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行业甲级资质需要业绩:
1、资历和信誉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完成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应满足所申请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对工程设计类型业绩考核的要求,且要求考核业绩的每个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2、技术条件
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需要配备涵盖16个专业总计56名专业技术人员。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市政工程建设标准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建筑工程)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以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第三条 建筑工程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其监督管理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建筑工程实现安全可靠、生态宜居、绿色低碳、循环高效。第四条 建筑工程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应当高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建筑工程标准是工程建设活动的技术依据和准则,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推荐性标准一经采用应当严格执行。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标准化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将建筑工程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省建筑工程标准化工作。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建筑工程标准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重大问题提交省标准化委员会协商解决。第二章 标准导引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完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标准,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标准体系,以高标准推动建筑工程高质量。第九条 建筑工程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符合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推动建筑工程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三)适应本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满足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绿色、节能等指标的要求;
(四)体现本省自然条件、气候特征、资源禀赋、地域文化、民俗习惯等要求;
(五)符合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技术成果转化运用的要求。第十条 建筑工程标准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不符合国家和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要求;
(二)可能造成行业壁垒、阻碍技术创新、排除和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要求;
(三)指定采用国家和本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施设备。第十一条 鼓励研究制定百年建筑标准,推动建筑长寿化、建设产业化、绿色低碳化、品质优良化。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制定、修订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造、绿色建筑评价、资源综合利用建材和绿色建材应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标准,以及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标准。绿色建筑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遵循因地制宜、被动措施优先、主动措施优化的原则;
(二)满足安全耐久、服务便捷、健康舒适、环境宜居、节约资源等要求;
(三)满足节地与土地利用、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绿色建材利用和室内环境等指标要求;
(四)满足建筑使用功能提升和使用空间、设备管线可改造的要求。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制定、修订建筑节能技术、节能新材料应用等标准。建筑节能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满足建筑能耗和其他热工性能指标要求;
(二)采用高效供能设备;
(三)采用节能、环保、防火的新技术、新材料;
(四)推进太阳能光热、光电技术与建筑一体化应用;
(五)推进清洁能源利用。
2020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
市政工程建设标准:
〖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2-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6-2009〗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7-2007〗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
〖CJJ8-99〗城市测量规范
〖CJJ11-93〗城市桥梁设计准则
〖CJJ12-9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CJJ13-87〗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
〖CJJ14-2005〗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15-87〗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
〖CJJ17-20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CJJ18-88〗市政工程施工、养护及污水处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CJJ27-2005〗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28-200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29-98〗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30-2009〗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J32-89〗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
〖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4-2002〗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36-200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37-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9-91〗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北方地区)
〖CJJ40-91〗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JJ43-91〗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7-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
〖CJJ49-92〗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
〖CJJ50-92〗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CJJ51-200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CJJ/T52-93〗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技术规程
〖CJJ/T53-93〗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
〖CJJ/T54-93〗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
〖CJJ55-93〗供热术语标准
〖CJJ56-94〗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CJJ57-94〗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58-2009〗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60-94〗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J61-200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CJJ62-95〗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
〖CJJ63-200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64-2009〗城市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
〖CJJ/T65-2004〗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CJJ66-95〗路面稀浆封层施工规程
〖CJJ67-95〗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CJJ68-2007〗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
〖CJJ69-95〗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CJJ70-96〗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
〖CJJ71-2000〗机动车清洗站工程技术规程
〖CJJ72-97〗无轨电车供电线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73-2010〗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CJJ74-99〗城镇地道桥顶进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T76-98〗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规程
〖CJJ/T78-97〗供热工程制图标准
〖CJJ/T81-98〗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3-99〗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6-2000〗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J/T87-2000〗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CJJ/T88-2000〗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
〖CJJ89-200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90-2009〗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CJJ/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92-2002〗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CJJ93-2003〗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94-2009〗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95-2003〗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
〖CJJ96-2003〗地铁限界标准
〖CJJ/T97-2003〗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CJJ/T98-2003〗建筑给水聚苯乙烯类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99-2003〗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
〖CJJ100-2004〗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101-2004〗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102-200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CJJ103-2004〗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
〖CJJ104-2005〗城镇供热直埋蒸汽管道技术规程
〖CJJ105-2005〗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
〖CJJ/T107-2005〗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
〖CJJ/T108-2006〗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
〖CJJ109-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110-2006〗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T111-2006〗预应力混凝土桥梁预制节段逐跨拼装施工技术规程
〖CJJ112-200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
〖CJJ113-200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CJJ/T114-2007〗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
〖CJJ/T115-2007〗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116-2008〗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通用规范
〖CJJ/T117-2007〗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2020 市政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需要配备哪些人员?
1、《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共分十章,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道路工程”:第三章“桥涵工程”:第四章“隧道工程”:第五章“给水工程”:第六章“排水工程”:第七章“燃气工程”:第八章“钢筋工程”:第九章“拆除工程”:第十章“措施项目”。
2、《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3、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不含轨道交通工程)。
4、市政大中修工程、背街小巷提质改造执行本标准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人员配备:
1、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乙级资质共需8人: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本、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1本、注册暖通师工程师1本、注册给排水工程师2本、注册供配电工程师2本;
2、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资质共需5人: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本、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1本、注册动力工程师1本、注册供配电工程师1本;
3、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资质共需5人: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本、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1本、注册动力工程师2本、注册供配电工程师1本;
4、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资质共需11人: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4本、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3本、注册暖通工程师2本、注册给排水工程师2本、注册供配电工程师2本;
5、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资质共需7人:
一级注册结构2本、二级注册建筑1本、注册暖通1本、注册给排水1本、注册动力1本、注册供配电1本;
6、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甲级资质共需9人:
一级注册结构4本、一级注册建筑1本、注册给排水2本、注册供配电2本;
7、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甲级资质共需11人:
一级注册结构4本、一级注册建筑1本、注册暖通2本、注册给排水2本、注册供配电2本;
8、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资质共需4人:
注册给排水2本、注册供配电2本;
9、市政行业载人索道工程甲级资质共需4人:
一级注册结构2本;
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以上非注册人员需要具有大专学历、中级以上职称、10年设计工作经验,并且主持过2项中型或1项大型规模的市政工程设计
2、申请行业资质甲级时,企业和人员业绩需包括以下4个设计类型:桥梁工程或城市隧道工程、燃气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申请行业资质乙级时,企业和人员业绩需包括以下3个设计类型:桥梁工程和其它专业类型中的2个设计类型;
3、申请行业资质(燃气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除外)时,企业和人员业绩需包括以下3个设计类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其它专业类型中的1个设计类型;该资质不等同于行业资质;
4、取得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环境工程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
5、取得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市政行业资质中“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相应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市政行业甲级资质需要哪些业绩?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