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储罐灌顶水封装置设置国家标准依据

   2022-10-22 05:32:01 网络410
核心提示:危险化学品储罐灌顶水封装置设置国家标准依据如下:。液位连续测量信号应采用模拟信号或通信方式接入自动控制系统;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储罐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3007的有关

危险化学品储罐灌顶水封装置设置国家标准依据

危险化学品储罐灌顶水封装置设置国家标准依据如下:。液位连续测量信号应采用模拟信号或通信方式接入自动控制系统;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储罐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3007的有关规定;储罐低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满足泵不发生汽蚀的要求,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的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宜高于浮顶落底高度0.2m及以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以下28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6.4储罐附件

6.4.1立式储罐应设上罐的梯子、平台和栏杆。高度大于5m的立式储罐,应采用盘梯。覆土立式油罐高于罐室环形通道地面2.2m以下的高度应采用活动斜梯,并应有防止磕碰发生火花的措施。

6.4.2储罐罐顶上经常走人的地方,应设防滑踏步和护栏;测量孔处应设测量平台。

6.4.3立式储罐的量油孔、罐壁人孔、排污孔(或清扫孔)及放水管等的设置,宜按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的有关规定执行。覆土立式油罐应有一个罐壁人孔朝向阀门操作间。

6.4.4下列储罐通向大气的通气管管口应装设呼吸阀:

1储存甲B、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和地上卧式储罐;

2储存甲B类液体的覆土卧式油罐;

3采用氮气密封保护系统的储罐。

6.4.5呼吸阀的排气压力应小于储罐的设计正压力,呼吸阀的进气压力应大于储罐的设计负压力。当呼吸阀所处的环境温度可能小于或等于0℃时,应选用全天候式呼吸阀。

6.4.6采用氮气密封保护系统的储罐应设事故泄压设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事故泄压设备的开启压力应大于呼吸阀的排气压力,并应小于或等于储罐的设计正压力。

2事故泄压设备的吸气压力应小于呼吸阀的进气压力,并应大于或等于储罐的设计负压力。

3事故泄压设备应满足氮气管道系统和呼吸阀出现故障时保障储罐安全通气的需要。

4事故泄压设备可直接通向大气。

5事故泄压设备宜选用公称直径不小于500mm的呼吸人孔。如储罐设置有备用呼吸阀,事故泄压设备也可选用公称直径不小于500mm的紧急放空人孔盖。

6.4.7下列储罐的通气管上必须装设阻火器:

1储存甲B类、乙类、丙A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和地上卧式储罐;

2储存甲B类和乙类液体的覆土卧式油罐;

3储存甲B类、乙类、丙A类液体并采用氮气密封保护系统的内浮顶储罐。

6.4.8覆土立式油罐的通气管管口应引出罐室外,管口宜高出覆土面1.0m~1.5m。

6.4.9储罐进液不得采用喷溅方式。甲B、乙、丙A类液体储罐的进液管从储罐上部接入时,进液管应延伸到储罐的底部。

6.4.10有脱水操作要求的储罐宜装设自动脱水器。

6.4.11储存Ⅰ、Ⅱ级毒性液体的储罐,应采用密闭采样器。储罐的凝液或残液应密闭排入专用收集系统或设备。

6.4.12常压卧式储罐的基本附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卧式储罐的人孔公称直径不应小于600mm。筒体长度大于6m的卧式储罐,至少应设2个人孔。

2卧式储罐的接合管及人孔盖应采用钢质材料。

3液位测量装置和测量孔的检尺槽,应位于储罐正顶部的纵向轴线上,并宜设在人孔盖上。

4储罐排水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40mm。排水管上的阀门应采用钢制闸阀或球阀。

6.4.13常压卧式储罐的通气管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卧式储罐通气管的公称直径应按储罐的最大进出流量确定,但不应小于50mm;当同种液体的多个储罐共用一根通气干管时,其通气干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80mm。

