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应保存在什么温度范围内

   2022-12-23 03:19:07 网络890
核心提示:血液保存普通冷冻为零下20度保存期相对较短。长期极限冷冻应该在零下80度。保存期相对较长。冷冻血的学术用语是冷冻红细胞技术。这项技术1956年起源于美国,中国于1975年引进这项技术,目前血液只能保存35天左右,而冷冻血可以保存10年。采集

血液应保存在什么温度范围内

血液保存

普通冷冻为零下20度保存期相对较短。

长期极限冷冻应该在零下80度。保存期相对较长。

冷冻血的学术用语是冷冻红细胞技术。这项技术1956年起源于美国,中国于1975年引进这项技术,目前血液只能保存35天左右,而冷冻血可以保存10年。

采集来的全血分离成红细胞和血浆,在红细胞中加入冷冻保护剂(甘油),在无菌状态下由普通采血袋转入特制塑料袋中,放在摄氏零下80度的冰箱里保存。

用的时候,拿出来在摄氏37度的水中解冻,用不同浓度的氯化钠洗液洗涤三次,去除甘油。洗涤过程全部自动化。洗涤完以后的红细胞跟生理盐水混合,24小时内提供给临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及《血站基本标准》对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作了明确规定:

“采供血机构采集血液必须使用有生产单位名称和批准文号的采血器材,发出的血液必须标有供血者姓名、血型、品种、采血日期、有效期、采供血机构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

新鲜冰冻血浆贮存温度-20℃以下,冰冻红细胞贮存温度-70℃以下,血小板贮存温度20℃-24℃以下,冷沉淀贮存温度-20℃以下。

扩展资料

脐袋血保存的意义:

脐血含有丰富的干细胞,可以成为器官克隆的种子,治疗80多种疾病,而保留脐血的机会一生只有一次,呼吁广大产妇把多年来作为医疗废弃物的脐血捐献出来,或者保留下来供日后全家使用。

宝宝的脐带血与自己的配型完全吻合,没有任何排斥反应而宝宝的脐带血有1/4的几率与兄弟姐妹的配型相合、与父母的配型半相合,因此可以全家受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冷冻血

储血对温度的要求

如今我国激励大伙儿献血,也是有愈来愈多的人响应国家的呼吁,每一年都是定期开展捐血。而血液的存储规定是较为严苛的。由于血液是要键入进到身体的,因此 务必要密封性冷藏储存,不然键入身体得话就非常容易出现抵触和感染状况,比较严重的还会继续严重危害大家的性命。那麼,血液存储的规定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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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储存要求

1 范畴

本标准了血液的存储规定。

本标准适用一般血库和定点医疗机构的血液存储。

2 规范化引入文档

以下文档针对本文档的运用是不可或缺的。但凡注时间的引入文档,仅注时间的版本号适用本文档。但凡不注时间的引入文档,其最新版(包含全部的改动单)适用本文档。

WS/T 203 静脉注射医药学常见专业术语

3 专业术语和界定

WS/T 203定义的及其以下专业术语和界定适用本文档。

3.1 存储机器设备 storage device 用以血液存储的仪器设备或设备。

3.2 保质期 storage period

血液在适合标准下合适身体滴注的最多存储限期。

3.3 防护 quarantine

将不过关、待检、质量检验、损毁等血液与达标血液区别,并存储于特殊地区,置以清楚的提醒标志(计算机软件和商品),避免商品与商品中间、商品与信息内容中间、信息内容与信息内容中间的搞混。

3.4 密闭式系统 closed system

一次性塑料血袋系统,其内容物在分离出来、散装等处理全过程中与系统环境因素彻底隔绝。无菌检测软管联接仪将多个密闭式系统经无菌检测高频率热生成新的系统,并经查验联接准确无误后,该新的系统仍为密闭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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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储存要求

3.5 开放式系统 open system

密闭式系统在血液分离出来等处理全过程中被对外开放、曝露于部分100级洁净度等级的自然环境后再次密闭式的一次性塑料血袋系统。

3.6 冷冻血液 frozen plasma

选用物理学的方式 在全血的有效期限内,将血液分离出来出并冷冻呈固体的成分血,或从新鲜冷冻血液中分离出来出冷沉淀凝血因子后将剩下一部分冷冻呈固体的成分血,或新鲜冷冻血液一年储存满期后的血液。

