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标准化的内容

   2022-10-25 20:53:03 网络880
核心提示:1、为了充分发挥生产、科研、教学以及监督、检验等方面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我国机械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快速协调发展,特成立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本技术委员会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全国性机械安全标准化工作的

机械标准化的内容

1、为了充分发挥生产、科研、教学以及监督、检验等方面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我国机械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快速协调发展,特成立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本技术委员会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全国性机械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3、为贯彻国家关于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的方针和促进我国机械产品在有关机械安全标准方面尽量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科学、合理的机械安全标准体系,本技术委员会的专业领域与ISO/TC199(机械安全)的工作领域相一致,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全国机械安全基础(A类)标准和通用(B类)标准的技术归口及ISO/TC199的国内对口管理工作;

----负责全国机械安全的A类标准和B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负责协调机械安全的C类(专业机械)标准与A类和B类标准之间的关系及技术一致性问题。

第二章 工作任务

4、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提出机械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

5、按照我国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技术经济政策,提出本专业制修订及复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6、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计划,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7、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工作,提出审查结论意见,并对标准涉及的技术问题负责。

8、定期复审本专业已发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提出继续执行、修订或废止的意见。

9、根据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收集和分析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发展动态,做好本专业国家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搜集对已颁布标准的意见,向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提出本专业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的建议。

10、承担对口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199)的标准化技术业务工作,其中包括对国际标准文件的表态,审查我国提案和国际标准的中文译稿以及开展国家标准化技术交流的建议等。

11、承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与机械安全标准化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12、受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本专业范围内标准水平和标准符合性评价工作。

13、开展与本专业标准化有关的科研工作。

14、在完成本委员会任务的前提下,接受有关省市和企业集团、公司、工矿企业委托,承担本专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审查及有关标准化工作。

第三章 组织形式

15、本技术委员会由委员25至30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长1人,必要时可设副秘书长1人。正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应由在职工作人员担任。技术委员会同时设通讯成员,并可根据需要聘请专家担任顾问。

16、本技术委员会委员由在生产、使用、科研、教学和监督检验等各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热心于标准化工作、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担任。委员由有关主管部门推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核后聘任,并颁发聘书。每届任期5年,委员可连聘连任。委员应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在技术委员会内有表决权。对不履行职责,无故两次不参加技术委员会年会或因工作变动及其他原因不适宜再继续担任委员者,技术委员会可提请主管部门重新推荐人选,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重新聘任。

17、凡与专业生产、使用、科研等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通讯成员,由技术委员会审查批准。通讯成员有权取得本技术委员会的有关技术资料,就与自身负责的领域有关的事项提出建议,但没有表决权。

18、本委员会实现会员制,委员与通讯成员每年均应向技术委员会交纳会费。

19、秘书处设在机械科学研究院生产力促进中心,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由秘书长负责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同时受机械科学研究院生产力促进中心行政领导,生产力促进中心应为秘书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将秘书处的工作纳入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工作计划。

20、技术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标准制订工作组,负责标准制修订的具体工作。工作组组长单位由技术委员会确定。工作组成员由有关部门自愿报名,工作组组长确定,报秘书处备案。工作组组长和工作组成员应优先在委员或其单位成员中选择。工作组应力求精干,在工作期间人员应相对稳定。

第四章 工作程序

21、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制制修订计划的要求,提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和复审批准项目的建议,报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22、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下达的计划,协助组织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督促工作组或主要负责起草单位进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3、工作组或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在调查研究和试验验证的基础上,提出标准征求意见稿(包括附件),送技术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必要时,可分送有代表性的单位和个人),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工作组对所提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后,对标准草案进行修改,提出标准送审稿,报送秘书处。送审稿经技术委员会审查后,工作组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报批稿,报秘书处。由秘书处按程序上报。工作组或主要负责起草单位应对标准报批稿的技术内容和标准的编写质量负责。

24、秘书处将标准送审稿送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初审后,提交全体委员审查,审查送审稿可以采取会议的形式进行,也可采取函审形式进行。标准审查时,原则上应取得协调一致。如需表决,必须有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会审时未出席会议,也未说明意见者,以及函审时未按规定时间投票者,按弃权计票)。

对有分歧意见的标准或条款,须有不同观点的论证材料。

审查标准的投票情况应书面材料记录在案,作为标准审查意见说明的附件。

25、标准报批稿经秘书处复核,秘书长签字后,送主任委员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审核签字报下达标准项目计划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按规定的程序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

26、技术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可与审查标准结合进行),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下年度计划,检查经费使用情况等。技术委员会应每年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书面报告一次工作。

第五章 经费

27、技术委员会的活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筹集和开支。技术委员会的经费由以下几方面提供:

(1)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经费;

(2) 委员和通讯成员交纳的费用;

(3) 开展本专业标准化的咨询、服务工作的收入;

(4) 有关方面对本专业标准化工作的资助。

28、技术委员会的经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委员会会议等活动经费;

(2) 对外联络工作费;

(3) 向委员提供资料所需费用;

(4) 标准审查费、出版物编辑、国际标准文件翻译等稿酬和人员劳务费等费用;