2通气管横管应坡向储罐,坡度应大于或等于5‰。

3通气管管口的最小设置高度,应符合表6.4.13的规定。

氧气罐储存区是重大危险源吗 临界量怎么确定

附件: 28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标 准 编 号 标 准 名 称 代替标准号 实施日期

1 AQ/T 3029-2010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2011-05-01

2 AQ/T 3030-2010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2011-05-01

3 AQ/T 3031-2010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2011-05-01

4 AQ/T 3032-2010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2011-05-01

5 AQ/T 3033-2010 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 2011-05-01

6 AQ/T 3034-2010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 2011-05-01

7 AQ 3035-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2011-05-01

8 AQ 3036-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2011-05-01

9 AQ 3037-2010 硫酸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2011-05-01

10 AQ 3038-2010 电石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2011-05-01

11 AQ 3039-2010 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2011-05-01

12 AQ 3040-2010 涂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2011-05-01

13 AQ 1081-2010 煤层气地面开采防火防爆安全规程 2011-05-01

14 AQ 1082-2010 煤层气集输安全规程 2011-05-01

15 AQ 2024-2010 铁合金安全规程 2011-05-01

16 AQ 2025-2010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 2011-05-01

17 AQ 2026-2010 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钢丝绳检验规范 2011-05-01

18 AQ 2027-2010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在用矿用自卸汽车安全检验规范 2011-05-01

19 AQ 2028-2010 矿山在用斜井人车安全性能检验规范 2011-05-01

20 AQ 2029-2010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主排水系统安全检验规范 2011-05-01

21 AQ 2030-2010 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2011-05-01

22 AQ/T 4206-2010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基础信息数据 2011-05-01

23 AQ/T 4207-2010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结构 2011-05-01

24 AQ/T 4208-2010 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 2011-05-01

25 AQ 4209-2010 城镇污水处理厂防毒技术规范 2011-05-01

26 AQ 4210-2010 革类加工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2011-05-01

27 AQ 4211-2010 家具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2011-05-01

28 AQ 8006-2010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2011-05-01

为了加强机械行业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在对47个机械企业重大危险源调查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控制对策。以指导机械行业企业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险源,保障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和财产免受损失。

1机械行业重大危险源确定的依据及原则

1.1 确定重大危险源的依据

1.1.1 依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数量确定重大危险源。

按GB 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所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于或大于临界量确定重大危险源。

1.1.2 依据风险的大小确定重大危险源

在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术语和定义中,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即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即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导致的危险发生的易难程度)和后果(即危险发生所造成的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严重程度)。

1.1.3 国家对严重后果的相关规定

①关于特、重大隐患的规定。原劳动部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二日颁发的《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中第2章第四条:特别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事故隐患。

②关于特别重大事故的规定。原劳动部(1990)9号“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条款解释”中,第四种情况,即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的事故。机械工业属“其他”和第五种情况,即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100人及以上急性中毒事故。

③依据火灾分级的规定确定重大危险源。1996年由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

特大火灾事故:一次火灾死亡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户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重大火灾事故:一次火灾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户3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次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事故。

④依据伤害程度确定重大危险源。GB/T15236~94《职业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类》中规定:

重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100万元。

特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⑤参考了其他行业规定。

1)道路交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

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2人,财产损失3~6万元

特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

2)铁路行车事故:《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中规定

重大事故: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受伤5人以上。

3)船舶交通事故分级标准《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摘入:

20000总吨以上 重大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

10000总吨以上 重大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以上;

5000总吨以上 重大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1000总吨以上 重大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500总吨以上 重大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以上;

200总吨以上 重大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20总吨以上 重大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

4)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分级《工程建设事故报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颁布)中规定:

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29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不满300万元。

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9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不满100万元。

