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企业标准必须执行吗

   2023-03-05 14:27:38 网络340
核心提示: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称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工作,促进公司技术进步,提高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水平和整体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电力行业标

国家电网企业标准必须执行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称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工作,促进公司技术进步,提高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水平和整体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参与国家有关标准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公司技术标准;对技术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三条公司技术标准是对公司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包括技术规定、技术规范、技术要求、技术条件、技术规程、技术导则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公司标准是公司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技术依据。 第四条在公司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生产运行、产品制造等过程中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可依,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能满足公司技术管理需求时,应制定公司技术标准。 第五条公司技术标准属公司无形资产,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向外界扩散。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七条“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领导小组”是公司技术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批公司年度技术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 (二)协调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审定公司技术标准; (四)研究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指导公司系统技术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公司科技管理部门是公司技术标准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编制并下达公司年度技术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 (二)归口组织公司技术标准送审稿的审查;负责审查报批稿; (三)负责公司技术标准的编号、发布、出版、档案及复审管理工作,向有关标准化管理部门申办公司技术标准备案; (四)归口管理公司系统技术标准的贯标、监督及检查工作; (五)负责办理公司系统直属单位企业技术标准的登记备案; (六)负责组织对技术标准中重大问题的技术攻关; (七)组织落实上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第九条公司本部有关部门和区域电网(集团)公司,对其负责管理的生产、业务、技术领域的技术标准管理工作负如下责任: (一)提出公司技术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项目建议; (二)组织制修定技术标准编制计划、起草技术标准草案、编制说明,进行必要的验证; (三)参与组织对所归口管理领域所使用的技术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提出报批稿;

电力工业部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电网运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使用者和相关单位应当共同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第三条 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电力调度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本规则所称电力调度,是指电力调度机构(以下简称调度机构)对电网运行进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第四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对电网运行实施监管。第五条 本规则适用于省级以上调度机构及其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企业、电网使用者和相关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安装调试、研究开发等单位。第二章 规划、设计与建设第六条 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第七条 电网与电源建设应当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协调发展。

电网结构应当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运行灵活,符合《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和《电力系统技术导则》的要求。第八条 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核准的拟并网机组,电网企业应当按期完成相应的电网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的建设、调试、验收和投入使用,保证并网机组电力送出的必要网络条件。第九条 电力二次系统应当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并与电力一次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同步进行。电网使用者的二次设备和系统应当符合电网二次系统技术规范。第十条 涉及电网运行的接口技术规范,由调度机构组织制定,并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后施行。拟并网设备应当符合接口技术规范。第十一条 电网企业和电网使用者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国际标准,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第十二条 在采购与电网运行相关或者可能影响电网运行特性的设备前,业主方应当组织包括调度机构在内的有关机构和专家对技术规范书进行评审。第十三条 电网企业、电网使用者和受业主委托工作的相关单位,应当交换规划设计、施工调试等工作所需资料。第三章 并网与互联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发电工程、输电工程和变电工程投入运行前,拟并网方应当按照要求向调度机构提交并网调度所必需的资料。资料齐备的,调度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拟并网方提供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和调度自动化、电力通信等设备的技术参数。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发电工程、输电工程和变电工程投入运行前,调度机构应当对拟并网方的新设备启动并网提供有关技术指导和服务,适时编制新设备启动并网调度方案和有关技术要求,并协调组织实施。拟并网方应当按照新设备启动并网调度方案完成启动准备工作。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发电工程、输电工程和变电工程投入运行前,拟并网方的二次系统应当完成与调度机构的联合调试、定值和数据核对等工作,并交换并网调试和运行所必需的数据资料。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发电工程、输电工程和变电工程投入运行前,调度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规程,组织认定拟并网方的并网基本条件。拟并网方不符合并网基本条件的,调度机构应当向拟并网方提出改进意见。第十八条 发电厂需要并网运行的,并网双方应当在并网前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电网与电网需要互联运行的,互联双方应当在互联前签订互联调度协议。