(5) 秘书处为完成技术委员会所需费用。

29、制修订技术标准所需费用主要由计划项目的主管部门提供标准补助经费。

30、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应指派专人对技术委员会的经费进行管理,经费的预决算应由技术委员会审定,秘书处执行,秘书处每年向全体委员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并书面报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机械零件标准化的意义是什么

GB是国家标准,JB是机械行业标准。目前国内的大多数标准都是按照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开头的,比如GB/T就是国家(G)推荐性(T)标准(B),DL是电(D)力(L)行业标准,诸如此类。

机械制造中标准化的作用

零件的标准化就是对零件的尺寸、结构要素、材料性能、检验方法、制图要求等制定出各种各样大家共同遵守的标准。

标准化的意义: 使得零件互换性更强;使得生产、制造、维修上的成本更低;使得设计更有依据。

机电部关于机械工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扩展,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进口关税调低后,国外产品必然大量涌入我国市场,我国啤酒、饮料机械行业产品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对此,如何运用标准化为发展和保护我国民族工业服务以及如何运用多种标准化形式支持新产品开发,是值得重视的新课题。

重视标准化工作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标准化工作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历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标准化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基础,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是组织现代化、集成化生产的重要条件,是推动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保证,是向信息化社会迈进的重要技术基础。"十五"科技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战略"。信息化建设是企业提升竞争力的有效手段,而其标准化工作是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先导和基础保证。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标准化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发布国家标准19865项,行业标准62000多项。基本形成了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互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同时积极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了我国的标准水平。目前已有43.5%的国家标准和一批行业标准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重点行业采用国际标准的比率已达到了60%以上。

重新认识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及标准化工作的三个阶段

作为一个企业能不能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重视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在市场竞争当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企业标准化工作做好了,就能有助于企业赢得市场竞争。

标准化工作的三个阶段:首先要制定好能确切反映市场需求令用户满意的产品标准。

企业只有真正实行以用户为中心的战略,不能凭自己的主观臆想和仅凭以往的经验来制定标准,只有了解市场需求,包括显在的和潜在的需求信息,并把这些信息化为标准中的质量要求,才能制定出由用户来定义质量的产品标准。

建立起以产品标准为核心的标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生产率的提高。

以产品标准为核心,包括保证产品标准实施所必需的配套标准,共同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叫标准体系。其目的是保证产品标准的实施和产品质量的稳定,从而使企业能稳定地占领市场。只有一个孤立的产品标准是不解决问题的,一个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涉及许多内部外部的因素,这些因素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产品质量不能稳定,所以建立标准体系就是对影响产品质量的这些因素制定相应的标准加以规范。

把标准化向纵深推进,运用多种标准化形式支持新产品开发,使企业具有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即对市场的应变能力。

企业要想长久地赢得市场,就一定要有适应市场变化的应变能力,主要体现在新产品开发的创新能力,这是企业的生存之本。标准化只有全面支持新产品开发,才能最终确立标准化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价值。

工业化时代的标准化是为大规模生产奠定基础的。在最近的二三十年时间里标准化基础上的大规模生产,遇到了越来越强烈的挑战,这就是市场需求统一化的解体和市场多元化,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的趋势日渐增强并占据统治地位。这实际上是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和个性化挑战,挑战的核心不是大规模生产方式本身,而是其结果。过去的大规模生产,产品是标准化的,产品开发周期和产品的生命周期相当长。现今的生产模式是多样化和定制式的产品代替了标准化产品,多样化细分的市场,从统一的市场中迅速成长,逐渐摆脱大规模生产而转向一个新的生产模式,人们把这个新的生产模式,叫大规模定制式生产。

由于新的制造技术和管理技术(如柔性制造系统,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企业重组,流程再造等)的应用,新的生活方式不仅可以向市场提供多样化、定制式的产品,而且不断增大的生产数量可以实现一定规模生产。 由于大规模生产向大规模定制的转变过程中,人们发现以往的那种过分单一的标准产品虽然已经过时,但标准化的方法和原理,对大规模定制式生产是极其有用的,例如:用标准化零件,按多种方式进行组合,就能形成多种最终产品。采取这样的生产模式,既可满足多样化的需求,又可实现一定的生产规模,降低成本。

产品系列化,不仅基础产品可以满足不同的需求,而且还根据个性化的需求发展变型产品。由于零部件标准化和系列内的通用化,既提高制造过程的生产批量,又可以进一步降低成本。

大规模定制是适应市场变化的新型生产服务方式,被认为是当今企业竞争的新前沿,这是一种发展趋势,在实现大规模定制的这种生产模式的过程中,标准化可以发挥出极其有效的作用,除了模块化之外,产品系列化、组合化也符合这个思路。

因此,首先应制定好产品标准,然后形成体系,再运用简化、统一化、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模块化这样一些标准化形式使标准化向纵深推进。大规模定制是对以标准产品为基础的大量生产的否定,并不是否定标准化本身而是否定标准化从前的模式,这是推动标准化向新模式、向制高点发展的原动力。