从确定重大危险源的依据中可以看出,国家相关规定及标准多以后果的严重度加以规定(其中有害物质视数量而定),而各行业确定重大事故(危险源所导致的后果),有的比国家相关规定的严重度低一些。这与各行业危险源的危险性质及危险程度有关。机械行业从以往所以发生的事故所导致的后果看,一次事故导致死亡3人以上的严重后果的虽然不多,但重大危险源还是存在的。

1.2确定机械行业重大危险源的原则

①机械行业企业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在贮存区域或生产区域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GB18218-2000所规定的临界量;

②可能导致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的危险源;

③可能导致一次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如爆炸、多人急性中毒)及其他严重损失(如环境破坏)的危险源;

④可能造成一次坍塌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价值损失50万元及以上危险建(构)筑物。

2机械行业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及生产过程的分布

根据机械行业确定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原则,确定机械行业重大危险源及在生产过程中各阶段的分布。

2.1生产条件及资源准备阶段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2.1.1物料及贮存系统:

①贮存等于或超过GB18218-2000标准中规定物质临界量的罐区,如液化石油气贮罐区、天然气配气罐区、丙烷贮罐区、汽油、炼油、柴油贮罐区及氢、煤气、贮罐区等。

②贮存等于或超过GB18218-2000标准中规定物质临界量的库区、如爆炸性物质(民爆器材)、易燃物质(甲醇、乙醇、轻质油)、活性化学物质(如过氧化合物)、有毒物质(如氰化物、苯、二甲苯、甲酚)等的库区;存放盛装GB18218-2000标准中规定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工业气瓶50瓶以上(50瓶达到临界量)的中间库区、周转库区。

③存放GB18218-2000标准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贮罐区或库区,如氧气贮罐区、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如有机溶剂、浠释剂、清洗剂、酸、碱、盐类、电石、石腊、油漆、钝化液、磷化液、氰盐、玻璃钢生产用原铺料、易燃包装物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无机物和有机物和原辅材料场所及库区等。

2.1.2热力系统:锅炉、热交换器、热力输送管道等。

2.1.3 制气系统

①空气压缩系统:空气压缩机、贮罐及压力管道等。

②制煤气系统:煤气生产区域(发生炉)净化设备、加热设备、压缩输送设备、贮存罐区、废热锅炉,如上述设施设备同在一个区域内可作为一个重大危险源,如单独存在的设备设施可将各种设施设备作为一个独立的重大危险源。

③制氧系统:电解设备或空分设备(生产区域)及贮存设备(区域)是重大危险源。

④制氢系统:电解设备或低级烷烃水蒸气合成装置(生产区域)及贮存设施等为重大危险源。

⑤制乙炔气系统:乙炔发生装置(生产区域)和贮存装置可能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⑥上述气体一次25瓶以上充装和使用中的汇流设施(场所)可能导致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的为重大危险源。

2.1.4生产、办公及公共用建构筑物:正在使用的已鉴定和未鉴定的(直观经验判定的)危险建筑物是重大危险源。

2.1.5 木型制作及其它木材制品区域,木材、塑料、化钎堆放场所可能导致重大火灾的可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2.2铸造系统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铸造系统重大危险源主要来自灼热的金属溶液。在熔炼及手工、半自动化浇注过程中大量灼热的金属溶液由于跑炉、穿包、溢漫、倾翻所导致重大事故的生产区域可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2.3喷涂、热处理、焊接作业的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①喷涂作业系统:除易发生中毒窒息、触电事故和局部,还有可以能引发爆炸和重大火灾。由于各企业喷漆作业自动化程度的不同,处理漆雾设施设备效率存在差异以及作业规模的大小和现场存放油漆数量的多少等不同情况来确定重大危险源。

②热处理作业:热处理用油池可能导致重大火灾的,一般为重大危险源。

③焊割作业:有发生火灾、爆炸的可能,但造成伤害或财产损失严重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作业环境和场所状况。在特定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或作业环境中进行焊割作业的区域可作为临时重大危险源。

