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工业产品标准是什么?

   2022-08-27 09:23:39 网络450
核心提示:对森林工业产品性能、规格、等级及其检验方法等所作的技术规定。是指导产品生产、衡量产品质量和进行商品流通的一种共同技术依据。凡是正式生产的产品都必须制定标准,并贯彻执行。产品标准具有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和法令性。①政策性:标准是国家的技术经

森林工业产品标准是什么?

对森林工业产品性能、规格、等级及其检验方法等所作的技术规定。是指导产品生产、衡量产品质量和进行商品流通的一种共同技术依据。凡是正式生产的产品都必须制定标准,并贯彻执行。产品标准具有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和法令性。①政策性:标准是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必须由国家专业机构来组织、计划、制定和推行;②技术性:技术标准是标准的核心,而技术标准含有新技术、新科学和新成果,是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结晶;③经济性:产品生产和经营都要与经济效果相联系,通过标准的贯彻获得一定的经济效果;④法令性:标准作为一种技术法规肯定下来,具有法律效力。标准不得随意改动,必须严格执行。

历史沿革

中国的林业标准化工作始于1952年,在统一全国木材计量和检验方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木材规格》、《木材检尺办法》、《木材材积表》3项标准,在全国试行。1953年修订,1954年正式发布实施。从而结束了中国过去长期流行的“龙泉码价”、“滩规”、“板英尺”、“日本才”等计量检尺办法。1956年颁发了《胶合板》标准。1958年,根据中国森林资源的变化和木材供求量的增长情况,参照苏联50年代的木材标准,进行中国木材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颁布了国家标准《GB 142—58直接使用原木》、《GB 143—58加工用原木》、《GB 144—58原木检验规则》。1959年,制定颁布了国家标准《GB 153—59板方材》、《GB 154—59枕木》、《GB 155—59木材缺陷》。1962年颁布了林业部标准《LY 110—62硬质纤维板》。1963年,林业部先后颁布了栲胶、松香等5项林业部标准,到1965年木材标准已增加到24项,并对《胶合板》标准进行修订,颁布了国家标准《GB 738—65阔叶树材普通胶合板》、《GB 739—65阔叶树材普通胶合板检验方法》和林业部标准《LY 129—65松木普通胶合板》。1980年,制定颁布了 17项有关木材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方面的国家标准GB 1927—80~GB 1943—80。1983年,林业部对木材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主要是以树种、尺寸、用途为标准结构,参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做到指标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新木材标准于1984年12月发布,198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自实施之日起,1983年以前由林业部、国家标准局发布的木材标准除保留17项木材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方面的国家标准外全部废止。林业部根据“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于1982年11月成立了林业部人造板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983年9月成立了林业部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984年7月成立了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后,根据国家标准局关于统一组建专业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精神,1985年成立了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和全国人造板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确定了中国林业科学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为林产化学工业标准的技术归口单位,与国际标准化组织软木(ISO/TC 87)和紫胶(ISO/TC 50)两个技术委员会建立了联系,并翻译出版了这两个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全部国际标准。1986年发布了有关木材、人造板等方面几项专业标准。1987年废止了塑料贴面板、松香、紫胶方面6项林业部标准,新增加木材加工、人造板、林产化工方面国家标准38项,专业标准23项。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部颁标准、专业标准合并称为行业标准,并增加地方标准。到1991年底,已制定林业国家标准330项,行业标准282项。

分类和分级

森林工业产品标准按产品加工方法的性质和加工程度可分为木材标准(包括原条、原木、锯材和枕木等)、人造板标准(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塑料贴面板等)、林产化工标准(包括松香、松节油、栲胶、紫胶、糠醛、合成樟脑、活性炭等)3类。每类标准按照颁布单位和适用范围不同,又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级。

国家标准

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而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简称“国标”,代号“GB”,它是“guojia biaozhun”(国家标准的汉语拼音)两个词中的第一个字母。如GB 142—84,142是批准号次;84是1984年审批颁布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务院或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颁布,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具有法令效用。

