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雷接地国家标准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二、 相关标准具体要求
本工程为监控系统雷电防护,包含立杆直击雷防护和监控系统电源系统防护。
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2.5m。其间距以及人工水平接地体的长度宜为5m,当受地方限制时可适当减小。
人工接地体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5m,并宜敷设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其距墙或基础不宜小于1m,接地体宜远离由于烧窑、烟道等高温影响使土壤电阻率升高的地方。
直击雷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电源及信号电涌保护器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直击雷专设接地装置与电涌保护器接地分开,避免地电位反击,接地体在地下间距宜为3m。
本工程接地系统分为直击雷接地及电涌保护器接地,采用Φ20×1500镀铜钢棒两支串接作为一组垂直接地体,直击雷接地采用3组垂直接地体,电涌保护器接地采用3组垂直接地体,接地体间距宜为5m,地方受限时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3m,水平接地体采用95mm2镀铜钢绞线。
直击雷接地与电涌保护器接地应尽量远离不同类型接地引入点间距不小于3m。接地装置连接方式为焊接并做好防腐处理。监控系统接地引入线采用BVR16mm2多股铜芯线从立杆内部引入,在防水盒内设置接地排或接地端子,各系统接地就近接入该接地排。
防雷检测标准
建筑物防雷等级划分依据是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划分的,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扩展资料:
1、防雷资质:防雷资质全称防雷工程专业资质,源于2005年1月28日中国气象局第10号令《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资质分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两类,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
2、防雷:交流电源防雷模块适用于配电室、配电柜、开关柜、交直流配电屏、通信、电子、电力、网络、能源、铁路、公路等系统的电源保护;建筑物内有室外输入的配电箱、建筑物层配电箱;用于低压( 220/380VAC)工业电网和民用电网;·信号防雷器用于线路侵入的过电压保护;避雷针用于直击雷防护; 在电力系统中, 主要用于自动化机房、变电站主控制室电源屏内三相电源输 入或输出端。
参考资料:
根据《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的规定,建筑物防雷检测主要分为以下八项:
1.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2.接闪器
3.引下线
4.接地装置
5.防雷区的划分
6.雷击电磁脉冲屏蔽
7.等电位链接
8.电涌保护器(S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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