运用标准化保护具有最新最前沿技术的新产品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随着以关税为壁垒的贸易壁垒的减弱,要充分重视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认证等技术壁垒,这些技术壁垒已成为多边贸易中最隐蔽、最难对付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欧盟、美国及日本都在积极利用标准化以发展和保护各自的工业并取得了成效。 我们要力争在《TBT协定》框架下保护民族工业,《TBT协定》既反映了大多数缔约方的意愿,也照顾、考虑到某些缔约方的实际情况与特殊利益,因此它除了包括共同遵守的原则与条款外,也包含部分例外尽管在技术法规制定、实施方面要求不得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但如果为了国家安全、防止欺骗、保护人类安全和健康、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等正当的,可进行例外处理;在标准的制定、实施方面,如果由于气候、地理因素或基本技术问题等,某种国际标准不适用时,则不要求勉强与该标准一致;执行本协议要给予发展中国家更优惠的待遇,照顾他们特殊的发展、资金与贸易上的需求,允许他们保护当地技术,而不需与国际标准一致,在一段时期内,可全部或部分免除他们对本协定应尽的义务。但任何国家为保护其自身利益而有意识地利用"例外条款",即使造成了技术壁垒也不违法。在这种形势下,更有必要根据我国的民族、人文、资源、气候、地理、基本技术及发展中国家地位等特点,用好用足"例外条款",在《TBT协定》的原则下保护我国民族工业,做到有理、有礼、有节。

要按照WTO/TBT协议的要求,继续清理现行强制性标准,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向WTO成员国的通报和咨询工作。继续清理现行强制性标准,对强制性标准不适应和不合理的部分进行调整。

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采用国际标准,要及时了解掌握国际标准发展动态,把国外动态追踪工作落到实处,国外公司标准或行业团体标准经常修订,一旦行业有了某种技术上的突破,很快制定成标准,供生产直接采用。如只跟国际标准,不积极追踪国外先进标准,特别是本行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某些国家或行业标准,仍将落后于人。因此,追踪国外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发展动态,吸收他人的先进技术,不断调整我国相关行业产品质量指标,这不仅有利于出口,还可利用别人的技术及限制措施武装自己以发展和保护我国民族工业。我国还要致力掌握制定国际标准的主动权。应把发展作为保护民族工业的主旋律,着力于开发具有最新、最前沿技术的新产品。利用技术标准壁垒限制进口,只能是权宜之计,发展是主动保护,而限制为被动行为。从长远的观点看,应鼓励企业大胆引进和消化吸收,特别是引进国外先进标准,在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不断推出具有我国民族工业特色的新产品,以此来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标准化是组织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技术基础,是加强技术管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国际贸易、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机械工业的标准化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机械工业标准化的主要任务是在全行业范围组织制定标准、贯彻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推动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合理发展品种,提高产品质量,组织配套协作和专业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是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主管部门和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并纳入科技发展计划。

企业标准化工作是机械工业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企业发展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搞好科学管理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各企业要加强领导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第四条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机械工业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政策,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在技术上与国际标准基本协调,水平上与国际标准和主要工业发达国家标准基本相当的我国的机械工业标准体系,以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和对外技术经济交流的需要。

要积极开展国际标准化工作,认真参与国际标准草案的讨论,积极向国际标准化组织提出我国提案,争取被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以维护我国的利益。第五条 制定标准应贯彻军民结合、军民通用的原则。凡直接为国防建设服务的专用机械产品应制定军用标准,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已能满足军用要求的,应直接采用。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六条 机械工业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各级主管部门和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要建立和健全标准化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管理。第七条 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机械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机械工业的标准化方针政策和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按规定组织标准的制订和审批;

(四)组织标准工作的协调:

(五)组织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六)管理标准化工作经费;

(七)管理有关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八)对本行业各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

(九)组织管理本行业范围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十)组织标准化科技成果评选和标准化工作的表彰奖励。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机械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的标准化工作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具体政策和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地区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任务,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四)组织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五)按规定对企业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六)组织对重要新产品和技术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

(七)组织标准化的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

(八)组织标准化科技成果评选和标准化工作的表彰奖励。第九条 机械标准化研究所承担机械行业标准化技术总归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标准化法规、方针、政策和组织管理办法的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受部委托做好行业标准化的技术组织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技术业务指导和技术协调;

(四)组织开展标准情报资料、技术咨询、行业标准出版发行和人员培训工作;

(五)组织和推动本行业对口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机械标准化研究所承担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其主要职责按第十条执行。第十条 专业研究所承担本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标准化方针政策的建议;

(二)提出分工范围内的标准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组织实施部下达的年度计划;

(三)承担标准的研究制订、组织制订和审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草案;办理标准的报批和标准的技术协调;

(四)受委托负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解释,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协助主管部门进行对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

(五)受委托承担有关新产品和技术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标准转化和产品命名、型号管理工作;

(六)受委托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评审;

(七)开展标准情报、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对本专业和企业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

(八)承担分工专业范围内的国际标准化归口工作;积极支持本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并切实做好所承担的秘书处工作;

(九)对标准化科技成果和标准化工作的表彰奖励提出建议。

以上就是关于机械标准化的内容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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