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实施细则

   2017-05-16 09:52:14 2890
核心提示:文章摘要:团中央、农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在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框架下,启动实施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

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实施细则

为吸引、支持大学生返乡从事涉农行业创业,拓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渠道,团中央、农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在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框架下,启动实施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     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旨在鼓励和引导返乡创业的大学生成为家庭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农业企业家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在全国层面,将通过创业培训、金融支持、导师辅导、产业扶持、跟踪服务等方式,每年重点支持不少于1万名大学生返乡创业,并对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创业项目予以扶持。     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的培养对象原则上是35周岁以下、具有明确涉农创业项目或创业计划的大学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等)以及具有一定创业基础的优秀返乡创业青年。每名培养对象的培养周期原则上为1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当地团组织提出申请,经县级团委、农业局审核,地市级团委、农业局初审、考察、面试并报省级团委、农业部门审定后,成为正式培养对象。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分行将会把其中有贷款需求的培养对象推荐至县支行,由县支行按照贷款条件要求择优选择支持对象。培养对象将纳入专项管理,由地市级团委为其建立详细的资料档案,并录入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数据管理系统。各级农业部门还将把培养对象纳入新型职业农民管理,开展相关认定和后续管理工作。     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采用项目申报制。由省级团委会同农业部门申报,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共同研究确定实施省份。具体实施单位为省级团委与农业部门,也可由地市级团委和农业部门实施。各省级团委已开始制定实施方案和项目申报书。4月中旬确定实施省份后,有意返乡创业的大学生就可向当地团组织和农业部门报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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