4 血液存储设备

4.1

血液储放区

4.1.1

血液储放区持续存储血液≥24 h时,需有双路供电系统或紧急发电机设备。

4.1.2

血液储放区的室内空间应考虑干净整洁、环境卫生和防护的规定,具备防火安全、防盗、防蝇等安全设备。

4.1.3

血液储放区需有充足的照明灯具灯源。

4.1.4

血液储放区应各自设定待检验血液防护储放区、达标血液储放区和损毁血液防护储放区,标志清楚、确立。

4.1.5

血液和血液成份应存储于专用型的血液存储机器设备。

4.1.6

血液存储机器设备需有可视性温度显示信息,需有温度超出声、光警报系统。

4.1.7

监管血液存储机器设备的全自动温度监测智能管理系统需有温度超出声、光警报系统,有24 h持续温度监测电子器件纪录。

4.2

血液存储温度的监管

4.2.1

血液存储机器设备应用人工服务监管时,应最少每4h检测纪录温度1次。

4.2.2

血液存储机器设备应用全自动温度监测智能管理系统时,应最少每天人工服务纪录温度2次,2次纪录间距8h以上。

4.2.3

血液存储机器设备的温度检测纪录最少应储存到血液传出后1年,以确保追朔性。

5

全血与去白细胞计数全血

5.1 全血

5.1.1

存储温度:2℃~6℃。

5.1.2

保质期:含ACD-B、CPD血液储存液的全血保质期为21 d含CPDA-1(含腺嘌呤)血液储存液的全血保质期35 d。应用别的血液储存液时,按其使用说明要求的保质期实行。

5.2

去白细胞计数全血

5.2.1

存储温度: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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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储存要求

5.2.2

保质期:同5.1.2。

5.2.3

去白细胞计数全血应在血液收集后48 h内除去白细胞计数。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4℃

血液可以存放为一定温度冷藏,而不是进行冷冻保存。在低温冷藏的环境下,血液中细胞仍然具有“活性”,冷藏的最长期限为35天

最早期的输血,都是从供血者采取血液后即刻输给患者,不存在保存问题。现在一般都是输库存血,即血液在血库有一个短暂的保存期。为了输入最有效的血液。也就是说要保存细胞的生存力,使其能在输入后继续生存,能完成其应有的作用,为此必须设法解决在保存中可能引起的细胞损伤的各种问题,例如盛血容器、抗凝剂、保存液等问题,其中以后两者更为重要的。

(一)红细胞的储存损伤

把血液储存在液体基质中时,红细胞会发生一毓生物化学与结构上的改变,这些变化统称这为红细胞储存损伤。这些损伤是影响输血后红细胞生存与功能改变的主要原因。储存血液中发生了致死性伤害的红细胞在输入后很快被受体清除。通常衡量血液是否合格的标准是看血液输入24小时,后其存活的红细胞能否达到输入量的70%,如能达到70%即为合格。

储存损伤中重要变化之一就是红细胞中ATP的消失。ATP降解成ADP又成AMP,AMP脱胺后变成IMP,并再降解,这样下去核酸池可消耗殆尽。人红细胞缺乏合成腺嘌呤可在有5-磷酸核糖-1-焦磷酸盐存在时,在腺嘌呤磷酸核酸糖转移酶的作用下又合成AMP,并生成ATP.这就癖发人们向储存中加入腺嘌呤与磷酸,从而延长红细胞的生存期。虽然上述看法由来已久,并在实际中加以应用,但近来民有报告认为ATP含量没有直接关系,而是红细胞其它变化缩短了其生存期。

安全用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五条 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第八条 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医务、输血部门共同负责临床合理用血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九条 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订本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

(三)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四)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

(五)指导并推动开展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

(六)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第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临床用血需求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并根据自身功能、任务、规模,配备与输血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

不具备条件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的医疗机构,应当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用血工作。第十一条 输血科及血库的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临床合理用血;

(二)负责制订临床用血储备计划,根据血站供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

(三)负责血液预订、入库、储存、发放工作;