2.4产品包装阶段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木质包装或纸质包装存放场所有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的,一般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2.5危化物品运输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物品运输设施设备:作为移动的危险源,一旦引发事故,后果也十分严重。特别是装载危化物品的车辆(含公路、铁路),可作为临时的重大危险源。

2.6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除上述各系统中附有压力容器同主机同在一个区域中定为重大危险源的以外,独立存在I、II、III类运行中的压力容器为重大危险源。压力管道由于长度、压力、温度、直径、流速、流量、使用年限和管中的介质的不同其危险程度的大小也不同。不论管中何种介质,其长度越长压力越大能量释放波及的范围越大,可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2.7电力系统及高压电器产品试验系统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有人值班的高低压站有可能造成多人死亡和整个企业停电的影响的及高压电器产品试验站可能造成多人死亡的,可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2.8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200吨及以上起重机械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可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3机械行业的重大危险源分类

依据机械行业重大危险源确定的范围进行如下分类:

3.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贮罐区

包括:液化石油气贮罐区;天然气配气罐区;煤气贮罐区;氢气贮罐区;氧气贮罐区;丙烷贮罐区;汽油、煤油、柴油贮罐区;汽、煤、柴油加油站;其他的害物质液、气体贮罐区。

3.2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库区

包括: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气瓶50瓶及以上贮存库、中间库、周转库;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危险化工库区;木质包装、木型制品、纸质包装存放库。

3.3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场所

包括:制煤气生产区;制氧生产区;制氢生产区;制乙炔产区;压缩空气生产区;喷漆生产线(区、车间);可能导致重大火灾的热处理油池;空气压缩作业区域;及其他可能导致重大火灾或爆炸的作业区域;铸造系统中的熔炼、半自动及手工、浇注的作业区;盛装液化气体、压缩气体、溶解气体、工业气瓶一次充装50瓶及以上的充装场所或一次使用25瓶及以上的汇流排所(区)(50瓶达到GB18218-2000标准中的临界量)

3.4企业危险建(构)筑物

包括:正在使用,生产、办公、生活、娱乐、教育、集会用危险建(构)筑物(已鉴定的或直观经验判定的)

3.5压力管道

包括: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丙烷、蒸气、乙炔气等压力管道。

3.6锅炉

包括:热力系统中的蒸锅炉、受压热水锅炉。

3.7压力容器

除各种制气设备设施附属压力容器外,还包括:空气压缩系统中的压力容器(工业气瓶单列);热交换器; 煤油气相干燥罐;电缆用硫化罐;运输用液化石油槽车(公路、铁路);医用高压氧仓及其他I、II、III类压力容器。

3.8变配电站、高压产品试验站

3.9 200吨及以上起重机械

重大危险源,列出了九类,主要依据达到GB18218-2000标准中规定的临界量的及可能导致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后果的,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后果的可确定为重大危险源(未达到GB18218-2000标准中规定的临界量的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但可能造成此后果的,可定为重大危险源)。

由于各企业的生产条件不同,设施和装置的不同,容量的大小不同。因此,有的生产场所,如有些焊接作业、喷涂作业等,周边没有易燃易爆物品,不可能发生重大火灾和爆炸的,不可能死亡3人及以上后果的,或不可能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后果的;有的设施和装置,离建构筑物和人群较远,如有的锅炉房、空压站等,发生事故不可能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后果的,或不可能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后果的,可定为重要危险源。有此不一定把九类都确定为重大危险源,主要依据两点:

一是达到GB18218-2000标准中规定的临界量及以上的,二是可能造成大后果的,各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来评估。

4机械行业重大危险源分级

4.1机械行业重大危险源分组原则的确定

根据机械行业重大危险源确定的依据,确定其分级原则

1、依据重大危险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

①一次事故可能导致死亡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不足100万元的重大危险源为重大危险源。

