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保障性表怎么填写?

   2022-08-06 08:14:47 网络740
核心提示:公租房申请怎么写:1、第一: 要在开头写出,“公租房申请书”的字样。2、第二: 要写清楚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3、第三: 最重要的一点:写明公租房申请的主要原因。先做详细的自我介绍,同时把家庭成员简略的说明一下。然后写申请公租房的主要原因。根

申请公租房保障性表怎么填写?

公租房申请怎么写:

1、第一: 要在开头写出,“公租房申请书”的字样。

2、第二: 要写清楚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

3、第三: 最重要的一点:写明公租房申请的主要原因。先做详细的自我介绍,同时把家庭成员简略的说明一下。然后写申请公租房的主要原因。根据自身情况,如实来写。不要夸大,也不要胡编乱造。如经相关部门调查与事实不符,将取消申请资格。

4、第四: 写清具体申请公租房的日期及申请人的姓名

公租房申请审批表:

1、在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批表时,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申请人及配偶姓名、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申请日期。

2、在填写申请审批表时,申请人需符合条件,才能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批表。如: 申请人必需满足:居住面积、家庭收入、年龄、无房等,才具有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批表的资格。否则不得填写。

3、在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批表时,要内容真实。并携带相关的证件,如: 个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提供的这些证件不得有虚假。根据《XX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如提供虚假证件,经查证属实,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公租房申请条件:

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来定。

公租房申请表填写

关于 公租房 申请表怎么填是这样的:只有了解了公租房申请对象和申请材料才能更好地进行公租房申请表填写。另外,在进行公租房申请表填写时需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一、确申请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 1、现有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简称"三房")轮候家庭,轮候家庭可直接到原申请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也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3、外省市工作人员,具体申请办法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二、公租房申请表填写需了解所需材料 1.与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 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 劳动合同 或 公积金 证明或 社保 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 营业执照 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 退休 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 退休证 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 住房公积金 或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 费包括:重庆范围内缴纳的城镇、城乡 养老保险 ,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 医疗保险 。

湛江市公租房审核表怎么填的

一般公租房申请表填写的相关步骤: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公租房申请资料: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证明:(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6、房产证明:(1)户籍地房产证明(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步骤: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公租房申请资料: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证明:(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6、房产证明:(1)户籍地房产证明(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步骤: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公租房申请资料: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证明:(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6、房产证明:(1)户籍地房产证明(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湛江市辖区内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3

登记要求

1.轮候对象填写2022年湛江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居住意向登记表,一式一份,交至辖区内相应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2.轮候对象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材料核验身份。,需要申请的材料是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单身人士须提供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市区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单身申请人另需提供父母房产证明;

3.市区城镇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另需提供:①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和其他收入。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街道办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②申请人及14周岁以上共同申请人提供工商局营业证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③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提供车管所车辆证明;④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4.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提供区(管委会)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领取保障金的银行存折;

5.属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具有本市城乡户籍的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人的,提供相关证明;

6.新就业人员另需提供所在院校毕业证、学位证、劳动合同;

7.青年医生和青年教师另需提供所在院校毕业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从业资格证书;

8.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另需提供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出具在岗工作12个月以上证明;

9.外来务工人员另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公积金存折;

10.以上申请材料须用A4纸复印一式二份,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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