行业标准

全国性的各专业范围内统一的标准。由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审批和发布,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和国家标准具有同样的法令效用。林业(含森林工业)行业标准简称“林业”,代号是“LY”,它是“linye”(林业的汉语拼音)两个词中的第一个字母组成。如LY 218—80塑料贴面板,表示林业部1980年审批颁布的218号标准,标准名称为“塑料贴面板”。

地方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备案。

企业标准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企业标准代号规定以“Q”(企业拼音字母)为分子、分母按下列规定:中央直属企业由国务院各有关部局规定;地方企业由地方标准主管部门规定;省、直辖市、自治区颁发的企业标准应在“Q”前加省、直辖市、自治区简称汉字,编号与国家标准相同。

制定方法

要求结合自然条件、资源情况、经济水平,以及历史时期经济发展目标,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划,形成标准化系统。编写产品标准的基本要求是:标准内容的表达要准确、简明、通俗易懂和有逻辑性;标准中的图样、表格、数值、公式、化学分子式(或结构式)和其他技术内容要正确无误;编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要与国家法令、有关标准协调一致;同一标准中的名词、术语、符号、代号要前后统一,与其他有关的标准也应一致。

森林工业产品标准的内容

①概述部分,规定产品标准名称、代号、引言(适用范围)。②技术要求部分,规定产品的质量特征,基本使用性能,反映产品的使用价值。如产品的品种、规格、外观、精度、物理性质、化学性能及其他质量指标。③在验收规则与试验分析方法上,规定采取试样外部检查,所用仪器设备,进行试验(或分析)的方法、规则、计算公式及试验时允许偏差和数值修正等。④在包装、标志、运输、保管上,规定产品包装和标志的规则,包括包装方法、容器尺寸、形状和材料、烙印、标志、标签的位置与内容,以及运输仓储过程中的要求,预防损坏措施等。上述②、③、④项内容,习惯上称为“技术条件”,这是产品标准的主要形式和内容。如中国木材标准中通常包括的内容有:标准代号;标准名称;用途;树种;尺寸和公差;材质;检验规则。除此之外,有的材种还要求适用的木材等级。项目可随材种的特点和内容而增减。

木材标准中树种的确定

决定于材种的用途,该树种的木材技术性质、分布程度、森林蓄积量和质量,地理位置,开采条件和利用率。如电杆和桩木,不但要求有较长的长度,而且要求弯曲度小、耐久性好和易于进行防腐处理等。这样的要求,一般的阔叶树材较难达到,根据针叶树材的技术性质、分布情况、蓄积量等特点,确定树种有落叶松、红松、云杉、冷杉、铁杉、杉木、马尾松、云南松。除以上树种外,还可根据各地情况另行协商决定。

材种尺寸的确定

决定于材种的用途、经济、效果以及商品化管理、森林资源情况等。如锯材原木的最小直径决定于经济因子,保证一定的出材率,提高产值,节省劳力;而最大直径则决定于技术因子,主要是锯机的大小和设备能力。

材质要求的确定

取决于加工程度、用途等因子。材种加工程度愈原始,对材质要求愈粗放;加工程度愈细致,则要求愈严格。材种用途是规定材质标准的主要依据。当木材本身所具有的质量和所需要质量相符合时,效益最大,损失最小。比如,根据坑木的使用条件,规定材质不许有内部腐朽、外部腐朽、漏节和虫害。此外,除对弯曲有一定限制外,其他缺陷则不加限制。

检验规则的确定

依据科学试验的成果,结合生产实际而作出的。在原木检验规则中对于直径的检量方法的确定,是根据试验结果。材积的计算公式是根据大量原木的实测,找出一个经验公式,根据这个公式和对原木直径及长度的规定,编制出原木材积表。检尺工具、材质的检验等均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随着科学的进步和新技术的不断采用,木材尺寸和材质的检验也会随着先进检尺工具的采用而更加准确和更具有科学性。

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林业标准化工作,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林业标准化工作,包括制定和修订林业标准,组织实施林业标准,对林业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第三条 凡下列需要统一的林业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林业标准(含标准样品)。

(一)林业技术术语,以及与林业有关的符号、代号(含代码)、图例、图标;

