《中国产科超声检查指南》(2019年版),对于中孕期大畸形超声筛查的检查项目规定中均不包括手指及足趾。

另一个方面,胎儿发育的异常是多种原因所致,除了父母会带给孩子遗传性疾病以外,在受孕以前及母亲怀孕期间还有很多因素会对胚胎产生影响。产前检查只是对客观情况的反应,该行为对胎儿的发育并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且超声检查是一种对胎儿无创、安全的影像检查技术,但仪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其他检查方法一样,不是一种万能的检查。在超声检查中会受到超声伪像、超声分辨率、母体情况、胎儿孕周、胎儿体位、羊水量、胎儿活动、胎儿骨骼声影、孕妇腹壁厚度等因素影响,许多器官和部位无法显示或显示不清,产前超声检查对手、足畸形的检出较为困难,因此超声诊断的准确率不可能达到100%。

产前检查产生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有两种情形,一是因医疗机构侵权行为使胎儿出生前受到伤害,致胎儿出生后缺陷的;二是医疗机构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诊疗规范规定,应检查出胎儿先天缺陷而未能查出或应予告知而疏于告知的。第一种情形,医疗机构既侵犯了胎儿的人身权益,也侵犯了胎儿父母的财产权益;第二种情形,在发现胎儿异常的情况下,经治医师必须将继续妊娠和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结果以及进一步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孕妇,由孕妇夫妻双方自行选择处理方案,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医疗机构若违反法定义务,仅仅是侵犯了胎儿父母的知情权、生育选择权,但对胎儿没有侵权行为,胎儿存在的身体缺陷是先天缺陷,与医疗机构的诊断行为无因果关系。

本案中,产前检查结果未见异常,且甲医院已经向王女士进行了相关风险告知,王女士亦已知晓并签字同意,且经鉴定,市医院并不存在过错,故法驳回了患方的诉讼请求。对于医疗机构来讲,医务人员要不断学习,加强法律意识,对产检报告提示异常的情况予以高度重视,对超声检查的局限性、医院实际的技术水平以及影响超声检查结果的各种因素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充分保障胎儿父母的知情权和生育选择权,避免此类医疗纠纷的发生

(本文系医法汇原创,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均采用化名)

关于举办《民法典》时代医疗纠纷法律变化暨司法鉴定实务论坛通知

医院越级手术涉违规,被患者索赔15万丨医法汇医疗律师

孕期检查一切正常,后期发现胎儿畸形,医院有没有责任?

如果说是医院发现胎儿畸形没有及时告知孕妇和其家属,那么医院有责任。

如果说医院每次检查正常,而生出了畸形儿,医院是不需要负责的。因为产检并不是完全透视,可以将婴儿各个方面看得清清楚楚的,本身子宫内环境比较黑暗,医生没有办法判断子宫内胎儿发育的详细情况,只能是排除可见到的的问题。

一、洛阳女子每次产检都正常,却还生出畸形儿

洛阳市张女士诉说她在2020年2月14日在洛阳安和医院产下一名婴儿,出生后发现婴儿竟是畸形儿,颅骨有缺陷,鼻梁塌陷,左手还多了一根手指。

张女士不解,从怀孕到生孩子,一直都是在洛阳安和医院做B超、四维彩超等各项产检,每一次都显示孩子发育正常,为何还会生出畸形儿呢?

自己也没有在怀孕期间乱吃药、喝酒等不良习惯,怎么就会生出来畸形儿呢?

二、张女士状告医院,医院给出人道主义赔偿

张女士和家人带着婴儿到郑州和上海等各地医院给孩子检查,医生给出的建议是开颅手术,进行颅骨三维重建,至少需要三次手术,费用高达30万。

张女士状告洛阳安和医院,认为孩子的畸形,医院应该承担责任。医院副院长刘进强表示:

“由于超声技术局限性,产前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畸形,也不能对胎儿以后的发育做出预测,期望所有胎儿畸形通过产前超声检查出来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并且产前也都进行了告知并签订有《产前超声检查风险告知与知情同意书》”。

洛阳安和医院愿意给予患儿5000至8000元的人道援助,还建议家属做医学鉴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该医院承担的责任医院会承担。

