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20)是2021年4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20)规定了综合能耗计算原则、边界划分、计算范围、计算方法以及折算为标准煤的要求。《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20)适用于用能单位(含次级用能单位或其组成部分)的能源消耗指标的计算。
历史沿革: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首次发布于1981年,是中国首批能源基础类国家标准,曾与《热量单位、符合与换算》(GB/T 2586)、《热设备能量平衡通则》(GB/T 2587)和 《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GB/T 2588)等其他三项标准一起获得中国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得到各行各业的高度认同。
1988年,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该标准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形成了第二版本,并于1990年颁布实施,2007年启动第二次修订,并于2008年颁布实施。
工业生产的综合能耗是多少?
年综合能源消耗量的相关规定:
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3、以上条款以外的项目,即年综合能源消耗量未达到限额的,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扩展资料:
相关概念:
1、综合能源消费量:一般情况下,行业、企业范围内所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量,称作综合能源消费量或能源消费量。
2、综合能源消耗量:用能单位在统计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求和并与所需衡量单位折算后的数值。单耗=某种(或综合)能源实际消耗量/合格产品产量(或产值、工作量)。
3、终端能源消费量:指一定时期内全国生产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了用于加工转换二次能源消费量和损失量以后的数量。
4、能源损失量:指一定时期内能源在输送、分配、储存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和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量,不包括各种气体能源放空、放散量。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政务服务-年综合能源消耗量情况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工业生产综合能耗是指在统计报告期内,将能源转化为标准煤,并从企业能源加工转化产量中扣除转化为标准煤的能源总量后,工业生产所使用的各种能源的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工业生产综合能耗=工业生产转化为标准煤的各类能源之和-企业能源加工转化转化为标准煤的能源之和
在上式中,企业的能量转换产出主要包括火力发电、外供热、洗煤生产、炼焦生产、炼油生产、煤气生产和煤炭产品加工。不包括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自产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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