(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林业生产施工与作业过程中对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技术要求,包括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林业生产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作业及其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包括营造林生产技术要求;

(四)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和荒漠资源经营、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技术要求;

(五)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荒漠化和沙化土地调查、监测与信息化管理技术要求和方法;

(六)林业生产所需原料、材料以及林业行业特有的药品、设备、机具的技术要求;

(七)林业产品、林木种苗的质量、安全、卫生要求和试验、检验方法以及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八)森林防火与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技术要求,森林、野生动植物检疫、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

(九)数字化林业和信息化管理技术要求和方法;

(十)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技术要求;

(十一)森林风景资源调查、规划、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十二)其他需要统一的林业技术要求。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制定林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一)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文件引导其发展或者具有标准化价值,尚不能制定为标准的项目;

(二)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包括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技术报告的项目。第五条 林业国家标准、林业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一)森林食品卫生标准、用于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生长发育、森林防火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化学制品标准;

(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林业生产、狩猎场建设的安全与卫生(含劳动安全)标准,林产品生产及其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含劳动安全)标准;

(三)森林动植物检疫标准;

(四)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

(五)林业生产、野生动植物管理需要控制的通用试验、检验方法及技术要求;

(六)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标记方法和标准;

(七)野生动物园动物饲养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

(八)涉及人身安全的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专用设备、机具的质量标准;

(九)林业生产需要控制的其他重要产品标准。

上述标准以外的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类型。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需要强制的,为全文强制;标准中部分技术内容需要强制的,为条文强制。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标准化意识。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七条 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林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和修订林业标准化规章和制度;

(二)编制林业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和林业标准体系框架;

(三)组织拟订林业国家标准;

(四)组织制定、审批、发布林业行业标准;

(五)组织实施林业标准并对林业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管理林业标准化示范工作;

(七)根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建立林业行业产品质量检验和认证机构,开展林产品质量检验和认证工作;

(八)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九)负责林业行业的国际标准化工作,组织参加有关国际标准化活动;

(十)负责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林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的领导与管理。

分析药茶植物林地繁殖的必要性

文/段劼 李海英 贾黎明

近期,国家发改委连续发布了《“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生物经济规划》)和《“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规划》)。《生物经济规划》是我国首部生物经济五年规划,也是“生物经济”概念的首次提出,聚焦面向人民群众在医疗 健康 、食品消费、绿色低碳、生物安全等领域更高层次需求和大力发展生物经济的目标。生物能源是《生物经济规划》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安全一起被列为生物经济的四大重点发展领域。《生物经济规划》中提到,发展生物能源对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实现乡村振兴与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再生能源规划》中指出发展生物质能源对于碳达峰和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选择,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清洁能源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客观要求。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正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

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是生物经济与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物经济规划》中将生物能源定位为生物经济的支柱产业,目标是推动化石能源向绿色低碳可再生能源转型。《可再生能源规划》明确提出了将推动林业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开发,包括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生物天然气和非粮生物质液体燃料四种类型,与《生物经济规划》中提到的生物能源领域产业发展类型一脉相承。此外,《生物经济规划》还明确了林业生物能源领域产业发展可采取的工程路径,包括:定向选育、推广和应用高产、高抗、速生的油料和能源林新品种,因地制宜开展生物能源基地建设,加强热化学技术创新,推动高效低成本生物能源应用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生物天然气产业示范,打通生物质原料收集等重要环节,提高生物燃料生产规模建设以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及其他可再生能源为主要能源的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域开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替代燃煤,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热电联产,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等生物质能清洁取暖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生物柴油推广试点,推进生物航空燃料示范应用。

我国国情特殊,富煤贫油少气,当前原油对外依存度超过70%,能源安全问题突出。同时,我国人口基数大,18亿亩耕地的红线不能突破,发展生物质能源不可能像国外一样使用粮食原料,必须以“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为原则。依托我国46亿亩林地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是最佳选择,可以促进对化石能源的加速替代,保障国家能源向低碳、零碳方向发展,同时兼顾生态、粮食、能源和 社会 多重效益。

