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昆山宝马男持刀砍人反被杀事件?电动车车主算正当防卫吗?

   2023-04-20 14:42:49 网络340
核心提示:日前,一条宝马男因行车冲突持刀砍人,刀落后反被对方砍杀身亡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疯狂转发。据昆山市公安局最新发布的警情通报,事发地为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在该起冲突中,宝马男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骑车男于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如何看待昆山宝马男持刀砍人反被杀事件?电动车车主算正当防卫吗?

日前,一条宝马男因行车冲突持刀砍人,刀落后反被对方砍杀身亡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疯狂转发。据昆山市公安局最新发布的警情通报,事发地为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在该起冲突中,宝马男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骑车男于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以往大多数殴斗案件,由于缺乏现场视频,案情细节的还原高度依赖于当事人的口供。由于当事人存在趋利避害、记忆误差等原因,不同当事人的口供之间常常存在矛盾,导致殴斗行凶过程的认定存在很大的难度,进而也对后续各方责任的厘清造成很多困扰。昆山案件的特别之处在于有比较清晰的监控录像,事实认定不会有太大争议。因此,这起案件中对骑车男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不仅对于刑事司法实践,而且对于普通人的行为边界,都具有教科书般的指导意义。

监控视频显示:一辆宝马车在越线非机动车道的过程中与一骑自行车的男子发生纠纷。宝马车先后有包括刘某在内的三个人下车与骑车男于某理论,期间对骑车男于某有多次拉扯推搡行为。双方纠缠约两分钟后,刘某突然返回宝马车,拿出一把砍刀,朝着骑车男子连砍数刀。在此期间,刘某不慎刀落,刀被于某抢到。在抢刀过程中,于某朝刘某腹部连刺两刀致使刘某倒地。在刘某起身过程中,于某朝刘某回砍三刀。在刘某起身离开后,于某又从身后追砍两刀。也即,在整个过程中,于某砍了刘某七刀。

很显然,刘某一方违章在先、动手行凶在先,于某具有正当防卫的法定权利。对于前五刀,两人近在咫尺,且刘某随时有重新夺刀的可能,因此于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对于这一阶段的行为定性,绝大多数人都没有争议。争议在于于某后面追砍的两刀。

有人认为,刘某起身后就开始逃离,对于某不再有加害的危险,此时于某从身后追砍的行为属于主动加害行为,涉嫌故意伤害。这种观点完全是在用一种局外人的理性和事后分辨视频的方式所进行的评价,没有考虑当事人当时所处的危急情势。于某后面追砍两刀的行为发生在约十秒钟之间,这么短的时间不能要求于某像事后的旁观者那样做出“最正确选择”。

还有人认为,刘某倒地起身后已经开始逃跑,此时于某也应当趁机逃离。这种观点看似有理,但也经不起推敲。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条款并不要求被害人只有在逃无可逃的情况下才能防卫。也即,防卫并非最后的选择,而是在遭受不法侵害时的当然权利。

很显然,于某的行为属于自我防卫。真正值得讨论的问题是,于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而讨论这个问题,又需要弄清楚另外两个核心关键事实:

第一,导致刘某死亡的致命伤究竟是哪几刀造成的?如果是前五刀造成的,那么后续追砍行为并不致命。此时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于某的行为属于行使无限防卫权,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如果致命伤是后两刀导致,那么就需要进一步分析第二个事实,即:刘某倒地起身后手上已经不再有刀,且已经开始逃离,此时于某的人身危险是否已经解除?如果刘某一方主观上已经放弃了继续行凶的意图或者客观上已经丧失了继续行凶的能力,那么客观上于某的人身危险已经解除。但问题是,作为当事者的于某,他当时的主观认知究竟是怎样的?他是如何判断当时的自身安危的?对此问题,警方在后续侦查中必然会重点进行讯问。但在当前,我们只能结合监控视频进行分析推测。

