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归档标准

   2023-05-16 18:48:37 网络1310
核心提示:1、文书档案应完整齐全符合案卷归档要求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齐全,与工程实际相符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

档案归档标准

1、文书档案应完整齐全符合案卷归档要求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齐全,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十条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行政复议案卷归档材料

这都 是有规定的,案卷评查制度中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议、检查和监督(以下简称案卷评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和收集的与行政执法活动相关的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资料,经整理归档形成的卷宗材料。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以下统称案卷评查部门)具体负责本级人民政府的案卷评查工作。

第四条 案卷评查应当按照全省统一的案卷评查规则和案卷评查标准实施。这就 是案卷制度,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应当遵守。

案卷评查规则和案卷评查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负责制定。

第五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按照案卷评查标准,制定符合本行业特点的行政执法案卷归档标准。

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归档标准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尚未制定统一规定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规范;未设立省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规范。

行政处罚案卷的立卷、归档时间如何界定?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复议档案的科学管理,实现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行政复议档案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或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从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审查到结案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以文字、图表、声像、电函等形式表现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及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行政复议机构,均须按本规定做好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场所,指定专人负责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的管理。 第五条行政复议案件档案,按年度实行每案立专卷,一案一号的方法进行整理,依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行政复议案卷归档材料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遵循区分不同价值分类,便于安全保管、利用的原则。

案卷的立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终结3日内,仲裁员应当将案卷材料交书记员,书记员在收到案卷的后30日内,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按类别或时间顺序排列,编写 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并及时归档。

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特点,凡属本院审判活动形成的需要长远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亥久保管。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查考使用的诉讼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时间为60年。凡属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时间为30年。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立卷保存期间,应维护案卷的完整和安全,任何人 不得在案卷上勾划、涂改,不得折叠、扯毁、拆散、抽取案 卷材料。

2、列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档案。

3、列为长期保存的档案,是不具有广泛社会意义和科学历史意义的,而属本机关在较长时间内进行机关工作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4、列为短期保存的档案,是低于上述两个层次的,本机关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5、装订要规范。案卷装订前要做好文书材料的检查。文书材料上的订书钉等金属物应当去掉。对破损的文书材料应当进行修补或复制,小页线应当用A4纸托底粘贴。纸张大于卷面的材料应当按卷宗大小先对折再向外折叠。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立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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