林业生物质能源具有可再生、储备量大、能值高、绿色低碳、能源转化类型多、安全等特点,是生物经济产业和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绿色低碳能源银行。林业生物质能源不仅能促进实现碳中和,部分产业还可实现负碳排放。两个《规划》是在我国迈向“双碳”目标和第二个百年目标的背景下提出的,为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北林能源中心致力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

自2013年以来,依托于北京林业大学“国家能源非粮生物质原料研发中心”和“林业生物质能源国家国际 科技 合作基地”等科研平台,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科技 部 科技 基础资源调查专项和国家国际 科技 合作项目等支持下,北林林业生物质能源研发团队经过10年多系统研究,助力“能源林”写入新版《森林法》,牵头编制了《能源林培育技术规程》《油料能源林培育技术规程》和《纤维素乙醇能源林培育技术规程》等3项林业行业标准,协助国家林草局生物质能源办起草发布了刺槐、灌木、文冠果、元宝枫、欧李、山桐子等7项能源原料林可持续培育指南。在高能效先进生物质原料林可持续经营技术和“林油一体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标志性科研成果,为落实两个规划奠定了雄厚的技术基础。

(1)高能效先进生物质原料林可持续经营技术

为解决限制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原料短缺这一瓶颈问题,在 科技 部国家国际 科技 合作项目和教育部重大项目培育项目等的支持下,北林团队以刺槐、柠条、沙棘、沙枣、胡枝子、紫穗槐、三倍体毛白杨B301、欧美107杨、文冠果、无患子、黄连木等11个主要能源原料树种为研究对象,创新形成了高能效先进生物质原料林可持续经营技术。团队基于雄厚的前期研究基础,依托 科技 部“林业生物质能源国家国际 科技 合作基地”,与德国哈尔博格学院、西班牙马德里理工大学等一流高校的相关机构,围绕燃料型、燃油型能源原料林可持续经营技术开展了务实合作,形成了刺槐和杨树能源林高密度超短轮伐培育技术体系,生物质收获量比原有培育模式提高20%以上;形成了立地-树种(品种)适配、合理密度确定、平茬复壮等灌木能源林培育技术体系,生物量提高35%,还可形成能-饲联产产业体系;建立了我国主要燃油树种高含油率、高皂苷含量优良种质资源筛选技术,可实现多目标利用最优种质精确选择,并形成了系列新品种;形成了无患子、文冠果等主要燃油树种种质资源经济性状与立地适配、冠形及花果精准调控等原料林高效标准化培育技术,果实原料产量比现有措施分别提高47.4%和51.0%提出了国际接轨的能源原料林培育经济、环境、能耗可持续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技术。以上技术为保障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原料稳定供应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冠果高产单株

刺槐高密度超短轮伐原料林

杨树高密度超短轮伐原料林

柠条饲能兼用原料林

(2)“林油一体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

为解决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原料供应不足、原料林培育技术体系不完善、产品单一、企业投资回报期长等问题,北京林业大学团队牵头,联合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龙头企业开展了“林油一体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及相关因素研究。以无患子、小桐子、光皮树等油料能源树种为研究对象,创新提出了“优良无性系种植园原料林培育模式+多联产产业链可持续发展模式”。研究表明:无患子无性系种植园的果实产量是实生林的2.3倍,经济效益是实生林的3.3倍,林油-皂-碳多联产产业链扭转了仅生产生物柴油的亏损局面1吨无患子干果的净收益可达3.5万元;1吨无患子生物柴油的碳足迹为-11.5t CO2eq,相比石化柴油,温室气体减排量达15.2 t CO2eq/t。除此之外,研究还形成了我国自主创新的“林油一体化”生产工艺及多联产路线图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优先享受营造林普惠财政补贴政策、国家种业和良种优惠政策、财税优惠政策等7条产业可持续发展扶持政策建议。该模式为我国乃至世界林业生物质能源“林油一体化”产业发展提供了一条优化路径,对推进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林业生物质能源生物产业发展展望