②一次事故可能导致死亡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不足500万元的重大危险源为特大危险源。

③一次事故可能导致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危险源为特别重大危险源。

2、依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多少分级。

①等于GB18218-2000标准中规定的临界量的重大危险源。

②大于GB18218-2000标准中规定的量至1.5倍及以下的为特大危险源。

③大于GB18218-2000标准中规定的临界量的1.5倍以上的为特别重大危险源。

5机械行业重大危险源控制对策

机械行业企业,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的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其主要职责为:

5.1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1、掌握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危险性质、存在情况及触发条件以及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产生的严重后果,负责重大危险源现场管理,并登记建档;

2、制定与企业重大危险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保证能全面落实并认真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制定应急预案,并呈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4、组织并实施与重大危险源相适应的教育,使与重大危险源相关人员的能力满足相关重大危险源的需求;

5、组织模拟重大危险导致重大事故时就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6、随时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变化;定期组织控制管理方案评审和修订;

7、保持救援物质、设备和防护用品完好有效。

5.2对重大危险源控制

5.2.1技术控制

采取技术措施对重大危险进行控制,主要技术控制有:消除潜在危险、降低危险等级、距离防护、时间防护、屏蔽、坚固、薄弱环节原则、不接近原则、闭锁原则、取代操作、警告警示原则、冗余技术、个人防护等。机械工业企业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存在状态,以及企业自身的技术、财力、人力、物力有选择地采用上述措施以达到消除、控制、防护、转移重大危险源的目的。

5.2.2人的行为控制

控制人为失误、减少人的不正确行为对重大危险源的触发作用。及时发现误操作、指挥错误、不正确或缺乏判断、粗心大意、厌烦、懒散、疲劳、紧张、疾病或发现缺陷、错误地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装置等。对能力和意识不相适应的人员要及时进行教育,做到岗位安全操作标准化。

①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取决于各级领导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因此必须对涉及重大危险源控制的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定期专门的教育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意义;本岗位(部门)的重大危险源的类别;触发条件及控制措施;日常操作要求;应急措施等。通过培训教育使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满足控制重大危险源的需求。

②岗位操作标准化

根据重大危险源和操作运行规律,制定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真正落实到实处。

5.2.3管理控制

①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在对重大危险源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制度、交接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紧急措施和考核奖惩制制度,将重大危险源纳入法制化的管理。

②明确责任,定期检查

对重大危险源确定各级的负责人,并明确他们应负的具体责任。特别是要明确各级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查的责任。包括作业人员的每天自查、职能部定期检查、领导不定期督查等。

③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搞好安全值班、交接班、日常安全检查和按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作业。所有活动均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处于受控之下。

④抓好信息反馈,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建议健全信息反馈系统,制定信息反馈制度并严格执行。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应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按规定各级实行信息反馈和整改,并作好整改记录,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组织紧急处理。

⑤搞好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建设工作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档案和设置安全标志,明确标明重大危险源,注明负责人员,并扼要注明防范措施。

⑥搞好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的考核评价和奖惩。

对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各方面工作应制定考核标准,并力求量化。定期严格考核评价,给予奖励或处罚,逐年提高要求,促使重大危险源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5.3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依据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和后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评审其有效性和可行性,必要时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模拟演练,在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应对相应的应急预案予以修订。

5.3.1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

图:应急预案制定程序

①危险及其发展过程分析

主要分析危险源的三要素,即:存在条件、触发因素和潜在危险性。

存在条件分析包括:储存条件,如堆放方式、数量、通风、隔离等;理化性能,如温度、压力、状态闪点、燃点、爆炸极限、有毒、有害特性等;设备状态完好程度,缺陷、维护保养、使用年限等;防护条件如防护措施、故障处理措施、安全装置及标志等;操作条件,如操作技术水平、操作失误率等;管理条件,如组织、指挥、控制、计划等。