(四)负责输血相关免疫血液学检测;

(五)参与推动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

(六)参与特殊输血治疗病例的会诊,为临床合理用血提供咨询;

(七)参与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调查;

(八)根据临床治疗需要,参与开展血液治疗相关技术;

(九)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第三章 临床用血管理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并保证落实。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使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血站提供的血液。

医疗机构科研用血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核准。

医疗机构应当配合血站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机制,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正常医疗秩序。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科学制订临床用血计划,建立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制度,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及库存预警等进行管理,保证血液储存、运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接收血站发送的血液后,应当对血袋标签进行核对。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血液入库,做好登记;并按不同品种、血型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有序存放于专用储藏设施内。

血袋标签核对的主要内容是:

(一)血站的名称;

(二)献血编号或者条形码、血型;

(三)血液品种;

(四)采血日期及时间或者制备日期及时间;

(五)有效期及时间;

(六)储存条件。

禁止将血袋标签不合格的血液入库。

法律分析:一、输血的日常管理设在检验科。二、检验科要指定专人负责血液的收领、发放工作,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核查内容如下:(一)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二)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三)血液品种;(四)采血日期及时间;(五)有效期及时间;(六)血袋编码(或条形码);(七)储存条件。三、检验质量报告单与登记本,须正楷填写清楚,不可字迹潦草或涂改。血型鉴定结果在报告单上写明型别外,还应在登记本(或同时在报告单)内的血型栏旁加注"+""-"符号表示对抗a抗b标准血清凝集状况。四、接到配血单后应及时主动与临床医师联系,以确定配血数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随要血随到中心血站取血。每次配血试验操作人员必须"一班到底"完成任务,不得中途交接班。五、试验结束以后,应保存病人和献血员的剩余血液标本,从输血结束起算24小时无意外事故发生方可弃走。六、取血者须是需血科室正式工作人员,应持血型、配血试验结果报告单领血。取血者与发血者应当共同查对病员姓名、科别、床号、血袋号、采血有效日期,血袋无破损,无瓶鉴污损不清,血型无误,交配结果以及血量质量等全部符合。无溶血、无凝块、无污染后再由取血者签收,并写明取血时间等。七、健全差错登记,发生问题及时寻找原因,遇有严重问题立即报告医务科处理。八、血型鉴定(一)血型鉴定用的标准血清:1、标准血清的凝集效价应符合规定。必须是经灭活,无菌的,有明显标鉴,易于区别的,效价应为抗a>1:128抗b1:64,冷凝集效价:4者。2、标准血清凝集素的亲和力:应在15秒内出现凝集,3分钟时凝集块不小于1立方毫米。3、每批购入标准血清后须用abo各型红细胞悬液测试符合质量,方可使用,并随时注意其失效期限。4、标准血清取用后,应立即存放冰箱中备用,随时注意防潮,避免污染与标签脱落。注:以上1、2条实验室无法检测,但定购标准血清必须从正规途经购买,买回后必须按3、4条严格执行。(二)实验室操作1、所用试管,吸管等必须干燥呈中性。2、红细胞悬液浓度应为2-5%;3、试验时间与离心速度须适当,试管法:离心速度1000转/min,玻片法:放置时间不小于15分,不超过30min,夏季水分易蒸发,应将玻片放入置有湿棉花或纱布的平皿内并加盖,放置时间如上。4、试验温度:一般在室温(18-22°)中进行。如有疑问时,应放置于37度水浴中10-15min,离心后观察结果。5、不论试管或玻片法除肉眼检查结果外,必须再用镜子细分复查。十、配血试验(一)配血方法选择1、无输血反应史者及无输血史者可用盐水配血法。2、反复输血,有输血反应以及新生儿溶血病者应到血站做配血试验。3、大量输血时(献血员1人以上),除按规定病员与献血者作交叉配血以外,各献血员之间也应交叉配血。每次输血前,输血单上必须注明有无输血史,及输入量,输血反应情况。临床科室用血管理制度为了我院临床科室用血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各临床科室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二、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_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患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应当由相关临床科室主任核准签字后报检验科(血库)。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毫升时,需经检验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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