三、孕前孕后都要时刻注意

为了生一个健康的宝宝,孕妈们一定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不管是孕前还是孕后,都要时刻注意。

孕前做好体检,提前补充好叶酸、维生素等,孕后也要时刻注意身体健康和营养补充,不要为了所谓的身材,而去刻意挨饿、吃素的。

孕前孕后还要注意生活环境问题,是否被吸二手烟,是否接触过辐射、放射性等物质。

孕后一定要心情愉悦,多看看美好的事物,保持身心轻松愉悦等。

产检正常却生下畸形儿,院方:产检不能发现所有畸形,是在推卸责任吗?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分享一下自己身边的两个真实案例。

2019年的春天,我的同事兼室友(暂且叫她小秋吧)想要二胎,且通过积极备孕,很快就怀上了,出事之前,听她诉说怀孕的各种感受,脸上经常挂着笑容。那时候的她很幸福。

可突然有一天,小秋从医院回来就关着门闷闷不乐,晚上她老公回来后,听他们聊天才知道检查结果不太好,小秋说上午去中心医院做四维,查出来孩子的鼻骨短 ,医生建议她去省妇幼再检查,还说有可能是染色体异常。小秋说她听完人都蒙了,回来之后心也静不下来。我当时还安慰说没什么事,就是鼻骨短点这能有啥,小秋和她老公也觉得没什么大事。可之后的一个月,小秋和她丈夫就整天的跑医院检查,回来就电话各种咨询,想知道胎儿的鼻骨短到底是怎么回事。再后来有一天见他老公回来拿东西,说是要住院引产。一周以后,孩子直接引产了,小秋也出院了。我印象很深的就是,她回来一直在卧室躺着,我犹豫很久不敢去看她 ,等打开她卧室门的那一幕, 我什么都还没说,她看到我进来就直掉眼泪的样子。我什么都没敢说的就赶紧出来了。再后来她修养一段时间后,就辞职回老家了。我也已经快两年没见过她了,想必她现在应该过的很好吧。只是这个事情会成为她心里的一个痛。

再有就是去年的事了,因为我自己怀孕了,所以经常和别人聊起孕期这些事,偶尔得知其他部门有一个同事,她怀孕做四维,查出来也是有问题,中心医院也是建议去省妇幼,还说很大可能会引产。但她和她老公就很果断,第二天请假立即飞到上海去检查了,然后等回来后,听她说当时上海那边的医院说有点小问题,让自己考虑,可以考虑留下来也可以不要。这个同事纠结了很久,觉得应该冒险试试,否则会后悔一辈子的。最后孩子生下来也健 健康 康的。她应该很庆幸留下了这个孩子吧。

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生存下来的这个孩子已经快满六个月了,这个同事也已经休完产假回来上班。

这两个都是我身边真实的案例。所以一个家庭要对胎儿负责任,那么医院给孕妇做产检时,也要富有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如果检查过了,却事后发现异常甚至畸形,那建议追究医院法律责任。也可以对其他医院起到一个警醒作用。

总结来说, 自己现在也已经是一个八个月孩子的妈妈了,也理解了做为父母的心,但愿所有宝宝生下来都健 健康 康。

按时产检生出的宝宝畸形,医院需要负责吗?

我认为是在推卸责任,因为产妇孕期一直有正常产检,结果出来也都是正常的才会选择生,而医院做彩超是能够看出婴儿是否存在身体器官上的缺陷,像手指多了一根这种现象是能检查出来的。不过我也认为产妇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因为她自己看到检查结果抱有怀疑,也去问了其他医院的医生都表明是存在问题的,可她也没有提出自己的质疑而是忽视这一问题,倘若真的不放心就会去其他医院再次检查了,而不是发现问题又忽视问题。父母固然可怜,生下一个畸形儿,但那个婴儿才是最可怜的那一个,身体有畸形会伴随他一生,他才是最无辜可怜的那一个。

事件梳理:

