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低糖是一个什么标准?

   2022-09-25 13:13:49 网络530
核心提示:我们先来搞清一个概念:什么是糖? 糖就是碳水化合物,更精确的算法为: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糖。多数人以为淀粉、水果、烘焙糕点才含有,其实绝大多数食物中普遍都含有糖分,它们之间的差别只在含量多少上! 图片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据国家食

食品中低糖是一个什么标准?

我们先来搞清一个概念:什么是糖?

糖就是碳水化合物,更精确的算法为: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糖。多数人以为淀粉、水果、烘焙糕点才含有,其实绝大多数食物中普遍都含有糖分,它们之间的差别只在含量多少上!

图片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的规定,食品中无糖(即可以标识为零)的限值是每100g食物中碳水化合物(糖,乳糖)的含量小于等于0.5g。低糖的标准是每100g中碳水化合物(糖,乳糖)的含量小于等于5g。100g是指固体食品,如果是液体类食品,则是100ml。无糖或者低糖食品,是可以添加甜味剂的,总体是说糖(主要是指白砂糖)的含量可控制,而不是说没有甜味!

酿造食醋国家标准的具体内容

口香糖的国家标准

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添加剂使用标准》GB9678.1-2003《糖果卫生标准》GB/T23823-2009《糖果分类》GB17399-2003《胶基糖果卫生标准》。

口香糖是以天然树胶或甘油树脂为胶体的基础,加入糖浆、薄荷、甜味剂等调和压制而成的一种供人们放入口中嚼咬的糖。是很受世界人民喜爱的一种糖类。

既可吃又可玩,深受儿童和青年人喜爱。同时也成为大部分年轻人的扮酷、时尚的新宠。

糖的分类标准是如何分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酿造食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18187—2000

酿 造 食 醋

Fermented vinegar

2000-09-01发布 2001-09-01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GB18187--2000

前 言

本标准的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在ZB X 66 004-1986《液态法食醋质量标准》、ZB X66 015-1987《固态发酵食醋》和ZB X66 016-1987《固态发酵食醋检验方法的基础上而制定的。

本标准的卫生指标与 GB 2719-1996〈食醋卫生标准〉一致。

本标准由国家国内贸易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石家庄珍极酿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林、鲁肇元、李栓勤、李月。

本标准委托中国调味品协会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酿造食醋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仅适用于第3章所指的调味用酿造食醋,不适用保健用酿造食醋。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601—1988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2715—1981 粮食卫生标准 GB2719—1996 食醋卫生标准

GB2760—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4789.22—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

GB/T5009.41—1996 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5461—2000 食用盐

GB5749—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10343—1989 食用酒精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酿造食醋 Fermented vinegar

单独或混合使用各种含有淀粉、糖的物料或酒精,经微生物发酵酿制而成的液体调味品。

4 产品分类

按发酵工艺分为两类。

4.1 固态发酵食醋

以粮食及其副产品为原料,采用固态醋醅发酵酿制而成的食醋。

4.2 液态发酵食醋

以粮食、糖类、果类或酒精为原料,采用液态醋醪发酵酿制而成的食醋。

5 技术要求

5.1 主要原料及辅料

5.1.1 粮食:应符合GB2715的规定。

5.1.2 酿造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5.1.3 食用盐:应符合GB5461的规定。

5.1.4 食用酒精:应符合GB10343的规定。

5.1.5 糖类: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1.6 食品添加剂:应选用GB2760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还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

5.2 感官特性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项 目 要 求

固 态 发 酵 食 醋 液 态 发 酵 食 醋

色 泽 琥珀色或红棕色 具有该品种固有的色泽

香 气 具有固态发酵食醋特有的香气 具有该品种特有的香气

滋 味 酸味柔和,回味绵长,无异味 酸味柔和,无异味

体 态 澄清

5.3 理化指标 总酸、不挥发酸、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项 目 指 标

固态发酵食醋 液态发酵食醋

总酸(以乙酸计),g/100ml ≥ 3.50

不挥发酸(以乳酸计),g/100ml ≥ 0.50 —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 g/100ml ≥ 1.00 0.50

注:以酒精为原料的液态发酵食醋不要求可溶性无盐固形物。

5.4 卫生指标

应符合GB2719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实验用水应符合GB/T 6682中三级水规格。

6.1 感官特性 按GB/T5009.41—1996第3章检验。

6.2 总酸 按GB/T5009.41—1996第4章检验。

6.3 不挥发酸

6.3.1 仪器

a) 酸度计:精度±0.1pH;

b) 单沸式蒸馏装置;

c) 碱式滴定管。

6.3.2 试剂

a) 0.05mol/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按GB/T 601规定的方法配制和标定;