触发因素分析包括:人为因素,如不正确操作、粗心大意、漫不经心、心理因素、生理因素等;管理因素,如不正确管理、不正确的训练、指挥失误、判断决策失误、设计差错、错误组织安排等;自然因素,包括引起危险源转化的各种自然条件及其他变化,如气温、气压、湿度、温度、风速、雷电、振动、地震、滑坡等。

危险源潜在危险性分析包括:触发后事故演变过程;由于危险源特性不同,触发条件不同及设施设备状态的不同,其触发后事故演变过程也不尽相同。其灾害漫延扩散速度及所导致的后果严重程度也不尽相同。危险源转化为事故,是能量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泄漏、散发的结果。能量包括机械能、热能、化学能、核能、生物能、人机工程、其他等七类,危险源的量能越大,表明其潜能的危险性越大。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直接加害于人体,造成中毒、致病、致残、致癌等。

②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危害空间范围不同,需要做应急预案的区域范围分为厂内应急和厂外应急。厂内应急就是企业现场的应急,对于每一个重大危险源,企业都应编制厂内现场应急计划。对于事故可能波及的厂区周围,引起周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就必须编制厂外应急预案,并报政府主管部门予以协调。

③编制应急预案计划

根据重大危险源危险演变过程及企业实际情况及周边环境等因素,分别按厂内应急和厂外应急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是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应急预案编制完成,需组织专家评审其实用性和可靠性。

④应急预案演练

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可靠性;检验全体相关人员是否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应急行动程度,提高队伍的协同反应水平和实战能力;提高员工避免事故、防止事故、控制事故发展的能力和意识;在演练中发现问题及不足之处,对预案予以修订,并将修改后的预案通知所有与应急计划有关的人员。

⑤总结报告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其适宜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各相关部门在紧急行动中配合协调中的问题,并加以评估后作必要的修订,形成文件,同记录一同归档保存,并通知各相关方。

5.3.2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组织措施主要是围绕着完成技术性措施而建立的严谨周密的应急组织系统,报警联络系统和明确相关人员的分工与职责等。

①应急组织系统的建立

一般包括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化学、辐射防护与评价组,消防专业组,运输、操作控制组,技术支持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抢险检修组,后勤支持组以及治安、公众信息、人员疏散系统等。

应急指挥中心应拥有数量充足的内、外通讯设施,相关人员(包括专家)的名单、地址、联络方式以及外部相关机构、政府主管部门电话及相关设施设备示意图等。设施设备示意图应标明重大危险源的位置,安全设施存放点,消防系统、水源、污水排放系统、进出口、集合点及周边社会的关系等。

应急指挥中心应设在风险最小的地方,或考虑移位的地点,以防指挥中心被危害侵袭后备用。

②内部及外部机构报警和联络方式、步骤

外部机构包括社会救援中心、消防、公安、环保、安监、医院、政府相关部门及救援物资供应商等。报警和联络系统应有优先切入或独立的应急通讯和信息系统。现代通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技术等。

企业应将任何突发的事故或紧急状态迅速通知所有有关员工和厂外相关方,并作出安排。报警系统应在多处安装,并达到一定的数量,并规定报警方式或程序。

③明确应急系统中各组织的负责人及职责和权限

对于应急系统中所需建立的各种功能的小组应明确负责人,用文件形式规定其职责及权限,以便在应急反应中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紧急状态中,工作紧张而有序,同时还要规定相关操作人员在紧急状态时能迅速准确地到达各自岗位,有序操作。

④对应急相关人员进行的必要的培训

由于应急人员来自各自的生产岗位,对紧急状态下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缺乏,需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应急处理技术,救护知识、消防知识、个人防护及避难逃生知识,以及各救援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知识等。

