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什么将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纳入国家强制标准进行管理

   2023-04-01 11:09:54 网络380
核心提示:为了加强特殊作业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如动火作业有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有限空间作业容易发生作业人员中毒、窒息危险,高处作业容易发生人员高处坠落、高处物件坠落伤人危险,临时用电(这个是这次标准加进来的以前是检维修作业AQ3026-2008,

国家为什么将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纳入国家强制标准进行管理

为了加强特殊作业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如动火作业有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有限空间作业容易发生作业人员中毒、窒息危险,高处作业容易发生人员高处坠落、高处物件坠落伤人危险,临时用电(这个是这次标准加进来的以前是检维修作业AQ3026-2008,之前是HG23018-1999)有发生人员触电危险,吊装容易发生吊装物坠落、人员挤压伤害危险,动土、断路容易发生管道泄漏,甚至引发火灾爆炸危险(2010.7.28南京塑料四厂管道泄漏爆炸)

2014.7.24发布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2015.6.1日实施

实际上这个标准引用的文件还是化工部的8个,而不是后来制定的安全行业标准,除了动火、高处、吊装作业的分级为推荐性,其余都是强制性标准。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化学品是一种具有潜在危险性的物质,它们可以对人体健康、环境和财产造成危害。因此,为了保障公共安全,许多国家都设立了化学品监管机构,通过制定和执行化学品的监管标准,来确保化学品的生产、存储、运输、使用和处理等环节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化学品监管标准是一种法规或指导性文件,它规定了化学品的标识、包装、运输、存储、使用和处理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化学品在生产、使用和处理过程中的安全。这些标准通常包括:

1.化学品标识标志:为了让人们能够识别和了解化学品的危险性和特性,化学品监管标准通常要求对化学品进行标识和标志。

2.化学品包装标准: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特定的标准,以确保化学品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

3.化学品运输标准: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符合特定的标准,以确保化学品的安全性。

4.化学品使用标准:化学品使用必须符合特定的标准,以确保人体和环境的安全。

5.化学品处理标准:化学品在处理过程中必须符合特定的标准,以确保环境的安全。

化学品监管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涉及到化学品生产、经销、使用、处理等方方面面,对于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求助GB 30000.1-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具备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等条件。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九条 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二)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三)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县级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扩展资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或者县级安监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和县级安监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申请人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还需要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申请人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时还应当持相应的许可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GB

30000.1-(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部分通则》尚未发行,目前仍执行《GB

13690-2009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你可登陆官方标准查询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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