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

   2022-08-22 10:42:23 网络710
核心提示: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大数据的开发应用,发挥大数据提升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改善民生的作用,促进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服务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大数据的开发应用,发挥大数据提升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改善民生的作用,促进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服务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数据开发应用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大数据,是指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以及对数据集合开发利用形成的新技术和新业态。第三条 大数据开发应用应当坚持全省统筹、依法管理、市场主导、创新引领、共享开放、保障安全的原则。第四条 省、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大数据开发应用工作,协调解决大数据开发应用重大问题。

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监督全省大数据开发应用工作,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数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数据开发应用相关工作。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大数据管理机构,作为实行企业化管理但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法定机构。

省大数据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开发应用总体规划,统筹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运营政务数据资产,推进政务和社会大数据开发应用,具体实施大数据开发应用监督工作。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大数据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按照适度超前、合理布局、绿色集约、资源共享的原则,编制本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据本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总体规划,编制本区域、本部门、本行业大数据开发应用专项规划,报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省大数据管理机构备案。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省大数据管理机构制定数据采集、开发、交换、共享、开放、安全等标准,实现数据准确、完整、规范,促进大数据的开发应用。

省大数据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全过程管理规范。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采集、开发和利用数据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大数据开发应用、安全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增强全社会大数据安全意识,提高大数据开发应用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第二章 大数据开发与共享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大数据信息资源协同推进机制,统筹规划全省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信息资源的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和融合应用。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大数据开发应用支撑能力,提高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第十一条 省大数据管理机构应当建设、管理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中心、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和政务数据开放平台等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基础设施以及全省基础性、公共性政务信息化项目。

已建、新建的政务信息系统,应当与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第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建设国际海底光缆及省内登陆点等信息基础设施,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提高本省的国际通信互联互通水平。第十三条 省大数据管理机构应当统筹推动政务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开发利用。第十四条 政务信息资源实行目录管理。

政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和标准,编制、注册登记、更新、维护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负责采集政务数据。

省大数据管理机构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筹确认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

本条例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第十五条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三种类型,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以外的政务信息资源应当共享。

凡列入不予共享类的政务信息资源,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政策依据。

省大数据管理机构应当会同保密等有关部门开展政务信息资源负面清单审核工作。

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大数据管理局)设立和运作,创新大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我省大数据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高效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和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省大数据管理局是省政府依法设立,承担大数据建设、管理和服务等职责,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列入行政机构序列,不从事法定职责外事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法定机构。第三条 省大数据管理局在省政府领导下,坚持创新、市场化、与国际接轨的基本原则,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加快推进海南大数据发展。第二章 职 责第四条 省大数据管理局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使用省本级财政性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管理,市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核;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信息化、智慧城市政策措施。

(二)负责推进社会经济、民生保障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引导、推动大数据分析研究和应用工作。

(三)负责统筹全省政务信息网络系统、政务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以及全省基础性、公共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统筹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组织实施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五)负责政府数据资产的登记、管理和运营,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

(六)负责承担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大数据、信息化领域相关企业参与国际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组织和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指导大数据、信息化、智慧城市领域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七)负责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信息化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省大数据、信息化人才教育有关工作。第五条 省大数据管理局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担全省信息化相关规划、监督职责,以及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运作机制第六条 省大数据管理局由省政府直接管理。省政府大数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省大数据发展和管理的重大决策。第七条 省大数据管理局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理事会决策、局长执行的治理架构。由省政府发起成立省大数据管理局理事会,代表省政府履行管理责任,决定发展战略、项目投资、薪资总额和年度工作目标等重大事项。第八条 在职责范围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省大数据管理局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第九条 按照“管运分离”的原则,省大数据管理局依法组建省大数据运营公司,承担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和共性平台的建设运维工作,省大数据管理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第十条 省大数据管理局实行员额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省大数据管理局大数据架构师等高端特聘职位。内设机构由省大数据管理局自主管理,人员能进能出。第十一条 省大数据管理局的登记机关是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大数据管理局应建立章程并按章程运行,根据党员人数,依规按程序相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第十二条 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省大数据管理局理事会研究讨论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一)全省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和相关投资事项;

(二)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三)省大数据管理局薪酬方案、年金方案、管理层人员薪酬标准和激励事项,以及相关管理制度。

(四)应当报请省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第四章 人事管理第十三条 省大数据管理局除局长外,实行企业薪酬制度和企业年金制度,其薪酬水平参考市场因素自主确定。建立完善个人薪酬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激励制度,薪酬能高能低。第十四条 省大数据管理局应当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人员。第五章 财务管理第十五条 省大数据管理局经费来源主要由开办资金、承接服务收入和其他合理合法的市场化收入组成。省大数据管理局相关支出从上述经费中保障。省大数据管理局的盈余经费应当全部用于全省大数据管理业务发展。第十六条 省大数据管理局作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管理,财政经费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接受有关机构监督。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怎么开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保障测绘地理信息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使用测绘成果、提供地理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市、县、自治县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政府预算。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测绘地理信息、新闻出版、民政、工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促进公民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主权和利益。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小学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