5.3.3应急预案的技术措施

应急技术措施是针对设定的危险源或事故所必须采用的技术方法、手段、设备设施和具体的操作要求和步骤等技术性措施。应急基本装备一般分为基本装备和专用装备两大类;基本装备一般指应急反应所需的抢险抢修设备、消防系统和附加污水排放系统,内、外通讯设施、交通工具、照明设备和防护装备等;专用装备主要有专业反应队伍所用的专用工具(物品),如检测装备、医疗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堵漏专用工具和装置、喷淋装置、重物提升设备、堆土机、特殊消防设备、器材、救火车、风速风向测量设备、物质隔离、转移、设施设备等。

附:某机丙烷站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示例

GB-18218-2000 表1,表2,表3,表4

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

2004年08月26日。

附:

某厂丙烷站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示例

一、重大事故可能性评估

1、丙烷性能评估:丙烷为碳氢化合物,沸点为-42.17℃,具有很低的沸点,在常温时处于沸腾状态下;丙烷闪点很低,为-104℃,极易闪燃;丙烷燃烧值高,低发热量每标准立方约为20000Kcal,火焰温度高达2000℃;丙烷燃烧速度快,一般在0.38~0.5千米/秒,一旦发生燃烧,即使在距离上百米,也能在极短的时间内飞快地燃烧到漏气点;丙烷膨胀系数大,在15℃时它的体积膨胀系数比水大16倍。随着贮存环境温度的升高,盛装丙烷容器内的压力也随之增大。1吨丙烷液体蒸发为爆炸下限气体,其体积约膨胀510倍,形成爆炸时,还膨胀约为45.5倍,合计膨胀约为23200倍。因而在爆炸瞬间由于气体的迅速膨胀所形成的冲击波和释放出的巨大的能量,其破坏性极为惊人;丙烷的比重44(丙烷分子量)/29(空气分子量)=1.52,比重比空气重,泄漏后通常积聚向地表扩散,给救援人员带来极大的危险。

2.使用条件评估:我厂在厂区西北角设三只等容贮罐,每只容量为50m3,共150 m3,近年来最高贮存一般在45 m3左右,周围用防火墙隔离,成为独立大院,院内外消防通道通畅,并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院内贮备有喷淋设施及水源和相应的消防器材,专人专班管理。院外消防通道对面设有气体高度监控管理。院外消防通道对面设有气体高度监控室,由管道通向各需要车间作能源使用,各使用点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一般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3、可能出现的紧急事故:运输槽车装卸时由于管道的破裂,截止阀的破损失灵而产生泄漏,再加上静电消除装备失灵或有火种,或产生意外振动、撞击、雷电,及气候异常而引燃液相或气相丙烷;在使用过程中,输送管道破裂(如压断、撞击、挖断、锈、腐蚀等),控制阀门失灵;维修过程中置换处理不当而引燃(引爆),都有可能产生火灾、爆炸事故。

4、紧急事态的扩大:泄漏初始阶段因种种原因或条件的限制,不能及时地妥善处理,或是相关人员慌忙中出现不安全行为而导致丙烷大量外泄,附近车间用电产生的火花。锻压车间的火种热源及其他火种,都有可能引爆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气体,进而发生连锁反应其严重后果不堪设想。

二、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1、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建立相关人员及单位职责

1.1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张总任总指挥,负责指挥全厂性的紧急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以及紧急事态平息后迅速恢复生产的工作。当救援工作需要时,有权调动一切相关人员和相关设施设备;当危害进一步扩大而无法(无能力)救援时,为保障相关人员的安全和生命,有权作出放弃相关设施设备的援救;当危害危及员工的生命安全时有权作出停止工作进行疏散的决定。

1.2副总指挥:由能源处李处长(正处)为副总指挥,负责处理能源处管辖范围内的紧急事态的处理工作,当紧急事态有可能扩散到能源处管辖的的外区域或灾害危及其他相关部门,应立即报告张总,使之迅速进入指挥状态,并协助张总处理救援中的具体事务。

1.3高工马骥为技术顾问(专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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