仔细查看视频可以发现,刘某倒地起身后以并不算大的速度朝着约十米开外的宝马车方向跑去。于某第六刀是在刘某起身不久,砍第七刀时刘某正站在宝马车左后侧车门旁边。有评论认为,于某在当时有理由认为自己的人身危险尚未解除。因为既然刘某能从宝马车内拿出第一把砍刀,那么就完全有可能从宝马车内拿出第二把、第三把刀。又或者宝马车内的其他人会拿出砍刀,下车对于某进行攻击。于某成功夺刀具有偶然性,由此建立的临时优势随时可能在后续搏斗中再次失去。不论是从此前刘某的凶狂,还是从刘某一方的人数优势、提前携带凶器等情形判断,于某都很难认为刘某一方会停止不法侵害,很难认为其人身危险已经解除。

这种观点不无道理。不过,确定于某的主观认知和心理状态还有更多的细节值得重视。其一,刘某持刀砍向于某后,宝马车上的其他人并未加入侵害。刘某被于某反砍后,刘某一方的人也没有提供支援。因此,刘某一方的所谓人数优势并不存在。其二,刘某跑向宝马汽车的时候,已经被砍五刀,身受重伤。此时即便宝马车内还有其他凶器,刘某也不可能再有继续对峙行凶的意愿和能力。刘某跑向宝马车应该是想上车逃离现场;第三,刘某持刀砍向于某的时候,大概率使用的是刀背和刀把而非刀刃。这能有力证明刘某当初不希望造成于某重伤,至少无意伤害其性命。这也是于某伤情不重,后期还能夺刀的关键。衡量防卫是否过当的一个重要基准就是加害人的加害意图和加害能力。如果综合考量上述三点细节,于某后续追砍的两刀特别是最后一刀,或许可能有防卫过当的嫌疑。

当然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并不存在一条清晰的界限。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阶段,这条界限也有可能发生变化。过分压缩或过分扩张正当防卫的空间,有些时候都会助长恶行,纵容暴力,危及社会秩序。而期间的边界勘定和分寸拿捏,对司法工作者确实是极大的智慧考验。

昆山街头砍人案详细情况是什么样子的?

史上最牛黑帮,军队都敢打劫,惨遭哨兵射杀

图为昆山宝马男被反杀的视频截图

前不久苏州昆山发生了一件很诡异的事情,行车冲突中处于弱势的骑电动车男子捡起了纹身宝马男从车里面拿起意外掉落的砍刀实现反杀。此事件广大网友拍手叫好,因为那个嚣张的宝马男貌似是黑帮。而在俄罗斯也发生了一件关于黑帮很奇葩的事情,一帮喝醉酒的黑帮竟然在酒吧里和士兵起了冲突,吃亏的士兵被黑帮追着逃回了军列,然后这帮追上来的黑帮就遭殃了,惨遭俄军哨兵的射击,造成一人死亡的悲剧。

图为俄罗斯黑帮

众所周知,俄罗斯黑帮在世界也是出了名的,在苏联解体以后由于政府的力量削弱外加市场经济的存在和物资的匮乏的原因,黑帮势力快速崛起。那个时候的黑帮广泛活动与市场,通过收取保护费的手段为生,在那个局势动荡的年代黑帮远比政府公平和高效的多,因此就出现了很多商家交保护费但是不交税的情况。然而随着政府的力量得到加强,黑帮也开始试图将自己的行为合法化,通过洗钱等手段将自己的过去的非法收入变成合法收入,然后再进行各种投资。

图为被击毙黑帮成员

然而无论怎么变黑帮还是黑帮,其本质依旧不会改变,一旦被惹怒了依旧会展现黑帮的本性,残暴。外加俄罗斯是战斗民族,一言不合就喝伏特加,作死。这次就是这种情况,更具相关媒体的报告,此次的原因是因为喝醉酒的黑帮乘员不知怎么的在咖啡厅里拿刀直接袭击前来放松的两名士兵。

