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钱回家了,救助站能助我吗

   2022-10-29 09:48:16 网络1000
核心提示:根据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

我没钱回家了,救助站能助我吗

根据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楷体)

新《办法》要求对求助者的身份进行甄别,这成为市救助站每天都要面对的最为首要也是最复杂的难题。

据市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要询问求助者的姓名、年龄、户口所在地、住所地、身份证、近亲属等一系列详细资料,而后根据每个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

难题二:求助者口述难辨真假

据了解,自实施新《办法》以后,来市救助站寻求帮助的求助者共有1191人,在市救助站的努力下,其中的1089人获得了救助,但工作人员为此付出了大量心血。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大量信息均是来自于求助者本人的口述,很多情况难以得到核实。例如,有些求助人员刻意编造虚假姓名,有意隐匿真实情况;还有不少求助人员家庭住址多处于外省偏远山区,导致救助人员无从查考,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甄别救助对象的难度。

市救助站的一位工作人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前不久,一位自称江西某地的打工者到站里求助,想要一张返乡车票,救助站对其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实。然而,电话打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的回复是查无此人。此外当地派出所还声称,前一段时间,北京救助站也曾经查询过该人情况。救助站立刻重新询问打工者,打工者又报了安徽省的一个地名。救助站再次对此进行核实,当地派出所亦称查无此人。

救助站工作人员认为事有蹊跷,便对该打工者进行了说服教育,最后打工者说了实话。原来他是安徽省某地人,去北京打工后迟迟没有找到工作,他便去北京市救助站求助,从那里拿到了一张火车票。但他不慎将票丢失,于是就通过扒火车到了天津。到了天津,他想以同样的方式再拿一张火车票。

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类情况他们经常会遇到,有时为了核实一个情况,工作人员要打十多个电话,但即便这样也未必能够彻底核实。

难题三:如何杜绝重复救助和骗助

由于核实求助对象的口述情况存在一定困难,因而容易出现一些重复救助或骗助的现象。据介绍,在前不久的一次街头引导工作中(注:引导工作指救助站工作人员来到街头,主动向流浪人员或乞讨人员讲解救助站的性质和情况,如有人愿意接受救助,工作人员便将其送回救助站),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意外发现,在11名被引导的求助者中,竟有4张熟悉的面孔。

面对这一现象,杨建勋颇感无奈,但他也有自己深入的思考。

“救助站不是养懒汉的地方,我们要杜绝重复救助或骗助现象的发生,一方面要求救助站工作人员具备高度责任心和丰富的经验,另一方面需要在全国建立一个计算机网络平台,只要工作人员上网一查,就可以获知全国各地的相关信息,既及时快捷,又不易出错,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重复救助和骗助的问题。”杨建勋如是说。

难题四:痴呆老人难以安置

3月18日,记者在市救助站采访时,恰好看到一名似乎有些老年痴呆的老者被送到救助站求助。面对这一情况,杨建勋有些无可奈何:“如何妥善安置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残疾人这些特殊人群是救助站目前最为头痛的难题。”

据介绍,不久前,患有老年痴呆症的刘大娘与家人失散,后被民警送到救助站。为了帮助老人找到家,工作人员想尽了办法,但老人一直无法说清自己的基本情况。正在救助站一筹莫展中,幸好老人的家人及时找到救助站,将刘大娘接走。

杨建勋表示,找到刘大娘的家人可以说十分侥幸。实际上,被送到市救助站的走失老人大多是老年痴呆症患者,他们无法提供明确的个人资料,查找亲属十分困难。此外,还有一些居住在贫困地区的孤寡老人,他们一般没有直系亲属,即使查到家庭地址也无人将其接走。市救助站能做的只能是给当地政府发函,请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如果发函也解决不了问题,市救助站就只能派人护送老人回家了。但市救助站毕竟人力、财力有限,这对市救助站来说是个不小的压力。

难题五:救助特殊人群左右两难′

记者翻看了救助站求助受理情况的登记册,发现青壮年受助者大多只需救助站提供一天的食宿或一张车票,便可安全离去,救助成功率几乎是百分之百。而对孤寡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救助相对要难得多。这些特殊人群往往查找容易送出难,“出口”十分不畅,如此长期下去,市救助站的压力十分巨大。据粗略统计,天津市救助站西青分站目前滞留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在50至60名左右。

此外,按照规定,救助站的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然而据报道,某市救助管理站里的一些属于特殊人群的受助者,有的受助时间已达两个月以上。尽管按照有关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但所谓“特殊情况”对那些特殊人群来说就是一种“普遍情况”。长此以往,将会有越来越多这样的受助者长期滞留在救助站内。这种情况不仅将使救助站难以承受,同时也有悖于救助的“临时性”规定。

难题六:如何救助“职业乞丐”

记者前去采访的当天下午,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还要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到流浪乞讨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进行引导。

“可能不会有什么收获,”杨建勋表示,“目前街上有一些‘职业乞丐’,对于他们我们虽有心救助,但却鲜有人领情。”

据介绍,不久前,塘沽救助管理站流动救助车发现一名身穿学生服装的女孩低头跪在路边,在她身前摆放着一张写有悲惨身世的“求助信”和“休学证明”,信上说这位女孩16岁。

救助站工作人员随后将其接回救助站,但面对众人的问话,女孩始终缄默不语。经过耐心的说服工作,女孩终于开口道出实情。原来她今年已经22岁了,已婚并育有一个4岁的孩子,因与丈夫发生口角,遂离家在外闲逛。后来她花了30元钱,购买了一套“求助信”和“休学证明”,然后就到天津“赚钱”来了。女孩拒绝了救助站送她回家的帮助。

他们为何拒绝救助?

据市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街头乞丐应当是救助的重点人群,但那些“职业乞丐”往往都不愿到救助站来,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

首先,“职业乞丐”每天都有一定的“收入”,有人甚至“收入不菲”,他们当然不愿放弃这个财源而被救助回家。

其次,很多“职业乞丐”早已经习惯流浪乞讨的自由生活,因此他们宁可街头乞讨,也不愿进救助站。

第三,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为应急性的临时救助,但这些临时救助不能解决那些流浪乞讨人员的根本问题。因为一些“职业乞丐”的家乡比较贫困,这些乞讨人员即使被助返乡,也可能会为了谋生再次出来乞讨。所以这些乞讨人员认为,与其这样折腾,还不如干脆拒绝救助,一直在街头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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