洛阳的张女士称自己生下了一个鼻梁塌陷、十一根手指、颅骨还有缺陷的畸形儿,而在此之前所做的产检结果一切正常,她认为医院有很大责任。她在孕期一直都有按时去做产检,无论是大大小小的都有在洛阳医院检查,而这些产检结果全都是没有问题的,她才会安心保胎待产,生下孩子后才突然发现这个婴儿是畸形的,这可让张女士一家都接受不了。一般来说产检都能检查出婴儿是否健全,即便是无法查出婴儿智力方面的问题,那身体器官上的缺陷肯定是能查出来的。现在孩子必须要做手术,手术金额也在三十几万,张女士认为院方必须要负全责,负责把孩子的问题给搞好,但院方只愿意给不到一万的人道援助。

01、四维彩超能够看清婴儿身体上是否存在畸形

每个孕妇在怀孕后都是隔一段时间去医院做产检,目的就是为了看腹中婴儿是否健全,前期的彩超可能没有那么明显结果,但四维彩超这种产检就是能够清晰看清楚腹中婴儿的情况,包括手脚是否健全,婴儿胎位是否正确,以及胎儿是过大还是过小。这些都是能够检查出来的,检查结果也能让孕妇来决定孩子是要还是不要,发现一切正常的话肯定满心期待孩子的降临啦,结果呢院方给出的回答却是:产检不能检查出一定有畸形,那孕妇产检还干啥啊?是在博运气吗?更何况产妇去其他医院都能查出又问题,为啥你们医院就不行呢?那是不是你们院方的问题呢?

02、院方需要承担责任

现如今孩子畸形已成事实了,孩子父母在医院产检的所有结果证据都表明是没有问题的,这不可能就让院方一句“不一定”来推卸掉所有问题吧?人在你们医院检查的,也是在你们医院生的,生出来一个畸形儿,医院难道没有责任?那医院还搞什么产检呢?都没有一点权威性。不过也要说一下,父母自己抱有怀疑的时候为了让自己心里更安心一些就要多去其他医院检查检查,发现有问题就要及时解决而不是认为没啥事,这也是父母应该做到的责任。

目前医院给出的回答就是会给出人道援助,但不会负全责,要是不服那就直接打官司,法院怎么判那就怎么处理,也建议父母直接上法庭去解决,个人跟医院私了是很难的了。

确实产检是检查肚子里宝宝的发育与健康的情况,减少宝宝畸形的几率,但是这也只是减少,并不能发现全部,如今的机器能够检查出大部分的畸形孩子,但是由于子宫光线暗,每个孩子生长的特殊性,所以就会导致有些缺陷检查不到,在这种情况下,医院的责任也并不是太大

谁都不想生出畸形的孩子,不仅会让父母的压力大,孩子的一生也从刚出生就看到头了,所以孕妈在怀孕的期间一定要多多注意自己,少做一些不好的事情,减少宝宝畸形的几率

那么孕妈在孕期都需要注意什么呢?

1:不要乱吃药

孕妈在怀胎十月的期间,很有可能就会生病,但是孕妇是不宜吃药的,因为有些成分会对孕妈和肚子里的宝宝不好,所以如果宝妈是正常的感冒,那就多喝水排毒,一般的感冒都会有效果,但是非常严重的话,就要去医院听听医生是怎么说的

2:远离电子辐射

现在的社会已经越来越离不开电子产品了,但是大多的电子产品对于人都是有辐射的,这种辐射对身体很不好,所以孕妈尽量少玩电子产品,平常没事的时候,就去散散步,晒晒阳光,总比一整天抱着个手机要好的多

3:远离人多的公共场合

公共场合是最容易滋生细菌的,并且传播速度非常快,体质弱一点的人就很容易生病,而孕妈在怀孕的期间,免疫力和抵抗力都会下降,很轻易就会生病,所以孕妈尽量不要去人太多的地方

怀孕不容易,同样是怀胎十月,谁不想生下一个健康的宝宝呢。所以孕妈不想让孩子的身体有问题的话,就要多多注意自己平时的行为与习惯,避免对于肚子里的宝宝造成不好的影响

以上就是关于四次产检均正常却生下畸形儿,产妇起诉医院赔偿30万丨医法汇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百科头条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头条
最新发布
点击排行
推荐产品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意见建议  |  法律申明  |  隐私政策  |  广告投放  |  如何免费信息发布?  |  如何开通福步贸易网VIP?  |  VIP会员能享受到什么服务?  |  怎样让客户第一时间找到您的商铺?  |  如何推荐产品到自己商铺的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508224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