并网双方或者互联双方应当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签订协议并严格执行。第十九条 发电厂、电网不得擅自并网或者互联,不得擅自解网。第二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发电机组并网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新投产的电气一次设备的交接试验项目完整,符合有关标准和规程;

(二)发电机组装设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连续式自动电压调节器;100兆瓦以上火电机组、核电机组,50兆瓦以上水电机组的励磁系统原则上配备电力系统稳定器或者具备电力系统稳定器功能;

(三)发电机组参与一次调频;

(四)参与二次调频的100兆瓦以上的火电机组,40兆瓦以上非灯泡贯流式水电机组和抽水蓄能机组原则上具备自动发电控制功能,参与电网闭环自动发电控制;特殊机组根据其特性确定调频要求;

(五)发电机组具备进相运行的能力,机组实际进相运行能力根据机组参数和进相试验结果确定;

(六)拟并网方在调度机构的统一协调下完成发电机励磁系统、调速系统、电力系统稳定器、发电机进相能力、自动发电控制、自动电压控制、一次调频等调试,其性能和参数符合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需要;调试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调试报告应当提交调度机构,调度机构应当为完成调试提供必要的条件;

(七)发电厂至调度机构具备两个以上可用的独立路由的通信通道;

(八)发电机组具备电量采集装置并能够通过调度数据专网将关口数据传送至调度机构;

(九)发电厂调度自动化设备能够通过专线或者网络方式将实时数据传送至调度机构。

新建、改建、扩建的发电机组并网前应当进行并网安全性评价。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由电力监管机构组织实施。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有哪些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促进电力工业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标准化有关规定并结合电力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电力行业标准化的任务是制定由电力工业部(以下称电力部)承担的电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并监督标准的实施,指导制定企业标准和推动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第三条 电力标准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标准:

1、工程建设的勘测、设计、施工和验收;

2、运行、检修和维护;

3、产品制造、组装、检测和质量保证;

4、设备、材料、原料、燃料、工质和装置仪表的试验、测量、技术监督、质量评定和订货技术条件;

5、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技术条件;

6、建设和生产的劳动保护、安全作业和安全监督;

7、环境保护、节能和综合利用的监督;

8、计算机应用与信息技术;

9、调度自动化、电力通信和网络;

10、技术管理、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

11、电能质量;

12、劳动定额、定员;

13、其他有关标准。

电力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可以以规程、规范、规定、导则、试验方法、技术条件等形式发布,具有同等效力。第四条 在电力标准化工作中,应结合我国电力工业实际,及时搜集、研究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第二章 机构和分工第五条 为加强电力标准化工作的领导与协调,成立电力工业部标准化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由一位部领导担任组长,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并研究决定电力标准化的政策、规划、组织及标准化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称中电联)标准化部,负责日常工作。第六条 电力部各司局、所属各电力公司在标准化方面的职责是:

1、提出关于电力标准体系、标准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2、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参加主管业务范围内有关标准的审查;

3、推动标准的实施并进行监督。第七条 电力部科学技术司(以下称科技司)负责标准化归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审查《电力工业部标准化管理办法》;

2、组织审查电力标准体系(表)和电力标准化规划;审批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

3、审批电力行业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称专业标委会)的组成;

4、办理电力待业标准颁发事宜;

5、归口办理申报、报批除电力工程建设(含水电、火电、核电及输变电等工程建设,下同)以外的各类电力国家标准计划和国家标准;第八条 电力部建设协调司(以下称建设司)除履行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负责:

1、协同科技司审查电力标准化体系、规划、年度计划中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部分;

2、协同科技司审查电力工程建设类的标准;

3、归口办理申报、报批电力工程建设类国家标准计划和电力国家标准。第九条 中电联标准化部任务是:

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组织研究提出电力标准体系,编制提出和组织实施电力标准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归口管理电力行业标准编号;

