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冻面团的术语和定义、原辅料、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贮存、运输、销售、召回等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17 白砂糖
GB 1355 小麦粉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56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517 粮油检验粮食及制品酸度测定
GB 70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92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
GB 196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
GB/T 20981面包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冷冻面团 frozen dough
以小麦和/或其他谷物粉为主要原料,同时配以辅料,添加/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经配料、调制、成型/不成型、发酵/不发酵、热处理/不热处理、冷冻而成的主要用于生产糕点、面包、饼干等焙烤食品的面团。
4 产品分类
4.1 非发酵冷冻面团non fer
gb19295是什么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是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重要食品。为规范速冻面米制品生产经营,确保速冻面米制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卫生部在原《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GB19295-2003)实施基础上,组织制定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将于2011年12月21日起正式施行。
《速冻面米制品》在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和相关国家的管理经验,科学分析我国速冻面米制品的种类、特点及安全风险和消费特点等,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程序。本标准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向世贸组织成员通报,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听取了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专家的意见。
新标准修改了速冻面米制品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使其更加准确;参考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采样方案和限量规定,修改了微生物指标规定,采用了微生物分级采样方案,同时根据致病菌风险评估结果,调整了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规定,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产品特性和与其他国家标准间的协调性,调整理化等指标规定。
为便于企业更好执行《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本标准设置了实施期限。在实施日期前,鼓励企业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科学认识和执行新标准,保障公众健康。
新的《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可在卫生部网站查阅下载。
附件: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pdf
2.《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制定的有关情况
《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制定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速冻面米制品的范围
根据我国速冻面米制品产业发展和居民消费的特点,《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的范围包括了饺子、馄饨、包子、粽子、汤圆等速冻预包装食品。
二、速冻面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情况
为做好《速冻面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牵头成立工作组,明确标准制定原则和工作重点,在总结以往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基础上,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和相关国家的管理经验,根据我国速冻面米制品的种类、特点及安全风险和消费特点等具体情况制定。
标准制定过程中多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意见,并在卫生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组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最终修改完成标准文本,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于2011年11月21日批准公布。
三、关于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是《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的重要内容,分为致病性微生物和指示菌。根据速冻面米制品检验和监测情况,借鉴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管理规定,《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采用了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采样原则,调整了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规定,删除志贺氏菌规定,取消霉菌指标。根据指示菌的卫生学意义及速冻面米制品的食用特点,修订了标准中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
四、关于金黄色葡萄球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广泛分布于空气、土壤中,人和动物是主要携带者,通常存在于50%或更多健康人群的鼻腔、咽喉、头发和表皮中,对热敏感,一般烹饪煮熟即可杀灭。金黄色葡萄球菌食物中毒主要是由其产生的致病性肠毒素导致的,通常在金黄色葡萄球菌大于105菌落数/克时可能产生致病性肠毒素,引起食物中毒。速冻面米制品在-18℃以下保存时,不利于金黄色葡萄球菌繁殖和产生肠毒素。
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根据致病菌及其致病风险,将金黄色葡萄球菌列为一般性危害致病菌,通常采用三级采样方案。三级采样方案具体意义是:规定同一批次产品采样数(n)、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c)、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M)。
新标准采用了三级采样方案,用多个样品定量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定,具体规定为:生制速冻预包装面米制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量为(n=5, c=1, m=103菌落数/克,M=104菌落数/克)。熟制速冻预包装面米制品金黄色葡萄球菌为(n=5, c=1, m=102菌落数/克, M=103菌落数/克),即在同一批次采5个样品,允许全部样品检验值小于或等于102菌落数/克,允许1个样品检验值在102菌落数/克至103菌落数/克之间;不允许有样品检验值大于103菌落数/克;不允许2个及以上样品检测值大于102菌落数/克。
五、关于理化指标
根据速冻面米制品的原料控制要求,调整了过氧化值指标。删除挥发性盐基总氮、酸价等质量指标。按照标准的规定,速冻面米制品的各种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六、关于污染物指标
gb19295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标准。
扩展资料:
2022年3月7日起,所有速冻调制食品和速冻面米制品产品标识都必须增加“即食”“非即食”的标注要求,以指导消费者明确产品类型,采取正确的食用方式。
2022年3月18日,中国商报消息,速冻调制食品首个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以下简称新规)实施已一周有余。但中国商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市面上现存的多数速冻调制食品仍是旧包装,消费者对新规的反应也较为“茫然”。
内容介绍:
新规将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整合,将速冻食品的名称统称为“速冻调制食品”。根据新规,速冻调制食品是指,以谷物、豆类、薯类、畜禽肉、蛋类、生乳、水产品、果蔬、食用菌等一种或多种为原料,或同时配以馅料/辅料,经调制、加工、成型等,速冻而成的食品。
在相关企业看来,将烹饪方式和注意事项标识出来,也有利于产品的后续销售。“速冻食品反复解冻,会滋生微生物,引发食品安全隐患。”上述河南某小型速冻调制食品企业相关负责人坦言,往往会接到消费者投诉说购买没几天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正确的食用方式标出来,也有利于消费者理性购买相关产品,也有利于投诉的减少。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实施后,对消费者来说,速冻调制食品在食用上也会更加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原处长王玲表示,速冻米面和速冻调制食品引入了即食和非即食的概念后,对即食类提出了微生物限量明确要求。对于即食生制品和即食熟制品的大肠菌群的采样方案及限量指标的规定,也是经过长期实践后,做出的更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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