b) 1%酚酞指示液:称取1g酚酞,溶于100mL 95%乙醇中。

6.3.3 分析步骤 将样品摇匀后,准确吸取2.00mL移入单沸式蒸馏装置的蒸馏管中,加入8mL水摇匀。将蒸馏管插入装有适量水(其液面应高于蒸馏液液面而低于排气口)的蒸馏瓶中,连接蒸馏器和冷凝器,并将冷凝管下端的导管浸入盛有10mL水的锥形瓶的液面下。 打开排气口,加热至烧瓶中的水沸腾2min后,关闭排气口进行蒸馏。在蒸馏过程中,如蒸馏管内产生大量泡沫影响测定时,可重新取样,加一滴精制植物油或少量单宁再蒸馏。待馏出液至180mL时,打开排气口,关闭电源(以防蒸馏瓶内真空)。将残余液倒入200mL烧杯中,用水反复冲洗蒸馏管及管上的进气孔,洗液并入烧杯,再补加水至烧杯中溶液总量约为120mL。 将盛有120mL残留液的烧杯置于酸度计的托盘上,开动磁力搅拌器,用 0.05mol/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至pH8.2,记录消耗的毫升数(V)。同时做空白试验。

6.3.4 计算 样品中不挥发酸的含量按式(1)计算:

(V-V0)*C*0.090

X= ---------------*100 …………………………⑴

2

式中:

X------样品中不挥发酸的含量(以乳酸计),g/100mL;

V------滴定样品时消耗0.05mol/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V0-----空白试验消耗0.05mol/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c------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mol/L;

0.090----1.00m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1.000mol/L]相当于乳酸的质量,g。

6.3.5 允许差 同一样品平行试验的测定差不得超过0.04g/100mL 。

6.4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 样品中可溶性无盐固形物的含量按式⑵计算:

X1= X3-X2 ⑵ 式中:

X1 样品中可溶性无盐固形物的含量,g/100mL;

X3 样品中可溶性总固形物的含量,g/100mL;

X2 样品中氯化钠的含量,g/100mL;

6.4.1 可溶性总固形物的测定

6.4.1.1 仪器

a) 分析天平:感量0.1mg;

b) 电热恒温干燥箱;

c) 移液管;

d) 称量瓶:Φ25mm。

6.4.1.2 试液的制备 将样品充分振摇后,用干滤纸滤入干燥的250mL锥形瓶中备用。

6.4.1.3 分析步骤 吸取样品2.00mL置于已烘至恒重的称量瓶中,移入(103±2)℃电热恒温干燥箱中,将 瓶盖斜置于瓶边。4h后,将瓶盖盖好,取出,移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约需0.5h),称量。再烘0.5h,冷却,称量,直至两次称量差不超过1mg,即为恒重。

6.4.1.4 计算 样品中可溶性总固形物的含量按式(3)计算:

M2-M1

X3= ------*100 ……………………⑶

2

式中:

X3-----样品中可溶性总固形物的含量,g/100mL;

m2-----恒重后可溶性总固形物和称量瓶的质量,g;

m1-----称量瓶的质量,g。

6.4.1.5 允许差 同一样品平行试验的测定差不得超过0.02g/100mL。

6.4.2 氯化钠的测定

6.4.2.1 仪器 微量滴定管。

6.4.2.2 试剂 0.1mol/L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按GB/T601规定的方法配制和标定。 铬酸钾溶液(50g/L):称取5g铬酸钾用少量水溶解后定容至100mL。

6.4.2.3 分析步骤 吸取2.00mL的样品置于250mL锥形瓶中,加100mL水及1mL铬酸钾溶液,混匀。在白色瓷砖的背景下用0.1mol/L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初显桔红色。同时做空白试验。

6.4.2.4 计算

样品中氯化钠的含量按式⑷计算:

(V2-V1)*C1*0.0585

X2= ------------------*100 ………………⑷

2

式中:

X2-----样品中氯化钠的含量,g/100mL;

V2-----滴定样品稀释液消耗0.1mol/L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

V1-----空白试验消耗0.1mol/L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c1-----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mol/L;

0.0585----1.00mL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c(AgNO3)=1.000mol/L]相当于氯化钠的质量,g。

6.4.2.5 允许差 同一样品平行试验的测定差不得超过0.02g/100mL。

6.5 卫生指标 分别按GB4789.22和GB/T5009.41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交收检验 交收检验项目包括:感官特性、总酸、不挥发酸、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微生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7.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

a) 更改主要原料;

b) 更改关键工艺;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3 组批 同一天生产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

7.4 抽样 从每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6瓶(袋),分别做感官特性、理化、卫生检验,留 样。

7.5 判定规则

7.5.1 交收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

7.5.2 交收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如仍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

8 标签

8.1 标签的标注内容应符合GB7718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标明“酿造食醋”,还应标明总酸的含量。

8.2 执行标准的标注方法:固态发酵食醋标为“GB18187-2000 固态发酵”;液态发酵食醋标为“GB18187-2000 液态发酵”。

9 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

10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运。

11 贮存

11.1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内。

11.2 瓶装产品的保质期不应低于12个月;袋装产品的保质期不应低于6个月。

单糖····不能被水解成更小分子的糖类

二糖.....如麦芽糖、蔗糖等;水解时生成2分子单糖

多糖.....水解时产生2个以上单糖的糖类

高中是这样定义的··

以上就是关于食品中低糖是一个什么标准?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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