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通知,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什么是天然气门站价格?那么2015年各省份天然气门站价格是多少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5年11月20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同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 什么是天然气门站价格? 天然气门站价格为国产陆上或进口管道天然气的供应商与下游购买方(包括省内天然气管道经营企业、城镇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直供用户等)在天然气所有权交接点的价格。现行门站价格由天然气出厂(或首站)实际结算价格(含13%增值税)和管道运输价格组成。其中,管道运输价格适用于3%营业税的,按照保持用户购进成本不变的原则,将管道运输价格统一折算成含13%增值税的价格,即:含13%增值税的管道运输价格=1.057×含3%营业税的管道运输价格。 2015年各省份天然气门站价格 一是降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各省份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二是提高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程度。将非居民用气由目前实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下浮不限、上浮2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这意味着进一步放松价格管制,增加价格弹性,留给供需双方更多自主协商价格的空间,进而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