3、受部委托指导、协调、检查电力行业各专业标委会的工作,负责新标委会的筹组和协调处理无专业标委会或无技术归口单位管辖的电力标准的有关事宜;

4、组织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跟踪国际、国内技术发展动态;推动电力行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5、管理使用电力标准化经费;

6、归口管理电力行业标准的出版及宣传等服务工作。第十条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电力机械局和国家电力调度通讯中心(以下统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

1、提出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电力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组织实施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中所承担的制、修订标准项目。会同中电联标准化部组织审查管辖业务范围内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推动其实施和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按照本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的标准化管理办法;

3、组织标准化科学研究;

4、推荐本部门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

5、开展主管业务范围内的标准化交流活动。

光纤应变计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有哪些1、本标准体现了“基建和生产使用同一套验收标准”的管理思想。 2、在检验项目中,增加推荐值。其质量标准比行业标准更加严格,其推荐值比合格级标准一般提高了30%,体现了质量改进的PDCA循环理念 3、工程质量关注点:质量关注点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点和目前存在的质量薄弱点,这对工程质量控制和对质量通病的预防起到重要的作用 4、对三级检验的抽检比率给予了明确规定,统一了工程质量检验的标准 5、对“基建工程(项目)”、“工程质量”、“验收”等专业术语进行了规范定义,为质量管理标准化打下了基础 6、对变电工程增加了重点分项工程的过程签证记录,体现了提高工程质量,必须控制过程的理念 7、本标准体现了基建为电网安全运行提供保障和服务的思想,已将《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十项重点反事故措施》的要求融入在标准中。 8、本标准内容基本涵盖了输变电及配电基建工程中的几个主要专业,对原有标准中的专业内容进行了扩充和完善。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始记录的要求。 管理的目标和意义目标:目标是使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全优。在中国,称之为全优工程。即质量好、工期短、消耗低、经济效益高、施工文明和符合安全标准。施工过程是控制质量的主要阶段,全优工程的具体检查评定标准包括六个方面:①达到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质量优良标准。②必须按期和提前竣工,交工符合国家规定。材料和预制构件、半成品的检验,凡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者,以合同规定的单位工程竣工日期为准未签订合同的工程,主要包括:图纸的审查,以地区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准。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由三个基本部分组成:①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③工效必须达到全国统一劳动定额,材料和能源要有节约,降低成本要实现计划规定的指标。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使工程建设全过程都处于受控制状态。参加施工人员均不应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⑤坚持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整洁,把影响质量的诸因素查找出来,做到工完场清。组织施工要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应达到场容管理规定要求。⑥各项经济技术资料齐全,手续完整。 意义:工程质量好与坏,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大,建成及使用时期长,只有合乎质量标准,才能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结合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数理统计,满足社会需要。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都有一套严密的监督检查办法。在中国,自1984年开始,改变了长期以来由生产者自我评定工程质量的做法,实行企业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大力加强社会监督。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 根据最新的国家电力相关文件的出台,对于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有着一些改动,从上文的内容中可以看出改动的检验标准条例都比之前的标准设定的高,并且对于电力管理的要求也是有着一些改变的,应该从根源避免电力施工造成的人员伤亡。

国际电工委员会,关于光纤应变计电力行业标准:

IEC 61757-1-1-2020 光纤传感器第1-1部分:应变测量基于光纤布拉格光栅的应变传感器

IEC 61757-1-1-2020 RLV 光纤传感器第1-1部分:应变测量基于光纤布拉格光栅的应变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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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1757-1-1:2020 光纤传感器第1-1部分:应变测量基于光纤布拉格光栅的应变传感器

IEC 61300-2-42:2014 光纤互连设备和无源元件 - 基本测试和测量程序 - 第2-42部分:测试 - 用于应变消除的静态侧负载

IEC 61300-2-44:2013 光纤互连设备和无源元件 - 基本测试和测量程序 - 第2-44部分:测试 - 光纤器件应变消除的弯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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