图为黑帮组织的VK页面

吃了亏的士兵赶紧往停在附近的军列跑,也许这两名士兵不是打不过,很有可能身边携带了枪械等武器,但是关键就是要是攻击平民的话无论是谁先动手士兵都会受到谴责,因此最保险的办法就是撤退。然而这些黑帮哥们却不见好就收,依旧不屈不挠的追着逃跑的士兵,最终一不小心追过头了,悲剧了。

图为被“打劫”的俄军军列

而据相关媒体更加细节的报告,就可以判断此次完全是黑帮的作死行为,因为此次悲剧其实完全可以避免。当哨兵发现追来了黑帮时采取了警告措施,向空中开了几枪提醒,然而估计大半是这些人喝多了,似乎完全没有听见警告的枪声,依旧不屈不挠的追着往军列跑去,企图和这两名士兵在军列上再打一架。碰到这种情况麻烦就打了,因为军列也算军事要地,闯进来时完全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反制,这次的反制措施就是开枪了。

图为俄罗斯黑帮成员墓碑

此次对于哨兵来说可以算是正当防卫,毕竟是黑帮主动冲击军列,并且向哨兵投掷石块,从法律上看哨兵没有错误,相反果断开枪还有可能阻止了事情进一步扩大。好在此次事件仅仅造成了一死一伤,伤亡没有进一步扩大,吃瘪了以后的其他黑帮成员也果断认怂,撤退。而据悉被击毙的那哥们是当地黑帮的一个小头头了,此次也算是为民除害了,谁叫他是黑帮来着?

昆山“宝马男反杀案”落幕,13亿人声援的“杀人者”终无罪!

8月28日消息,28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名开宝马车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在路口发生争执,“宝马男”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骑车男子,未想到长刀掉落被骑车男子捡起,骑车男子持刀还击将“宝马男”杀害。

28日晚间,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了该起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事发27日晚间,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一路口。视频中显示,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但两人仍旧发生推搡。此时,宝马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砍中。

未曾想宝马车司机在砍人时,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抢先一步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司机,宝马司机连连躲避逃窜,但骑车人不依不饶连砍数刀。

后来,有相关图片和网络信息显示,宝马车司机被骑车人砍杀身亡。

当地警方通报案件进展。

8月28日,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18年8月27日日21时许,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会同120急救人员将两名伤者送医救治。

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要发布和轻信未经警方证实的信息,也不要传播涉及相关当事人的照片和视频。

针对该起案件和视频,网友们引发热议,宝马男手持长刀砍人,骑车人在躲避过程中捡起掉落的长刀反击,是正当防卫。也有网友认为骑车人追砍宝马男并致其死亡是防卫过当。

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保民律师,周律师认为,如果仅凭视频中显示的内容来看,骑车男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周律师表示,视频中骑车男子持刀反击后,宝马男已经逃窜,但骑车男子仍持刀追砍,虽然视频中看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砍了很多刀,这已经超出了防卫过当的范畴。

“宝马男”龙哥装逼失败,反被杀,不要瞧不起人!

昆山“宝马男反杀案”自8月27号发生以来,在各大平台迅速传播,牵动着亿万群众的心。

事件的经过大体是宝马男(刘海龙,江湖绰号“龙哥”)在红灯路口因违章行驶剐蹭到电动车男(于海明),于是产生口角,宝马男先是推搡、殴打电动车男,后来返回车中取出大砍刀,挥向手无寸铁的电动车男。在二人的争斗过程中,宝马男的看到不小心掉落在地,电动车男捡起刀反击,最终宝马男因强求无效死亡。

关于电动车小伙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杀人”,社会各界人士吵翻了,各种意见和分析纷至沓来,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当然,绝大部分网友都认为是“正当防卫”,像刘海龙这样的地方恶霸欺压良善,还携带管制刀具的人,真的是死有余辜,不值得同情。我也持有同样的态度。