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第六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报经批准。

省和市、县、自治县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七条 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和本省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测绘成果提供使用时,提供单位应当对所采用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予以说明。第八条 因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和科学研究的需要,确需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由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应当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第九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应当科学布点、合理设置。需要使用土地的,设置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占用建筑物的,设置单位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建设电力、广播电视、通信设施等电磁波发射装置系统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合理避让已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第十条 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基础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测绘资料获取的年度计划,按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定期公布成果目录,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分发服务。第十一条 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共同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第十二条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或者使用地理信息数据建设其他专业信息系统的,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做好数据资料的保密和安全工作。第十三条 省和市、县、自治县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及时获取、处理、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增加地理信息有效供给,开放可公开的地理信息资源,通过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等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第十四条 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资质的统一管理。

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执业证书或者测绘作业证件。测绘单位应当在测绘资质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内进行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测绘资质年度报告。

外省的测绘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应当向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实行发包、承包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发包单位不得向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发包;

(二)发包单位不得向超出测绘资质证书核准业务范围的测绘单位发包;

(三)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价格承包;

(四)承包单位不得将承包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转包;

(五)承包单位分包的业务量不得大于该项目总承包业务量的40%;

(六)接受分包单位不得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再次分包。

海南鼓励类产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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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使用省本级财政性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管理,市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核。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信息化、智慧城市政策措施。负责推进社会经济、民生保障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引导、推动大数据分析研究和应用工作。负责统筹全省政务信息网络系统、政务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以及全省基础性、公共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统筹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组织实施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政府数据资产的登记、管理和运营,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负责承担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大数据、信息化领域相关企业参与国际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组织和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指导大数据、信息化、智慧城市领域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负责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信息化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省大数据、信息化人才教育有关工作。

 一、旅游产业

近年来,海南的旅游收入和旅游人数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去年全省共接待游客6023.6万人次,到2020年可能要达到1亿人次。

未来五年,海南将抢抓“大众旅游时代”新机遇,全面启动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百个特色产业小镇、千个美丽乡村建设,实现旅游全域规划、全域打造、全民参与、全民共享,做优做精旅游特色产品,努力将海南建设成为中华民族的四季花园和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

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

海南素有“天然温室”美誉,具有发展热带高效农业的独特条件。

未来五年,海南将以农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生态循环农业为技术路径,重点建设南繁育种、热带水果、冬季瓜菜、天然橡胶、海洋渔业等一批国家级农渔基地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拓展海南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大力实施农业结构调精调优、热带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全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创建等行动,把海南热带农业打造成富足农民、服务全国的王牌产业。

三、互联网产业

海南的环境优势特别适合互联网产业发展,目前,海南全省互联网企业达到4000多家,一批互联网小镇启动建设,互联网与农业、旅游、医疗、流通等行业加速融合。

近期,海南将重点引进与培育热带高效农业、旅游各要素、离岛免税等方面的电子商务游戏动漫制作及配套VR、AR及其产业链软件研发、文化创意、数字设计等大数据开发应用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卫星导航、卫星通信等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应用传感智能硬件、物联网示范应用等八个方面的互联网产业。

四、医疗健康产业

2013年,国家批准在海南设立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并赋予9项特殊优惠政策,经过3年不懈努力,先行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已有20个高端医疗项目开工建设,年内还有20个项目落地。

同时,海南也是首批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区,海口、三亚中医药健康旅游国际示范区建设已经启动。海南还与全国26个省市实现了异地医保结算。

未来五年,海南将高起点高标准发展医疗健康产业,加快开放医疗健康服务市场,用足用好先行区9条特殊政策,落实支持社会办医的18条政策,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有规模、有品牌、有特色的医疗机构,着力打造聚集前沿技术、高端人才、一流管理的健康产业区,逐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业态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

五、现代金融服务业

“十二五”期间,海南金融业GDP年均增长18.6%,2016年,金融业增加值280亿元,同比增长15.7%占GDP、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6.92%和12.9%,金融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在十二大产业中排名第二,成为拉动服务业增长的主要动力。中国进出口银行、中信银行、阳光人寿保险公司总部等一批金融机构纷纷进驻,股权交易中心、贵金属交易中心、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相继开业运营。到2020年,海南将基本建成各类机构健全、产品丰富、创新活跃、竞争有序、监管适度、功能完善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把金融业打造成为海南重要的支柱产业,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六、会展业

