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

   2022-05-25 14:04:14 网络1130
核心提示: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标准的管理,提高企业产品标准水平,保证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加工、经营、销售产品的标准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长春市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标准的管理,提高企业产品标准水平,保证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加工、经营、销售产品的标准管理,均适用本办法。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执行产品标准的管理,也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市属及市区内市属以下企业的产品标准管理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产品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县级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县属及县属以下企业的产品标准管理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产品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作好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工作。第四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鼓励、支持企业采取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市、县(市)人民政府对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显著的企业产品标准,应当按照科学技术进步成果予以奖励。第二章 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第五条 生产、加工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制定企业产品标准:

(一)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需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

(三)需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选择或者补充的。第六条 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程序:由企业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第七条 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二)保证安全、卫生,保护环境;

(三)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

(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五)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能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

(六)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七)本企业的企业产品标准之间应当协调一致。第八条 企业产品标准应当由企业及时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复审后应当重新办理备案。第三章 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第九条 企业产品标准一般应当在发布后三十日内按照企业隶属关系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医疗器械、农药、粮食、环境保护、消防和公共安全产品的企业产品标准,除按照规定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报上一级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第十条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程序:

(一)由申请备案的企业填写《企业产品标准申报备案登记表》;

(二)由申请备案的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的行业管理部门在《企业产品标准申请备案登记表》中签署意见;

(三)由技术监督部门会同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备案审核;

(四)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备案审核后,应当在十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与现行强制性标准相抵触的,提出纠正意见。第十一条 审核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贯彻有关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与有关标准的协调情况;

(四)标准的编写执行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情况;

(五)标准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先进性。第十二条 审核时,申请备案单位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产品标准文本;

(二)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书;

(三)企业产品标准审查会议纪要及与会人员名单;

(四)检测报告及有关验证材料;

(五)企业产品标准的查询报告;

(六)企业产品标准申报备案登记表。第十三条 技术监督部门审核后,应当在《企业产品标准申报备案登记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企业产品标准审核专用章,做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依据。

审核所需费用由申报备案的企业承担。第十四条 备案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产品标准申报备案登记表;

(二)企业产品标准文本;

(三)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书;

(四)审查会议纪要及与会人员名单。第十五条 准予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技术监督部门在企业产品标准文本封面加盖备案专用章及讫封印章,注明备案编号。

长春市印刷行业管理规定

具体工资如下:

建筑师的薪资待遇,助理建筑师年薪6-8万元。

建筑师、主管建筑师年薪8-15万元。

主任建筑师、主创建筑师年薪15-30万元。

总建筑师、设计总监年薪30-60万元。

建筑大师年薪80万元以上结构师薪资待遇。

助理结构师年薪6-8万元。

结构师、主管结构师年薪8-12万元。主任结构师年薪12-30万元。

总结构师年薪30-60万元总图工程师的待遇。

助理总图师年薪5-8万元。

总图工程师年薪10-20万元。

主任总图工程师年薪20-50万元绘图员薪资待遇。

初级绘图员年收入5-6万。

中级绘图员年收入6-10万。

高级绘图员年收入10-15万元。

幕墙设计师薪资待设计师:1500元/月~4000元/月,平均月薪在8500元/月。

资深设计师1万~2、5万元/月,总工设计师年薪50-100万以上机电师的待遇,助理机电师年薪5-8万元。

机电师年薪8-12万元元。

主任机电师年薪12-25万元,机电总工程师年薪25-60万元岩土工程师薪资待遇一般情况下,毕业3年以上的岩土工程师年收入可达到8万-10万,工作年限长一些。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印刷行业的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排版、制版、激光照排、印刷、装订、影印、复印、名片、铸字、烫金、打印、油印、誉写和出售铅字等经营活动的国有、集体、三资(即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印刷企业),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市新闻出版局(筹)是我市印刷行业的管理机关,负责印刷企业的行业审批和管理工作。市区(含郊区)及各县(市)新闻出版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印刷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公安、工商行政、文化等部门,应当各司其责,协助新闻出版管理机关作好对印刷企业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印刷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严禁印刷反动、迷信、淫秽印刷品,严禁盗版和从事其它非法印刷活动。第二章 印刷企业的审批第六条 申请开办印刷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厂房建筑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

(二)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

(三)有明确的上级主管部门(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审批。

(四)具有健全的生产经营、安全保卫和财会等各项管理制度。第七条 开办印刷企业须按下列规定到新闻出版管理机关办理行业审批手续:

(一)在市区范围内申办打字、复印、油印、影印、誉写的印刷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后,须到市新出版管理机关办理《长春市印刷行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二)在各县(市)行政区域内申办复印、油印、影印、誉写、打字、烫金、铸字、印名片和出售铅字的印刷企业,应向本县(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本县(市)新闻出版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后,发给许可证,并报市新闻出版管理机关备案。

(三)申办排版、制版、激光照排及二类印刷(含装订、影印、烫金、铸字、印名片和出售铅字)的印刷企业,均应到市新闻出版管理机关办理许可证。

(四)申办承印正式图书、期刊、报纸和内部报刊、内部资料的印刷企业,应向市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省新闻出版管理机关审批。第八条 凡申请开办印刷企业的单位和个人在取得许可证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证照后,方可从事印刷经营。第九条 经批准开业的印刷企业因故歇业、转产、合并、分立、改变名称、迁移地址、变更法人及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等,须先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后再到新闻出版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第十条 单位内部开办的印刷厂,须到所在地县(市)、区新闻出版管理机关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由市新闻出版管理机关统一制发的《单位内部印刷准印证》后,方可印刷。单位内部开办的印刷厂不得对外承揽业务和以任何形式将内部印刷品向社会出售。第三章 图书、报刊的印刷管理第十一条 图书、报刊的印刷企业是指印制图书、期刊、报纸、内部资料和内部报刊,并持有《吉林省出版物印制许可证》和《吉林省出版物印制许可证(内部资料)》的印刷企业,没有上述证件的印刷企业,一律不得从事图书、报刊和内部资料、内部报刊的印制业务。第十二条 图书、报刊企业承印书刊印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承印图书(包括挂历、年历、年画和载有文字内容的台历),必须有出版单位的正式发排单、付印单。

(二)承印报纸、期刊必须有报社、期刊社的登记证。

(三)承印内部资料和内部报刊必须持有省新闻出版局批准的准印证和登记证。

(四)必须在出版物上刊印图书的标准书号或报刊登记书号以及本企业的真实名称和地址、印刷时间和数量。

(五)印刷企业对出版单位委印物或非出版单位经过批准委印的内部资料、教材等不得擅自加印和销售。更不得自编、自印、自行征订、自办发行、自行销售。

(六)印刷企业不得擅自编印、出售年历、挂历,更不得滥编滥印中小学复习资料和类似报纸形式的广告印刷品。

(七)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出版单位委印出版物的纸型及印版底片租借、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复制、印刷。

以上就是关于长春市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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