关于这传说中的“龙哥”,我在其他文章中也进行过简单的分析。36岁就已经5次入狱,刑期高达9年半,可谓是“历史辉煌”。据传还经营典当行、贷款等生意,还开启了宝马,一身纹身,估计是有一定身价的人。依我看,其经济来源也并非完全干净。

关于此案的侦查,昆山市公安机关及其检查机关也确实是尽心尽力,同时,江苏省检察院、最高检都十分重视,可谓是我国法制的进步,也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嫉恶如仇的美好品质。

当然了,我估计公安机关也有这方面的考虑。假如判定电动车男为“防卫过当”或是“故意杀人”,那么以后在其他地方在遇到这样的黑社会人渣,是否只能等着挨打、挨砍呢?如果是那样的话,估计就要出现更多的人间惨剧了。好人不长命,坏人倒可以横行无忌了!

毕竟,从那位龙哥的过往的劣迹斑斑和事发时的恶劣表现来看,这样的人渣对社会真的没啥贡献,只会欺负他人。身在江湖,情义没有学到,只学到了坑蒙拐骗和欺压良善,可谓是悲哀!

最后,即便是法律判定电动车男为“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依法撤案。但是我的担忧在于,法律也有延伸不到的地方,黑社会的事太过复杂,也希望能够尽快离开当地,避免被宝马男的朋友报复。

恶人已死,但凡有自知之明和是非分辨能力的人,即便是龙哥的朋友,也应该尊重服从法律的判定结果,不要再冤冤相报了!希望电动车男及其家人能够平平安安!

【 装逼被雷劈的最高境界:砍人反被砍死 】昨晚,昆山市一宝马抢电动车道怼到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其实说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必如此大动干戈,但一大花膀子纹身男非要装逼啊,先暴打电动车主,觉得不解气,又回车上拿砍刀连砍数刀。结果刀掉地上被电瓶车男子捡起来反击,装逼男被砍死。 就是这个男主角江湖号称昆山龙哥。

从网上视频中能看出,龙哥这交的也不是什么好鸟,泡妞喝酒谈天说地可以吹牛打屁,大哥有事被砍了都一边看戏,没见他们去拉开帮忙,如果拉开他们也不会有死,说不定还能救龙哥一命!只能说真是猪队友啊! 没办法,就是这样的狐朋狗友!害龙哥丢了命!

昆山龙哥刘海龙被杀之后,他的一些“狐朋狗友”在朋友圈极度“悼念亡魂”的做法令群众反感,不少网友也表示了对昆山扫黑除恶前景的焦虑。

不听人言劝,吃亏在眼前,千叮万嘱说莫装逼,莫装逼,小心装逼被雷劈,这些好了吧把命都弄丢了,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所以做人还是低调点比较好。 有朋友问这算不算是正当防卫呢? 

作为普通人在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怎么去保护自己呢,正当防卫又是否成立?

这件事的定性很重要,对社会影响也会非常巨大的。

其实这个在很多人眼里,这件事定性都有出发点。

定为下当防卫可以、防卫过当也可以,打架斗殴致人死也可以、故意伤害至死也行。。。

总之看站在什么角度来说。社会方面更倾向于防卫过当。社会关注度很高,现在就要看法官怎么判了,我们分析再多也没什么用,最后看结果吧,当然,这一次判罚对以后类似事件也会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所以做人不要瞧不起任何人,

人活着,谁都不用瞧不起谁。

三年河东,三年河西潮起潮又落。

家财万贯,买不了太阳不下山,

身无分文,不一定日后没江山。

在这个社会里;

不要瞧不起别人,

老天爷面前谁都是孙子;

做人,永远不要瞧不起别人,

一定要低调,一定要善良!​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看待昆山宝马男持刀砍人反被杀事件?电动车车主算正当防卫吗?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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