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
《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50728-2011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12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2012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GB50687-2011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50787-2012
《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843-2013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47-2012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城镇建设智能卡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918-2013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201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
《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799-201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GB50881-201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求助12个建筑工程行业标准
1、国家标准是最低标准。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行业标准只能比国家标准的要求高或相同。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3、地方标准只能比行业标准的要求高或相同。
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4、企业标准只能比地方标准的要求高或相同。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扩展资料
1、第一条 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法。
2、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3、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4、第四条 制定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
5、第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1.《建筑工程施工职业技能标准》
现批准《建筑工程施工职业技能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314-2016,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2.《建筑工程安装职业技能标准》
现批准《建筑工程安装职业技能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306-2016,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3.《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标准》
现批准《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315-2016,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4.《组合铝合金模板工程技术规程》
现批准《组合铝合金(词条“合金”由行业大百科提供)模板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386-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城镇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技术规程》
现批准《城镇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250-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6.《再生骨料透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现批准《再生骨料透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253-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7.《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现批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51-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9、3.0.11、5.2.5、5.3.10、6.1.4、7.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同时废止。
8.《纤维片材加固砌体结构技术规范》
现批准《纤维片材加固砌体结构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381-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9.《建筑同层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现批准《建筑同层排水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232-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9、4.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镇(乡)村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现批准《镇(乡)村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246-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以上就是关于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有哪些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