十多年来,北林林业生物质能源研发团队已基本摸清了适合各主要气候区的各类型最优能源原料发展树种,并围绕这些树种构建了原料高产稳产培育技术体系,在各能源林树种主要发展区域建立了优良种质资源收集与种植试验基地,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有效带动了一大批坚定开展林业生物质能源相关领域研发与推广应用的企业。同时,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带领下,建立了“无患子产业国家创新联盟”“国家林草刺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这些平台的建立打通了 科技 成果转化通道,形成了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的良性合作和推广转化机制,在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原料树种良种选育和原料林培育、应用开发、绿色精深加工等方面实现了“政产学研用”的有机结合,为逐步形成有效的林业生物质能源市场化开发机制奠定了重要基础。

两个《规划》的发布为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的发展提出了纲领,也为“能源中心”的 科技 创新指明了方向。“十四五”期间,“能源中心”制定了8大专项计划共27条具体措施,将重点在油料能源林、固体燃料能源林及纤维素能源林等方面开展理论和技术突破,并开创淀粉能源林、新型林草生物质能源等新领域,在行业标准化建设方面继续发挥积极作用,扩大在生物质能源领域的国内外影响力,助力我国生物经济与林草生物质能源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最终为服务国家“双碳”战略和维护我国能源安全发挥重要作用。(作者单位系北京林业大学国家能源非粮生物质原料研发中心)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认证要求

生态优先原则有待进一步落实

目前,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系统的生态化程度之所以较低,其本质原因在于没有满足原有生态系统功能稳定和产出优质中药材的双重要求。种植过程中,大面积土壤翻耕、清林过重现象普遍,甚至出现林下、荒坡等灌木与草本植物几乎全部被清除的现象,造成水土流失加重,生物多样性降低。只注重中药材产量,忽视林木的经营管理,出现损毁树木的现象。这些做法均引起森林生态功能的降低,违背了以森林生态完整和多样性保护为主要目标的林下种植原则。同时,缺少系统的科学规划,对林下种植原则、利用范围、种植要求、种植管理与监测等方面缺乏规定,仅有少数地区如云南、广东等省出台过林下种植相关规范,导致林农或者企业无规范可依,无序发展。

3.2.2 生态种植模式和配套技术有待完善

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相应技术仍处于探索阶段。以林草中药材林下种植为例,根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仅有6项相关林业行业标准,以及黑龙江、四川、云南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50项中药材林下生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涉及三七、重楼、天麻、人参等32个中药材的林下种植,部分标准列入了化学农药的使用,不符合生态种植的要求。适宜在林下/林缘种植的药用植物物种数多达407个,因此多数适宜开展林下种植的林草中药材,尚缺乏林下种植技术规程。另一方面,对于多数已有模式和技术尚未开展系统性研究,评估指标和方法尚未有研究数据,不能合理评判其合理性和可行性,对病虫草害防控、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关键或配套技术研究和实践不足,导致技术的可复制性、可操作性不强,加之中药材生长周期长,林农、果农、企业等从业者不敢轻易尝试,在推广中受到了限制。

3.2.3 道地药材意识有待加强

道地药材是我国传统优质药材的代表[48],在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中尤其重要。目前,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发展中,普遍存在滥用道地药材称呼、非适宜区无序引种和扩种道地药材的现象。在实际生产中,对区域气候资源,以及林地的土壤、遮阴度、坡度等立地条件不进行分析,盲目引进市场热度高的中药材,造成所产中药材的质量良莠不齐,发挥不了道地药材的品质特性。为解决道地药材选择难题,2019年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组织制定了156种道地药材标准,已由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标准对道地药材的生境特征进行了描述,涉及茅山苍术、川黄连、宁夏枸杞、滇重楼、密银花、铁皮石斛等多种林草中药材[49],为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的中药材选择提供了依据。但是,上述标准仅为非强制性的团体标准,缺乏法律的约束力。

林业资质标准

林业资质,这里指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其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的资质,而如果是初次申请的话,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要想申请甲级或者乙级,只能通过升级才能办理,那么话不多说,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林业资质的各等级标准。

一、甲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二、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三、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四、丁级林业资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林业资质的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对应了四种资质标准,从丁级资质到甲级资质,资质要求逐渐提高,申请难度也对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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