海南发展会展业既有生态环境优势,也有博鳌亚洲论坛品牌优势。

未来五年,海南将进一步优化海南会展业发展环境,积极推进大型展馆、大型会议、品牌展览、特色节庆、国际文体赛事等五大工程建设,形成以海口、三亚、琼海为中心,其余市县特色化、差异化发展的会展业空间格局,着力提升海南会展国际化水平。

七、现代物流业

海南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点,发展海空运输区位优势明显。物流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岛高铁全线贯通,“田”字型高速主框架基本形成。“南北东西、两干两支”机场布局加快推进。全省港口生产用泊位120个、万吨级泊位50个,国际海运航线通达20多个国家和地区。京东海口仓、林安物流交易信息中心近期投入运营。2016年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638亿元,全省现代物流业实现增加值171亿元,全省社会物流成本费用从2014年的18%下降到15.8%。

未来五年,海南将规划整合全省港口资源,推进海口美安、澄迈金马、洋浦、三亚、东方、琼中六大物流园区建设 ,大力发展保税物流、跨境电商物流、中转物流,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模式,努力将海南打造成为面向东南亚和大洋洲、连接南北经济带的区域航运枢纽和物流中心。

八、油气产业

海南管辖的海域蕴藏着丰富的油气资源。近年来,依托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园区,以海南炼化、中海化学、东方石化为龙头,初步形成比较完备的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链。

未来五年,海南将在坚持严格环保要求和园区化的前提下,推动南海油气勘探、开发和加工,重点是陵水气田开发建设推进油气产业的精细化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促进产业成形、做优、做大,重点推动中石化海南炼化100万吨/年聚酯二期、海南逸盛石化50万吨/年PET二期、中海油东方石化20万吨/年丙烯晴等大项目。

九、医药产业

海南南药、黎药和海洋生物资源丰富,四大南药产量占全国90%以上。近年来,海南医药产业已初具规模,打造了“海口药谷”产业聚集区,培育了“养生堂”、“快克”、“康芝”等中国驰名商标。

未来五年,海南将通过集群集约建设,形成管理规范、环境友好、特色鲜明、产业关联度高的医药产业集聚区。依托海口药谷的产业基础,省、市联动高水准规划建设海口美安生态科技新城“美安新药谷”,加大引进国内外医药龙头企业、高水平研发团队、高端创新品种、各类产业资本、营销团队及互联网电商移动医疗平台等,优化发展化学制药,重点突破生物制药、医疗器械,特色发展南药、黎药、海洋药物、中药饮片、药妆、医药保健品等产业,打造高效创新产业集群。

十、低碳制造业

经过多年的发展,海南初步建立起汽车及装备、轻工食品、医药等低碳制造业产业体系。

未来五年,海南将重点围绕热带农产品加工、新能源汽车制造、新材料、海洋装备制造、特色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加强谋划一批重大项目落地海南。从国家战略、地方特色等方向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鼓励和引进社会投资,形成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项目的良性循环格局。

十一、房地产业

海南房地产业在扩大投资、增加税收、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房地产业现在是、今后仍然是长期支撑海南省经济稳定增长的支柱产业。

未来五年,海南一方面要坚持“两个暂停”去房地产库存,严格做到先规划、后建设,杜绝盲目开发。另一方面将全面提升房地产产品品质,重点发展高端住宅、旅游地产和商业地产,引导房地产业与“百镇千村”建设和旅游、医疗、健康、文化、教育、商业等融合发展,并在建立企业与当地老百性利益共享机制的基础上,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利用全国最优最美生态环境,引进最优最好的投资者,让“绿水青山”真正变成“金山银山”。

十二、高新技术教育文化体育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方面,海南将重点推进高新技术与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汽车制造、游艇制造等行业的融合发展,支持科技园区积极引进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外省高新技术产业教育方面,将统筹办好各级各类教育,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教育领域,重点引进国内外一流高新在海南设立符合海南发展战略需求的研究生院(研究院)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中海口教育产业园区重点引进高水平高新和人文社科类研究生院,带动旅游、科技、地产等产业发展,三亚教育产业园区重点引进海洋领域研究生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教育培训机构等文化体育方面,将重点发展游戏动漫、影视制作、体育赛事、演艺娱乐等行业。

注册油品成品油危化证公司流程和所需条件

可以帮你

一、 前期准备

1、 确认股东信息、股东出资额

2、 想好公司名称(提供3至5个名字核名)

3、 确定公司注册资金

4、 确定注册办公地点

二、注册流程和时间

第一步,核名:提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注册资金,提交申请后3至5个工作日拿到核名结果。

第二步是准备注册资料:

1、租赁合同原件一份,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房东签字: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2、提供法人、股东、监事身份证原件

3、签名的注册资料一套。

4、提交注册后5至7个工作日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第三步:

1、 银行开基本帐户(需法人本人到场)

2、 国、地税局报到,核定税种。

注册全部手续完成时间:10至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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