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损坏了房屋东西怎么办

   2023-04-30 02:29:30 网络2310
核心提示:一、租客损坏了房屋东西怎么办1、租客损坏了房屋东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分别是:(1)租客应及时通知房东修复。房东应在接到租客通知后的七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租客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租客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

租客损坏了房屋东西怎么办

一、租客损坏了房屋东西怎么办

1、租客损坏了房屋东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分别是:

(1)租客应及时通知房东修复。房东应在接到租客通知后的七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租客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租客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租客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租客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租客损坏东西跑了怎么处理

1、保留证据,作为房东,遇到租客损坏出租房里的东西,第一时间要做好证据的搜集,包括物证、拍摄照片等,证据无论用哪种,只要能证明租客的破坏行为即可;

2、联系租客,有了足够的证据后,房东就应该及时联系租客,探明租客的态度,了解租客的想法,看看租客怎么想,是否愿意赔偿等事宜;

3、协商解决,假如租客愿意通过协商的方式去解决这起纠纷,作为房东就可以和租客友好地坐下来协商,协商是解决争议的最佳途径;

4、直接报警,假如租客不愿意通过协商的方式去解决这起纠纷,也可以报警处理,请求警察出警,把事实固定下来,为后面走法律途径奠定好良好的基础。

房客把房东房子里面的东西损坏不愿赔偿可以报案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间物品出现损坏的,如果是正常使用出现消耗的,承租人不承担责任,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责任。租凭期内房东和租客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租客应及时通知房东修复。房东应在接到租客通知后的七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租客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租客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因租客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租客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租房东西损坏是火灾等因素造成,则属于意外原因,按照公平原则赔偿。

1、承租人对此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承租人因使用不善导致物品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房屋物品损坏,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出租房东西损坏主观上看东西是自然老化还是人为损坏。一般几十块的东西也就不用那么计较了。出租房东西损坏是个人租房纠纷,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租房物品损坏怎么办

房客把房东房子里面的东西损坏不愿赔偿可以报案处理,构成故意损害财产。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客把房东房子里面的东西损坏不愿赔偿,情节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情节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损坏财物数额较大的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造成出租人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生活中必须要使用的,例如:热水器,电视机,洗衣机等,租客也有义务要细心爱护,避免损坏。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租客应及时通知房东修复。房东应在接到租客通知后的七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租客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租客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因租客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租客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租房东西损坏是火灾等因素造成,则属于意外原因,按照公平原则赔偿。租房东西损坏是个人租房纠纷,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个人租房纠纷通常情况下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的共同意愿,则可以由第三方或者是相关法律机构介入进行解决。纠纷通常由于合同未对相关事项做详细说明,所以在约定时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说明。如果损坏的东西是属于易耗品,没有写明的话就租客修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物业不给维修公共设施怎么办,业主怎样争取

房屋租赁时物品损坏这样解决:1、若房屋租赁时物品损坏的原因是由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由承租人进行赔偿;2、若承租人正常使用,而物品出现损坏,则承租人无需赔偿;3、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内容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公共设施为人为损坏则由责任人负责维修;若公共设施为自然损坏,则要申请公用维修基金,先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征得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审批通过后可由物业维修。

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小区内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没有移交专营单位的水电暖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的,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过了保修期的,由全体业主出资维修,已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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