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新修改的《废钢铁》国家标准(GB4223-2004)经批准发布,于200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行。 ICS 77.080.0 H 4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4223-2004 代替 GB/T 4223-1996 废 钢 铁
2004-05-20 发布2004-1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 4223-2004 前 言
本标准的第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JISG 2401-1979《废钢分类》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T 4223-1996《废钢铁》。
本标准与GB/T 4223-1996相比技术内容进行了如下修改:
----取消了再生用废钢的定义及相关内容;规定了废钢铁单件的最大尺寸和最大重量; ----取消了原标准中的4条术语,增加了6条术语及其定义;
----改变了废铁的分类,以废铁的化学成分、外形尺寸为划分依据,将废铁分为3类、4个品种;
----改变了废钢的分类,提出了新的外形尺寸和单重以及相应的验收条件,并将废钢分为重型废钢、中型废钢、小型废钢、统料型废钢、轻料型废钢5类;
---调整合金废钢的分组,由原标准的5个钢类67个钢组,合并、简化成6个钢类46个钢组,并将其调整为资料性附录;
----降低了废钢中S、P的含量,由原标准的0.080%,改为0.050%; ----增加了对废钢铁必须分类的要求;
----增加了对环保控制、放射性物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增加了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的部分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废止GB/T 4223-1996《废钢铁》。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归口。
废钢里讲的统废和重废是什么概念
废钢基本标准分类
废钢铁是在废金属回收中黑色金属废料的统称。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废钢基本标准分类,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废钢铁的品种
废钢铁是在废金属回收中黑色金属废料的统称。它包括废钢、废铁、渣钢、氧化废料等几大类别,有碳素废钢、合金废钢、钢屑、铁屑、氧化屑、轻薄料、钢渣等十几个品种。按不同的规格标准和质量要求合理规划、分清品种,即便于充分利用,又有利于生产。废钢铁按目前的习惯分法大体有四大类十几个品种。
1. 废钢类2.废铁类3.氧化废料4.渣钢。
二、废钢铁的分类
1.碳素废钢:板材厚度2mm以上,线材直径在4mm以上,单重在0.25公斤以上各种碳素废钢。其中包括废次钢材、边角余料、钢制品、铸钢件、废旧机器零件、钢制农具等,不得混有合金废钢。
2.合金废钢:规格要求与碳素废钢相同,包括各种合金钢材边角料、机械零部件、合金钢铸件等。合金钢需按各种不同钢号分开,不得混有碳素废钢。
3.轻薄料:厚度在2mm以下的'薄板边角料、硅钢片、铁桶、包装铁皮、汽车驾驶室,直径在4mm以下的废钢丝、铁丝、钢丝绳等。吨收得率在60%以下,转炉钢生产拒绝回吃,一般类似轻薄料、打包、压块等,专供电炉钢生产用,但转炉钢生产应视资源情况而定。
4.钢屑:不得混杂铁屑、无杂质、无氧化块、无有色金属,长短屑分开,碳素钢屑与合金钢屑分开。
5.废灰口铁:废灰口铁铸件,机床床体、低压阀门、钢锭模、沙箱、暖气片等,大小块不分。
6.废白口铁:铁锅、犁铧钢磨等废白口铁铸件,大小块不分。
7.再生铁(俗称土铁):既高硫铁、土高炉冶炼出来的条块状的生铁,包括土钢锭、铁渣等,大小块不分。
8.火烧铁:经过长期火烧,表面氧化变质的铸铁件,如炉具、炉条、熔炼罐等。
9.可锻造铁(玛钢):各种管接头、扳手、汽车后桥以及机械上的可锻造铸件等。
10.生铁屑:不得混入钢屑、有色金属及其它杂质,未氧化结块。
11.氧化铁皮:轧钢厂在轧制钢材过程中以及炼钢厂在清理钢锭摸时脱落的铁鳞,含铁量达到60%以上,无杂质、无结块、无有色金属。
12.铁泥:炼钢厂氧气顶吹转炉吹出的炉尘,研磨厂研磨下来的铁泥,含铁量在55%左右。
13.钢渣:含钢量要求在60%以上,大小不分。 14.一级压块:密度大于1.5t/m3。 15.二级压块:密度大于1t/m3。 16.一级生铁屑压块:密度大于3t/m3。 17.二级生铁屑压块:密度大于2t/m3。
18.一级热压块:密度大于2t/m3、压块氧化过烧不超过5%。 19. 二级热压块:密度大于1.5t/m3、压块氧化过烧不超过1---15%。 20.轻料手捆:捆紧、装卸车不松、不散、捆的大小能方便入炉填滩料。 三、回炉废钢的验收标准
钢厂收购废钢标准
统废和重废是废钢的分类,也是废钢,具体如下:
1、统废包括产品:
废汽车拆解铁、废摩托拆解铁、报废倒闭企业铁、报废汽车、报废厂房、口废钢、其它废料、报废小车、废小车。
2、小废包含产品:
废边角料、废钢板边角料、废钢筋、废槽钢、废轴承、废钢管、废工具、报废农机铁、废标准件、拆屋废钢、电力公司废铁、机械加工废钢、建筑废钢。
3、中废包含产品:
废钢材、废钢板料、废钢板、拆船废钢、废模板钢、废模具钢、报废锅炉、报废矿山机械、报废生产线、废钢结构边角料、废工字钢、废企业检修铁、废机械制造边角料、项目完工废钢铁、乱钢筋、浇钢、生铁块。
4、重废包括产品:
废角铁、废钢轨、废机械设备、矿山废铁、工厂废铁、废生铁、废机械生铁、报废减速机、废圆钢、废钢坯、废轧锟、废阀门、废水泵、报废机床、水泥厂废钢、机械制造厂废钢、重化工企业废钢;
冶炼厂废钢、废锰钢、报废火车、报废工程机械、废汽车修理铁、报废货车、废货车重车、废工程车、工业废钢、拆解废钢、拆船料、钢筋头、工厂拆除废钢料、工厂余料、冲剪料。
扩展资料
废钢由于其产生的情况不同,而存在各种不同的形状,其性能与产生此种废钢的成材基本相同,但也受到时效有效性、疲劳性等因素的影响,而性能有所降低。普通钢厂自产废钢约为钢产量的15~25%;特殊钢厂达30~50%。
废钢主要产生于炼钢车间、铸钢车间和钢的冷加工和热加工车间。随着钢铁生产技术的发展,钢材收得率增加,自产废钢占钢产量的比例有下降趋势。
钢铁产品和工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约占废钢总量的20~25%,主要为钢料的切头、切尾、切屑、边角料等。
各种废旧设备,钢结构件,“报废”的机车、车辆、钢轨、汽车、船舶、工具、用具等,也产生大量“折旧废钢”。它在工业发达国家约占废钢总量的25~30%,占社会上钢材总投放量的1~1.5%。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废钢
不属于
钢厂废钢收购标准:
轻型废钢(剪切) 厚度小于2MM以下,长度≤1.5(小于1mm按杂质)
小型废钢(剪切) 厚度≥2MM,≤500MM×500MM
中型废钢(剪切) 厚度≥4MM,≤500MM×500MM
重型废钢(剪切) 厚度≥8MM,≤500MM×500MM。钢坯、切头、切 尾,要求40方,50圆以上;火车轮柄、轴、38KG/M以上的轨道钢,要求同一种类废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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