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九部门联合发布新政稳楼市,具体有何相关政策?

   2023-01-04 00:24:33 网络1090
核心提示:芜湖发布的新政主要从增加住宅地面积、严格把控购房的价格备案、禁止利用学区房等概念来提升房价,严格把控住房限量销售政策等方面来促进当地的房地产市场走向健康平稳的发展趋势。严格把控住房价格的备案流程芜湖市将结合市场的实际需求,严格把控房地产开发

芜湖九部门联合发布新政稳楼市,具体有何相关政策?

芜湖发布的新政主要从增加住宅地面积、严格把控购房的价格备案、禁止利用学区房等概念来提升房价,严格把控住房限量销售政策等方面来促进当地的房地产市场走向健康平稳的发展趋势。

严格把控住房价格的备案流程

芜湖市将结合市场的实际需求,严格把控房地产开发的预售许可证办理的节奏,并且针对已经拿到的预售许可证的房产项目进行价格备案,并且只有在一年后才能再次进行价格备案,确保预售的房产项目的价格稳定。购房者通过摇号购买的新房,在拿到房产证后三年才可进行转让。如果是购买的二手房则要在拿到房产证两年后才能进行转让。这一政策主要为了防止有人用学区房的概念来对进行炒房,有效稳定当年的房价市场。

优化师资力量降低学区房的概念

针对学区房这一严重影响房地产行业平衡的问题,政府提出了多项政策从源头解决这个问题。加强控制目前热点学区房的房屋学生入学情况。同时提出多种不同的入学政策,学区房并不是唯一的进入优秀学校的办法。其次通过加强各个学校之间的师资力量的交流、提升学校的基础教育设施的完善,减少各个学校之间的师资力量与教学设施的差距,让所有学校都提供同等质量的教育,那么学区房的概念也就不存在了。其次更是要严查各个房地产企业、二手房交易市场、网络媒体等平台禁止大肆宣传学区房的概念,利用学区房诱导消费者提升房价,严重绕乱房价市场。

通过各个地市相继推出的房屋新政,我们可以看出我国针对房地产泡沫已经开始严格把控,只有让房地产市场恢复正常,才能提升人们的幸福感,才能让我国的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

芜湖推出楼市新政 加强宅地供应并完善限售政策

9月6日,澎湃新闻从安徽省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信办、发改委、教育局等九部门于9月3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此次《通知》共计9个方面,包括优化住宅用地供应机制;严格住房价格备案管理;严禁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完善商品住房限售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住房信贷审慎管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水平。

芜湖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从9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楼市的调控和监管力度,持续整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最终目的是为了让人们对政策的预期更加明确、稳定,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

具体而言,《通知》提到,居民摇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本文发布后新购买的,以网签时点为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后方可转让。非摇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继续执行“居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的规定,居民购买的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

同时,明确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指导各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不予办理价格备案。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科学指导分期预售许可办理节奏,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进行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再调整,确保分期预售项目均价保持稳定。

芜湖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这些全新举措,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有效抑制投机与炒作行为。

同时,为了稳定房价、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等,《通知》明确严禁利用学区房炒作房价。

按照要求,加强对学位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热点学区严格实行同一套住宅房小学6年内、中学3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多胞胎、二孩家庭除外)。

同时,认真谋划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入学政策,通过教师交流的方式,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动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发展,抑制“学区房”上涨预期。

此外,严厉查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信息发布平台、网络媒体等市场主体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利用学区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在广告中使用“学区房”进行宣传等行为。

优化住宅用地供应方面,《通知》提到将结合芜湖当前实际,加大住宅用地储备力度,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重点加大非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量,提高中低价住宅用地供应比例。2021年,芜湖市区在去年住宅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长30%以上,公告出让面积不少于2850亩。

按照安居客平台公布的数据,9月芜湖的二手房均价为10069元/平方米,同比上涨3.12%;新房均价8684元/平方米,环比下降2.61%。

观点地产网讯:9月3日,安徽省芜湖市住建局、网信办、发改委、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增强住宅土地供应、严格住房价格备案管理、严禁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完善商品住房限售政策等9个方面推出楼市新政。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通知》明确,结合芜湖市当前实际,加大住宅用地储备力度,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重点加大非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量,提高中低价住宅用地供应比例。

2021年,芜湖市市区在去年住宅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长30%以上,公告出让面积不少于2850亩。

芜湖市将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热点地块土地竞拍时灵活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最高限价时转竞配建租赁住房 摇号”、“限地价、竞限价回购商品房 摇号”、“限地价、竞品质”、在土地出让环节确定商品住房备案均价等多种方式。

《通知》指出,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指导各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不予办理价格备案。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科学指导分期预售许可办理节奏,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进行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再调整,确保分期预售项目均价保持稳定。

芜湖市将加强对学位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热点学区严格实行同一套住宅房小学6年内、中学3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多胞胎、二孩家庭除外)。

芜湖市将认真谋划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入学政策,通过教师交流的方式,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动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发展,抑制“学区房”上涨预期。

此外,严厉查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信息发布平台、网络媒体等市场主体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利用学区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在广告中使用“学区房”进行宣传等行为。

芜湖将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监管,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对预约登记购房人数大于当期批准预售房源数30%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当地公证机构采用公证摇号方式销售,预约登记名单、摇号结果在项目销售现场公示,同时报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指出,加快住房上市节奏,新建商品住房单次预售以幢为单位,面积不得少于2万平方米。

芜湖市规定,居民摇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本文发布后新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点为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后方可转让。

非摇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继续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芜政〔2017〕23号)中关于“居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的规定,居民购买的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本文发布后新购买的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为准)。

芜湖市将加强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严肃查处无证销售、捂盘惜售、强制搭售、价外加价、强制全款购房、恶意哄抬房价、散布虚假信息、利用小区业主群煽动抱团涨价等行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合理佣金外,禁止向购房人或通过第三方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

《通知》指出,芜湖强化房地产信贷管理,严格落实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芜湖市明确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加快空置公租房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新市民和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需求。

完善物业服务管理体制,推动“四级”分工的全面落实,强化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健全物业服务信用体系,优化物业服务调处机制,多元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推动智慧物业平台建设,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据了解,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芜湖市是安徽省内继合肥之后,第二个出台系统性楼市新政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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